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富宁警方破获一起18年前交通肇事逃逸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一人。
2001年2月12日,富宁县郎恒乡(现已合并至田蓬镇)那连村委会茅草湾小组农民李某兴,无证驾驶云H00397号农用四轮车,违章载11人由那连驶往富宁方向。当天上午9时30分许,当车辆行驶至里达至郎恒线K7+300M处时,车辆侧滑后翻下左侧85米的山坡,造成4人当场死亡、3人受伤、车辆严重损坏的特大交通事故。
富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 秦世福:“经查,李某兴属于无证驾车,未经正式驾驶技术培训、驾驶技术生疏,超速行驶且采取措施不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李某兴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警方立即敦促李某兴投案自首,但李某兴早已不见踪影。
富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 秦世福:“大队多次通知李某兴投案自首,李某兴均拒绝投案,长期逃逸在外,受害者家属得不到赔偿,长期到我队申诉,为此,大队将李某兴列为网上在逃人员,多次组织抓捕未果。”
接下来,李某兴仿佛人间蒸发一般,案件的侦破陷入了困境。18年来,警方一直关注此案,努力寻找李某兴的踪迹。终于,李某兴再次出现。2019年2月24日,李某兴到富宁县建设银行办理业务时,触发预警被富宁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抓获。
“你叫什么名字?我叫李某兴。走,跟我们走。”
随着李某兴的落网,18年前发生的这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终于告破。在看守所里,李某兴讲述了当年的事故情形。
犯罪嫌疑人 李某兴:“当时由于路滑,下坡刹车不住,直接滑下坡,车上装的有当时驾驶室里有五六个人,一直(滑)到沟里面,我受了重伤也记不清楚了。我昏在医院五六天,一醒起来就看见我老婆还有我一个朋友坐在我床边,听见他们哭,我问他们哭什么,他们说翻车死亡人数是四人。”
面对巨额的赔偿,李某兴选择了逃避,在外潜逃十八年,这些年,他的日子并不好过。
犯罪嫌疑人 李某兴:“每到过年我都很想家,我出去的时候两个小孩都还小,我都很想家。也没有钱,四五年哭得眼泪都不干。这些年我都是在广州没有走到哪里,什么都做,打散工,在城里有老板来叫做什么就做什么,没有就休息,捡垃圾,扫街别人都不要我,冲厕所也不要我,进厂又进不了,老了。(现在)小孙子刚刚满两岁零两个月,我特别想念。我也想着老都老了,这个事情再不解决,我也不会活在世上了,我干脆回来,配合当事人处理这个事情。”
李某兴说,自己被捕并不意外,同时,也想承担起应负的责任。
犯罪嫌疑人 李某兴:“我想和对方商量,配合当事人处理这个事情。能看对方和当前的政策,能原谅我一点。我赔他们钱以后能让我回到家重新做人。”
富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 秦世福:“李某兴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交通肇事罪,对事故责任人李某兴采取强制措施,将案件移送富宁县人民检察院提取公诉,依法追究李某兴的刑事责任和附带民事诉讼。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