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蒙乡古城村“两会”期间维稳不放松 一起交通死亡事故赔偿得到圆满解决
中国进行文景德镇讯 通讯员李欢来报道:日前,在“两会”召开期间,昌江区吕蒙乡古城村配合景德镇市交通事故调解处理中心,成功调处了本村一村民交通死亡事故赔偿纠纷,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了矛盾的升级,在“两会”召开期间避免了一起可能引发的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
2017年3月2日下午4时30分左右,吕蒙乡古城村委会姚家嘴小组67岁村民吴某某驾驶电动车,由梧桐大道高新区消防大队穿越马路绿化带的中间路口时,被由东向西急驰而来的景德镇市长运公司的客运车碰撞,经送往市内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家属获悉噩耗后,悲疼万分,情绪激动。古城村委会得知消息后,第一时间与死者家属取得联系,在做好家属安抚工作的同时,及时联系景德镇市交通事故调解处理中心,分别在3月月6日、7日召集景德镇市长运公司、肇事方、死者家属进行死亡赔偿调解。由于对逝者死亡赔偿金是否按城镇和农村的标准及安葬费用高低问题没有达成一致,3月6日的调解一度中断。3月7日上午9时,事故调解中心与古城村再次组织当事三方,进行再次调解。调解过程中,又因死亡赔偿金问题发生分歧。肇事方以调解中心没有接到2016年死亡赔偿金支付标准而要求按2015年的标准结算,但死者家属举证2016年城镇农村可支配收入网络已公布,2017年的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理应按2016年网络公布的数据标准执行,调解过程再次陷入僵局,死者家属表示不再调解,电话通知亲属到政府部门“讨要说法”。负责调解的古城村干部以法律为基准,以客观实际、风俗习惯、谅解原则等入手,和长运公司进行多次沟通,最终,在当天下午2时左右,三方达成了对死者家属含安葬、死亡赔偿金等合计60万元的经济赔偿。至此,一起因交通死亡导致的矛盾纠纷得以圆满解决,有效防止了事态的恶化,避免了矛盾的激化,维护了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