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政法委
【概况】2017年,深圳市政法系统出色完成党的十九大维稳安保工作任务,实现“四个不发生”和“四个零发生”工作目标。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坚定有力,多项工作受到中央、省领导肯定。强化预警研判和排查整治,开展多领域9+3专项治理行动,妥善处置一批不稳定隐患。有序推进“一中心两化”建设、实现四级综治中心全覆盖。全年刑事治安警情比上年下降24.9%,命案侦防工作建市38年来首次实现“发案不过百,破案百分百”,群众安全感和公安工作满意度第三方调查得分排名全省第一。开展“执法司法质量提升年”活动,聚焦执法办案主业,严厉打击涉黑、涉恶、涉枪涉毒等突出违法犯罪。出台法治中国示范城市建设实施纲要,全面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挂牌成立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和深圳金融法庭,推进审批工作专业化。率先出台辅警管理地方性法规, 全面铺开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试点工作,委托中国法学会对深圳市司法改革进行全面评估,首创司法改革第三方评估范例。破解“执行难”工作得到王沪宁充分肯定,“律师驻队”工作模式得到张高丽批示肯定。建设政法业务综合信息系统、电子档案随案生系统、办案责任制大数据监测系统等智慧政法项目取得可喜成果,获“两高两部”充分肯定。推出“群英榜”“大家谈”“最美政法干警点赞”等系列活动,在全国范围内展示特区政法队伍好形象,弘扬法治正能量。
【政法大数据建设】2017年,深圳市委政法委员会按照市委打造一流智慧城市的要求,依托深圳科技优势、创新优势,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推动新时代深圳市政法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出台《社会管理要素统一地址规范》深圳标准,推进社会治理基础数据库建设;通过整合规划国土、公安、住建、民政等地址管理部门行业标准,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建立融合空间地理和社会治理最广泛、最基础的地址标准;统一地址标准建设和应用首次将空间地理和社会治理进行深度融合,得到中国科学院院士龚健雅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吴曼青、戴浩等权威专家高度评价。坚持大融合方向,统一领导、统一规划、推进信息基础设施一体化;以大数据助力司法体制改革为主攻方向,重点围绕政法各部门跨部门信息融合和业务协同,以政法业务综合信息系统建设为突破口,夯实政法网建设,打造政法大数据,建立政法业务综合信息系统,充分发挥大数据在智能查询、类案分析、司法监督、预警研判、辅助决策方面的作用。为有效破解全市政法系统卷宗格式不统一,数据传输无标准等难题,会同市检察院牵头起草《政法机关案件电子卷宗规范》, 推广政法机关刑事案件电子卷宗技术标准,以电子卷宗为载体,推动政法机关跨部门数据流、业务和管理流有机结合,对提高办案质量、规范司法行为、节约司法资源、强化相互监督等发挥重要作用。
【社会稳定维护】2017年,深圳市委政法委员会变被动防御为主动出击,深入开展矛盾排查化解,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有力维护全市社会大局稳定。党的十九大维稳工作实现省委“四个不发生”和市委“四个零发生”工作目标,10 月2日至党的十九大结束全市未发生进京上访或非访情况。全年三级台账排查重大矛盾纠纷837宗,化解824宗,化解率98.45%,比全省化解率(94.97%)高出3.48%,成功化解昱科环球、新美亚劳资纠纷、善心汇涉众型案件,全市未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或事态不可控情况。全年全市户籍居民累计进京上访36批50人次,批次、人次比上年下降43.8%、50.5%,其中非正常上访17批18人次,批次、人次分别下降43.3%、48.6%;到市委群体性上访批次、人次分别下降45.9%、61.3%; 到市民中心群体访批次、人次分别下降30.7% 、57.4% 。出色完成全国“两会”、香港回归二十周年庆祝活动、“一带一路”高峰论坛、省党代会、第19届世界植物学大会等节点维稳安保任务。组织开展跨区域跨行业积案化解专项会战、重大矛盾化解专项会战、打击缠访闹访违法行为专项会战,进一步巩固十九大维稳成果,固化十九大维稳机制,攻克一批难啃的硬骨头,增强依法维稳工作能力,锤炼维稳队伍。
【平安建设与综治工作】2017年,深圳市委政法委员会聚焦全市“城市质量提升年”“法治中国示范城市”,完善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着力防控风险,着力破解难题,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实现各级综治中心线上线下实体化运作、一体化运行,全面提升综治中心效能;合理配置网格资源,推动治理力量下沉,分解细化成46个中项197个小项,进一步明确网格员职责任务和工作内容;全面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省综治信息系统应用。牵头九部门编制出台《深圳市“雪亮工程”工作方案(2017年—2020年)》,以公安视频专网作为全市视频监控资源联网的承载网,重点推动二、三类视频资源整合共享工作,实现重点公共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视频图像资源有效整合。出台《深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治理街道实施办法》,运用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权制等综治政策工具,对工作落后的有关区和成员单位进行责任督导和追究。在全国、全省率先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印发《深圳市健全完善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的实施意见》,推动诉讼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以及其它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协调联动常态化、机制化。将平安社区(小区)创建与加强“城中村”“结合部”等安全薄弱环节和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落实创建改革各项措施,实现综治委成员单位领导挂点社区(小区)安全文明面貌根本改观。注重加强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等方面探索群防群治新机制、新模式,探索建立“微信+群防群治”,构建共建共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平台。制定出台《深圳市八类命案重点整治街道评定暂行办法》,实施命案防范责任倒查;全年全市命案防范工作首次实现建市38年来“命案全破、发案不过百”优异成绩。组织开展第二届平安中国微电影微视频比赛作品选送活动,深圳市选送的平安中国微视频《跨境追击》被中央政法委评为“第二届平安中国微电影微视频比赛最佳故事奖”和“最佳导演奖”,并在中央电视台播出。
