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程连线 北京顺义法院首个远程审判刑事案件当庭落槌
2月1日,北京顺义法院借助网络信息技术手段,远程审理了被告人刘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被告人刘某羁押在顺义区看守所,为避免提押过程中出现感染风险,顺义法院通过连接看守所法庭,远程审判的方式进行庭审。
顺义法院供图
该案由北京顺义法院院长李旭辉担任主审法官,由北京市顺义检察院担任公诉人,由北京特派律师事务所肖士广律师担任辩护人。庭审开始时,控辩审三方人员均佩戴口罩、经测量体温后分别进入已完成消毒工作的审判庭。
“我的画面清晰么?能听清我说话么?”李旭辉院长多次询问被告人刘某,以保障刘某能够和法庭进行顺畅有效的交流。
顺义法院供图
刘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顺义检察院提起公诉,其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表示认可,并自愿认罪认罚。庭审中,李某的辩护律师肖士广律师向法庭提交了一份收据,用以证明被告人赔偿过被害人损失。书记员将收据放到投影仪上,刘某通过看守所法庭的大屏幕查看该组证据。
“能看清收据么?”李院长问道。
“能。”
“对证据有异议么?”
“没有。”
经审理,李旭辉院长对本案当庭宣判,被告人刘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予惩处。鉴于刘某系自首,部分赔偿了被害人近亲属经济损失,且自愿认罪认罚,故综合以上情节对其从宽处罚,最终判决被告人刘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刘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疫情爆发给法院工作带来了诸多挑战,为了保障法院工作按计划正常开展,避免案件久拖不决,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顺义法院创新采用远程审判方式积极开展工作,规范审判流程,保障控辩审三方积极沟通,达到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