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广东查处酒驾醉驾14.7万起!
1月9日,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召开2020年春运交通安全保障工作新闻发布会。
会上,省公安厅通报了公安机关2019年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会上,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孙太平介绍,2019年,广东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0.04%、5.8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同比减少6起、下降15.38%,实现了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较大事故“三个持续下降”,主要成效体现在高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持续清剿源头安全隐患、重点打击交通违法行为、立体推进宣传教育、着力夯实农村基层基础、严格落实事故调查追责六大方面。
数据显示,全省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曝光隐患人、车、路、企业及终生禁驾人员200余批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1711万余起,最大限度消除路面流动风险。酒驾醉驾查处量达14.7万起,抓获“醉猫”4.1万人,同比上升28%;查处摩电违法行为392万宗,同比上升9%,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6%;强力打击“百吨王”超载车辆,查获2378辆。第三方机构评测,全省21个地市平均拥堵指数同比下降8.6%,高峰车速同比上升12.6%。在落实交通事故深度调查方面,全年累计移送司法机关8人,党纪政务处分15人,除依法追究肇事驾驶人法律责任外,还对所属的594名企业法人代表等责任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或追究行政责任。
同时,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也存在一些短板。孙太平分析指出,一是事故总量仍高位运行,二是个别地市道路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三是部分地市农村交通安全防控仍存在短板。四是部分地市重点车辆隐患清零进度滞后。接下来,将坚持问题导向,逐一落实交通安全管控措施,逐步补齐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