【依法治市】2017年,深圳市委政法委员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城市”战略目标,出台《法治中国示范城市建设实施纲要(2017—2020年)》,召开全市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城市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公平公正安定有序的法治中国示范城市。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把履行好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作为重要职责,做到法治建设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从市委六届五次全会,到六届八次全会,从3月份召开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到7月份召开的市委六届第九十一次常委会议,市委主要负责人均以身作则,以实际行动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出台《中国共产党深圳市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深圳市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意见》《关于支持我市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实施意见》《中共深圳市委关于建立市委党内法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等文件,不断强化党委自身建设和党委对法治建设各个重要领域的领导;及时调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台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试行)和专项小组工作规则(试行),确保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统筹全市法治建设工作更加规范有力。成立由市政法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四级同创”领导小组,出台《深圳市2017年法治建设“四级同创“工作方案》,按照“上下联动、分级负责、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原则,组织推动全市8个区(不含2个新区)、72个街道、405个社区达到省级法治创建标准。
【执法督查】2017年,深圳市委政法委员会执法监督协调室牵头开展“执法司法质量提升年”工作。按照市委政法工作会议部署,认真牵头落实各项工作,制订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责任人和进度目标;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法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 并抽调人员组建工作专班;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组织执法监督联合检查组和明察暗访巡查组,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促工作落实;及时开展评估验收,将提升年工作开展情况专题报告市委。依法协调督办重大敏感案事件。妥善协调一批涉及国家政治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国有资产安全和涉及重大民生、知识产权、重大舆情、军队、维稳的重特大敏感案件;精心组织开展涉法涉诉信访矛盾排查化解专项工作,化解率100%,得到省委政法委通报表扬;健全完善协调工作机制,制定《深圳市重大敏感案件信息互通和协同处置工作办法》; 全年共召开或参加案件事项协调工作会议93次,协调重点案件事项55宗/次;下发深政案函件110件,累计核查案件75宗/ 次。推动重大改革和专项工作。推进《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改革方案》和《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改方案》通过审议并印发实施;全面推进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牵头制定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在全市全面启动试点工作;深入开展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制订改革方案1+N文件;牵头代拟《深圳市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若干措施》,并报市委发文;牵头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行动,推动成立市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律师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牵头制定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通过一批制度机制;建立市委政法委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开展刑事诉讼涉案财物专项清理处置工作,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社区网格管理】2017年,深圳市委政法委员会以全面深化社区网格管理为主线, 突出社区网格管理、人口和房屋综合管理、房屋租赁管理三大主业,摸清管理底数,抓住治理重点,优化社会服务,在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方面发挥重要基础性作用。