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载入中...

当前位置:
首页 > 车祸新闻 > 持假证驾驶致人重伤无罪? 吴川处理一宗交通肇事案引起湛江市人大代表不满

持假证驾驶致人重伤无罪? 吴川处理一宗交通肇事案引起湛江市人大代表不满

  本报讯(记者/梁甘堂)日前,湛江市人大代表杨某向本报反映:吴川市塘尾镇塘头村村民凌俊华,于今年5月2日持伪造驾驶证、驾驶无牌摩托车在国道325线上行驶时,把行人杨松华撞至重伤,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伤者亲属报案后1个小时执勤交警未到现场,到现场后不作笔录就匆匆离去,伤者方要求立案遭拒达8天,至今仍未对肇事者予以任何处罚。

  据记者采访调查,杨松华确被撞成脑颅出血,被法医鉴定为重伤。事发时肇事者持伪造驾驶证驾驶无牌车辆。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此案应确认为交通肇事罪。7月22日,记者在吴川市交警大队采访时,龙大队长仅以一句“一切都在依法处理”为由,不愿回答记者提出的任何问题。

  主持调解导致久拖不决?

  记者曾于7月15日上午到吴川市交警大队进行采访,据办公室的人员介绍:事发当天,执勤交警吴锦云赶到事故现场后,发现车主方和伤者方正在协商处理,按照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新交通事故处理规定,轻微事故双方可自行调解,吴锦云只简单记录了一下就离开了。此案5月10日在伤者方的要求下立了案,在5月24日作出了“车主方负全责”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后,交警部门一直在做双方的调解工作。

  记者问及为何未对肇事者凌俊华依法作罚款和拘留处理,交警方认为,首先,凌俊华已是一个年逾六旬的老人了,肇事后他也受了伤,还住过院,担心对其进行拘留后会有不测。第二,如果伤者方和车主方能调解,双方或会互相体谅。

  监督执法交警支队介入

  7月15日下午,记者在湛江交警支队采访了赖支队长及执法监督科人员。据介绍,支队曾对此案进行过专门调查,发现当天案发后,伤者方报案约一个小时,执勤交警吴锦云未能及时来看事故现场,来到现场后也未作记录就匆匆离去。

  另外,伤者亲属坚持要求交警部门处理这宗交通事故,而交警吴锦云却迟迟不作立案,直至5月10日向吴川市交警大队长投诉后才得以立案。

  6月10日,湛江交警支队把“凌俊华所持驾驶证经查实为假证”的信息书面告知吴川交警部门,但至今尚未知吴川交警大队的处理结果。

  据执法监督科人员说,对此案涉及的交通事故处理和交警违规违纪处理,按程序都应由吴川警方作出。

  吴川人大两次要求答复

  7月22日,吴川市人大法制科的人员向记者反映:在5月16日,吴川市人大把湛江市人大代表对吴川交警吴锦云违规处理交通事故的检举信作为附件,发文给吴川市公安局要求答复。吴川市公安局没有回复,只在5月20日由吴川市交警大队交管股作出回复,而且由被投诉人吴锦云起草。吴川市人大不能接受这份不符合程序、极不负责任的回复,再次要求吴川市公安局作出回复,至今吴川市公安局未作任何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