宾阳“最牛”老板,雇员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他竟帮助毁灭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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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遇到交通事故了,
你会怎么处理?
请看接下来的案例!
在明知雇员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的情况下,宾阳一老板伙同他人伪造证据,帮助雇员逃脱罪责。
近日,宾阳县法院对该起案件做出一审判决,以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判处磨某兄有期徒刑九个月。
我们接下来看下详细案情!
2018年1月27日凌晨,
李某强受磨某兄雇佣驾驶一辆套牌报废的后驱动拖拉机到黎塘拉水泥。
早上7时许,
李某强所驾驶的套牌报废拖拉机在大桥镇新贵村路段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其所驾驶的拖拉机车头处留下明显的碰撞痕迹。
事故发生后,
李某强驾车逃逸,并将发生事故的情况告诉了老板磨某兄及另一同案人李某春。
然后,
磨某兄与李某春为了帮助李某强逃脱罪责,经多次商量后,将肇事的套牌报废拖拉机车藏了起来,并将该车牌拆下重新装到磨某兄另一辆手续齐全的后驱动拖拉机车上。
交警调查
宾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磨某兄、李某春两人传唤到事故中队调查时,二人将另一辆非事故的手续齐全的后驱动拖拉机移交给交警部门调查,并在交警向其调查“新贵村路段交通事故”时作了虚假陈述。
磨某兄与李某春的行为转移了交警调查事故的方向,给交警部门侦破案件造成了困难。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磨某兄与同案人李某春共同商议、帮助他人伪造证据,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根据该案犯罪的事实、性质、后果和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故一审判处磨某兄有期徒刑九个月。
另一被告人李某春犯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编辑:未闻花名
审核:二熹
来源:宾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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