持续开展人口、房屋、法人信息采集核查工作,截至年底,共登记非深户籍内地居民1638.27万人,港澳台和外籍人口21.46万人;登记建筑物65.8万栋(处), 房屋1170.5万间/套,约9.3亿平方米;核实法人单位77.32万家。动态调整基础网格数,共划分基础网格1.83万个。完善房屋编码信息,依托房屋编码体系,发挥房屋编码专岗人员作用,开展房屋编码信息采集和质量提升工作,推进房屋编码地址在政务服务领域中的应用;与市公安局联合开展全市门楼牌与房屋编码梳理匹配专项行动,核查258万条门楼牌地址信息。探索建立立体化网格管理体系, 与烟草专卖管理部门联合推动烟草专卖网格化管理,助力烟草专卖管理部门查获涉烟案件39宗,涉案总金额966.89万元。推进出租屋分级分类管理,选配17.58万名楼长参与出租屋综合管理工作,协调和配合各相关单位开展出租屋综合整治行动,全年排查通报各类问题隐患事件信息776.12万宗,协助开展整治行动4.33万批次、149.02万人次,整治出租屋582.95 万间(套),查封重点出租屋1.32万间(套)。汇编并发布2017年全市房屋租赁市场指导租金标准,升级改造房屋租赁信息系统,按期与市“一窗式”综合服务受理平台实现平稳对接,配合发改、公安部门做好积分入户相关工作;全年新增纳管租赁合同34.6万份,比上年增长22.2%,新增租赁面积7920.46万平方米; 调解各类房屋租赁纠纷1170宗,涉及金额1661.86万元;代征私房租赁税8.9亿元,增长11.25%;截至年底,全市有有效存量合同58.8万份,涉及租赁面积1.8亿平方米。
法治政府建设
【概况】2017年,深圳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积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促进重点领域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围绕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领域, 提请市人大审议《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草案)》等23项法规,其中新制定法规3项、修订法规19项、废止法规1项, 市政府新制定《深圳市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若干规定》等规章8项、修订规章6项、废止规章1项;确立首批12家单位作为政府立法联系点,通过联系点反映群众立法诉求,提出意见建议,使政府立法工作更加贴近群众,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全面清理现行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彻底摸清底数。10月,完成对1979年—2015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并向社会发布市政府失效文件目录1050件,有效文件目录291件,宣布失效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围绕国家、省、市部署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相关要求,通过定期梳理、全面自查、加强督促等措施促进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做好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相关工作。做好省依法行政考评和法治广东考评迎检工作,参与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组织的“百城”法治政府评估,获得一定成绩;全面完成对各区各部门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针对各项考评发现问题,加强整改提升并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发挥好考评指挥棒作用。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导。结合最新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就法治政府建设各领域工作制定较全面和详尽的工作指引,提升各区各部门贯彻落实成效;完成《深圳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修订, 解决深圳标准与国家部委、省厅标准衔接问题,为各区各部门行政执法提供操作性强的规范指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提高执法公正性和规范性。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试点取得较好成效,推动行政执法部门做好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执法公示工作,截至年底,具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职能的市直部门及各区(新区), 已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报送“双公示”信息183万条(行政许可180万条、行政处罚3万条),并同步推送至“深圳信用网”等进行公示;建立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将民主参与引入执法监督,启动并完成首批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选聘工作和聘任。推进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创新, 提高行政复议水平。全年市政府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148宗,其中受理2684宗;在已办结行政复议案件中(含上年度结转), 维持1795宗,驳回444宗,撤销和确认违法、责令履行390宗,行政复议综合纠正率22.20%。通过行政复议工作指导规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工作。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发出行政复议建议书21份,指导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政府法律顾问全过程参与政府决策,并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方面发挥重要促进作用。市政府法律顾问就重大改革、重大项目、重大合同等重大行政决策进行法律把关和风险评估,全年参与河套地区深港合作项目、深圳金融创新和风险防控、国际会展中心项目等重大项目决策共81件;深度参与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和政府遗留债权处理,代理市政府复议、诉讼、仲裁、执行以及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参与股份合作公司股东资格及权益等历史遗留问题13件,代理行政复议17宗、行政诉讼885宗、民事及仲裁案件29宗。年内,广东省政府发布2016 年度全省依法行政考评结果,深圳市在全省地级以上市政府中位列第二,连续第四年被评为优秀等次;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发布《法治政府蓝皮书: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7》,深圳市获“法治政府建设典范城市”称号,在被评估的100个城市中排名第四。
