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11万元!祥云调解一起交通事故纠纷!
更新时间: 2020-03-07 05:01 热度: 1081°
2月13日,祥云司法局下庄司法所调解了一起交通事故纠纷。
2017年6月13日,朱某雇付某的无牌照三轮摩托车载自己和妻子到普淜云里厂办事。在去的路途中,由于付某在弯道处操作不当,导致三轮摩托车坠落山崖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付某本人、朱某及妻子受伤。
事故发生后,付某到祥云县人民医院治疗。治疗期间,朱某为其支付医疗费用70000元。出院后,付某仍然到家里无理取闹,要求赔偿。朱某无奈之下,到村委会申请,请求给予援助。下庄镇大仓村委会的人民调解员苦苦劝说调解无果,下庄司法所将双方当事人、大仓村委会调解员集中在司法所进行调解。
经下庄司法所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调解,于2019年2月13日圆满解决此次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赔偿协议,由朱某赔偿付某金额110000元。
图文作者 祥云时讯通讯员孙清清
图文审核 胡林果
信息来源:祥云时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