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巧家:肇事逃逸全责 小事变成重处
更新时间: 2020-03-07 03:44 热度: 853°
13日19时许,家住巧家县马树镇的陈某电话至巧家县公安局马树派出所报案称,其在马树街林场岔路口被一辆摩托车撞伤,肇事者已逃逸,请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接警后, 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开展现场勘验和调查走访工作。经侦查,民警迅速锁定了家住炉房乡的王某林系肇事车辆驾驶员。14日0时许,民警联系巧家县公安局炉房派出所依法对王某林进行传唤。经询问,王某林如实供述了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
原来,王某林当天到马树街赶集,傍晚驾驶摩托车回家途经马树街林场岔路口时,由于车速过快将正在过马路的陈某撞倒,致陈某轻微擦伤,王某林因害怕赔偿和被追究责任,驾车逃逸。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目前,王某林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予行政拘留14日,并处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来源:昭通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