【政府立法】2017年,深圳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法规议案7 件;提出制定、修改、废止的法规草案23项,其中制定3项、修改19项、废止1 项;提请市政府发布规章15项,其中制定8项、修改6项、废止1项。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法规清理工作的函》等有关精神,按照省法制办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放管服”改革、“强区放权”改革以及“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法规规章专项清理工作,建议修改法规8 项、规章1项,废止法规1项、规章3项, 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以立法引领和保障重点领域的改革,在《特区消防条例(修订)》中,明确不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作为申请消防设计审核的前置条件,不重复将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作为申请消防验收材料,解决长期以来制约部分重大建设项目、民生工程等申请消防设计审核以及建设工程申请消防验收的重大问题, 极大推进全市建设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在《特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中,通过特区立法赋予辅警一定的执法权限,纾缓全市警力不足压力,该《条例》为国内第一部关于辅警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在《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区条例》中,建立共管共治常态化日常协调管理机制,有效解决协调疲软、管理和执法不到位问题, 通过采取更有针对性执法手段,有效打击和惩处“水客”走私行为,更好维护管理区内社会秩序;在《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中,通过立法统筹各类管线铺设,集约高效利用城市地下空间,明确管廊投资建设和运营主体、收费机制和补贴标准, 厘清政府与企业等主体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完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机制,不断提高立法工作质量。着力拓展立法调研的深度和广度,就重点立法项目深入基层调研了解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在制定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和修订股份合作公司条例、物业管理条例期间,多次到街道、企业、社区开展调研,召开多场专题立法研讨会、论证会征求专家学者意见;建立政府立法联系点,选取市工业总会、市留学生创业园、市外商投资协会等12家单位作为政府立法首批联系点;首次开展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调查问卷、专题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听取不同群体意见,在对收集到的问卷和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分析基础上,对校外午托机构政策调整提出建议,并形成立法后评估报告报请市政府审定;继续完善公众参与立法工作机制,举行轻型无人机、城市照明、物业管理条例修订等立法项目微信立法听证, 改进立法征求意见工作方式,仅就立法项目重点条文征求意见,方便老百姓有针对性的提意见,缩短意见反馈时间,加强与公众互动;在上年首次就政府立法项目引入民主协商基础上,先后就对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和《深圳经济特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三项法规、规章开展立法协商,政协相关界别就相关问题提出许多建设性意见,立法协商这一民主立法工作机制进入新常态。
【规范性文件管理】2017年,深圳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发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30 件,部门规范性文件121件;备案审查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101件,不予备案或经修改后重新备案的15件。全面清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梳理出不需要继续实施的文件1050件,需要继续实施的291件,最终形成《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和《关于公布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1979—2015年)的通知》,报市政府审议后向社会发布。组织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含新区管委会),对涉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措施的相关文件进行专项清理,经过清理,拟废止或者修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件,部门规范性文件25件,区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22件。推动规范性文件标识和统一查询平台建设,自7月开始,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全面实行“规”字文号;完成被列为市政府2017年重点工作的全市规范性文件统一查询平台建设工作,至年底,实现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各部门以及各区政府对外公布生效的规范性文件文本均可在“深圳政府法制信息网”和“深圳法制”微信公众号上统一查询。为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度建设,对《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开展全面修订,12月,提请市政府审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修订草案。
【行政复议】2017年,深圳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收到向市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3148宗,在已受理并办结案件中维持1795宗,占62%;撤销、确认违法以及责令履行390宗,占13.5%;终止251宗,占8.7%;驳回申请444宗,占15.4%。行政复议直接纠正率13.5%,综合纠正率22.2%。针对全市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大、增长快状况,采取繁简分流措施,对于简单、同类型批量案件,简化复议文书和办理程序, 进行快速化、标准化处理;对于重大、复杂和事实争议较大的案件实行开庭(听证)审理,全年共开庭(听证)审理82宗复议案件。针对行政机关在行政复议中反映出来的带有普遍性或者个案问题,特别是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以及行政文书送达等行政机关容易出错的问题,制发21份行政复议建议书,发至市政府各部门、各区政府;在《深圳政府法制》刊物上刊发行政复议典型案例,指导行政机关纠正具体行政行为,改进执法工作。组织召开全市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会议,邀请省法制办相关领导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和行政复议开庭审理相关规定进行深入讲解;邀请市中级人民法院、盐田区人民法院法官参加会议并对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进行专门业务研讨,取得良好效果。
【法治政府建设考评】2017年,深圳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围绕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 年)〉重点工作安排》《广东省创建珠三角法治政府示范区工作方案》《广东省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 主动发挥牵头组织单位作用,认真督促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完成对各区、各部门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做好省依法行政考评和法治广东考评迎检工作;参与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组织的“百城”法治政府评估;牵头相关单位草拟《2016年度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梳理法治政府建设优势和薄弱环节,提出全市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下一步工作思路。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积极配合市政策研究室共同起草《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率先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和《关于率先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年度十大重点专项行动(征求意见稿)》。通过梳理国家和省、市多项依法行政考评重点内容及在考评中发现的问题,将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内容聚焦在基层行政执法、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接受司法监督等环节;在考评方式上,继续实施日常检查、半年检查和年度检查相结合检查机制,提高数据采集频率,同时将投诉渠道是否畅通和行政执法情况等,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收集核查数据,增强评查工作公正性和科学性。在全市强区放权改革持续推进背景下,针对越来越多执法职能下放各区情况,将各区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 分值设置为15分,对市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指标分值下调为10分;结合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就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制度建设、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接受司法监督和复议监督、依法行政保障等领域涉及的各有关工作制定比较全面和详尽的具体工作指引,促进各区、各部门有效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的贯彻落实成效;在反复征求各区、各部门意见基础上,完成《深圳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2017年版)修订,较为科学合理地解决深圳标准与国家部委、省厅标准衔接问题,细化各项指标扣分标准,合理增设加分项、扣分项,并将各区、各部门纳入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范围,为各区、各部门行政执法提供可操作性强的工作指引。组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活动,联系协调有关高校和市政府办公厅,分别于9月和11月,邀请全国著名法学专家赵燕菁教授和孔祥俊教授,为全市领导干部作《城市规划转型(从增量转向存量)及其法律制度环境》和《经济全球化和创新驱动发展之下的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法治专题讲座,促进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提升。与吉林大学合作开设依法行政专题研修班,组织全市领导干部约100人进行为期半个月脱产培训。开展年度全市行政执法培训,各区、各执法部门法制和执法工作人员共600余人参加培训。
【行政执法协调与监督】2017年,深圳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加强行政执法协调与监督工作,促进执法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对执法主体的管理,清理全市行政执法人员。重点清理违规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合同工、临时工和不符合申领行政执法证件条件的人员,以及从事执法活动,但从未取得执法资格的在编在岗人员;清理工作历时3个多月,顺利完成。编制处罚、强制和检查权责清单通用目录,启动权责清单标准化工作。对全市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实现市、区、街道三级权责清单事项统一;为使行政执法信息更加透明, 政府职责更加明晰,对权责清单事项要素作进一步细化和补充。履行执法协调职能,妥善处理市卫计委提请协调医疗机构及时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管理职责争议、市经贸信息委提请协调电力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争议、龙华区法制办提请协调二次装修监管职责争议等五宗行政执法争议事项, 厘清相关监管部门职责,有效避免执法扯皮和权责不清。建立执法监督民主参与机制。5月,启动首批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选聘工作,报请市政府审定第一批60名监督员,于12月21日举行首批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聘任仪式;在法治政府考评案卷评查工作中邀请部分执法监督员参与行政执法案卷评审,发挥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作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和执法公示制度。6月22日,联合市卫生计生委,召开全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暨卫生计生“双随机”执法模式启动大会,同时起草《深圳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及配套文件;9月,印发工作方案,要求行政执法部门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做好执法公示工作,并将其纳入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加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力度,加快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设。12月底开始, 组织对27个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和10个区城管、环水部门共97宗处罚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帮助行政执法单位发现问题,提高执法水平。
【政府法律顾问工作】2017年,深圳市政府法律顾问室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在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促使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提高行政机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全年该室承办政府法律事务2335件,出席会议646次, 出具书面法律意见455份,处理咨询投诉事项187宗,代理行政复议案件17宗、行政诉讼案件885宗、民事及仲裁案件29宗(涉案标的19.81亿元),参与重大项目决策81件,参与历史遗留问题处置13件, 举办法学沙龙2期。其中,参与光明新区红坳村整村搬迁及补偿工作,为广深港高铁口岸“一地两检”项目进行法律论证, 为国企及行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改制提供法律意见,继续深度参与河套地区深港合作项目、大货运交通项目、政府引导基金工作,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判断,降低决策风险;继续为华星光电G11项目、国际会展中心项目、两馆项目、华大基因共建吉华医院项目、中山大学共建附属第九医院项目等市政府重大项目提供法律意见;参与轨道交通建设四期项目、松岗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埔地吓水质净化厂、坂雪岗水质净化厂BOT特许经营项目等治水提质工作;参与皇岗口岸改造、香蜜湖片区土地整备和城市更新工作;参加“深圳车港”处置工作,为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改相关工作提供法律支持,对平南铁路资产收购、创新型产业用房回购、正版软件采购、昱科公司关闭引起的员工安置及资产处置等多项工作提供法律意见、继续为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类合作办学项目以及深圳市对外友好交流合作等市政府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支持;参与处置江胜大厦部分房产后续事宜、原村民要求村民待遇和村股份公司股东资格事宜, 代理中农信公司员工因安置问题引起的行政诉讼系列案件,继续代理坝光精细化工园(现坝光生物谷)项目立项所涉复议、诉讼系列案件,跟进咪表系列诉讼案进行情况,为历史遗留问题的依法解决提供支持。启动《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修订工作,在前海设立市政府法律顾问室前海公共法律事务调处中心并安排专人驻点办公,推动深港两地续签《法律合作安排》,推进深澳两地开展法律合作,完善工作机制,拓展工作领域,加强交流合作。
【政府法制研究】2017年,深圳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政府法制研究以新形势需要为导向,形成一系列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研究成果。开展完善制度建设相关课题研究。为完善行政法规、规章制定程序,进一步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市法制研究所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重点工作安排》中完善制度建设相关要求,经过认真调研论证和多方面征求意见,总结全市多年来推进科学、民主立法成熟经验和做法,以解决政府立法过程中突出问题为出发点,草拟《深圳市政府立法工作规程(试行)》草案建议稿,于6月29日提请市政府审议。该《立法规程(试行)》草案建议稿共一百四十五条,对立法计划审议、法规规章审查的程序予以具体规范, 同时建立和完善立法工作计划项目分类制度、集中起草制度、立法听证制度、法规规章档案管理制度以及健全公众参与、审议前协调、规章解释等体制机制。开展重点立法项目的立法前和立法后评估、调研论证研究工作。市法制研究所参与《深圳经济特区大鹏新区条例》立法前评估、《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立法后评估以及《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调研论证工作,通过深入研究相关法律规定、政策文件要求, 在广泛调研、座谈、论证及实地走访基础上,查找并分析问题,对以上立法项目立法质量、实施效果、存在问题、涉及重点制度等进行全面评估和研究论证,并提出相应立法意见和建议,所形成相关立法评估报告和调研报告为立法提供提供理论参考。政府法制研究结合法治政府建设若干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形成《扣押和没收危险化学品及时处置法律问题研究》《从政策‘朝令夕改’现象谈政府法治思维》等一定理论研究成果;围绕特区授权立法25周年、法治政府建设等主题, 形成《深圳经济特区立法发展状况研究》《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应当着力消减法制壁垒》《行政执法中行政裁量权基准运用相关问题及防范》《深圳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若干问题探析》《前海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思考》等一些理论与事务相结合的理论成果。对《深圳政府法制》杂志进行改版,重新编排杂志栏目、丰富杂志内容、美化版面设计,提高杂志发行量、扩大杂志发行范围。年内,《深圳政府法制》杂志每期发行量2000册,发行范围扩大到国务院法制办、各省级以上政府法制机构、深圳市政府各部门、市各律师事务所、国内知名高校及立法研究机构等单位。继续组织开展法规规章英文翻译、校对、审定工作,截至11月底,通过法制办网站“法规规章英文译本”栏目发布法规规章译本六篇34652字。牵头撰写《关于2017年深圳政府法制工作的汇报材料》, 配合市委调研组开展“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筹备市委六届八次全会”专题调研; 牵头起草《市法制办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六届八十三次常委会议精神的报告》;协助市委政法委举办第二届前海法治论坛;参与编撰《前海法治建设蓝皮书》。
【《深圳经济特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审议通过】2017年8月17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深圳经济特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该《条例》在不违背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基本原则前提下,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公安部等五部委和省政府有关规定, 结合深圳实际,运用特区立法权对辅警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招聘条件、招聘方式、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创新,为辅警执法作出变通性授权规定。该《条例》草案将辅警授权分为三种情形:勤务辅警可以独立从事的活动,如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处理群众求助、治安巡逻等管理勤务以及社会治安防范、消防安全等宣传教育等警务活动。勤务辅警在一名警察带领下可以从事的活动,如110警情现场处警、对有违法犯罪嫌疑人员进行当场盘问、检查, 继续盘问、抓捕、押解违法犯罪嫌疑人等八项活动。文职辅警可以从事的活动,包括网络通讯、现场勘查、检验鉴定等技术支持工作和警务保障工作,以及档案管理等行政助理工作。同时规定禁止辅警从事工作范围,包括刑事案件调查取证、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技术侦察、国内安全保卫以及涉及国家秘密等国家禁止辅警从事的相关工作。该《条例》明确辅警法律地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建立和规范辅警聘用、使用、管理等制度,为打造全新、高素质辅警队伍以及辅警依法履行职责提供法制保障,有助于充分发挥辅警在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和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的作用。
【《深圳市龙华现代有轨电车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审议通过】2017年8月7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六届八十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深圳市龙华现代有轨电车运营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适用于有轨电车运营服务和管理,对有轨电车运营服务、安全生产、交通安全、应急处置、执法处罚等进行规范。2012年9月,深圳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全市首条有轨电车试验线落户龙华区,有轨电车作为地面运行轨道交通工具,兼具城市轨道交通和地面常规公交运营特点,且有轨电车因其车身长度长、行驶惯性大特点,还存在在交叉路口与其他社会车辆和行人并行时容易引发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深圳现行有关轨道交通、公共汽车运营服务管理、交通安全管理的立法难以解决上述有轨电车特殊问题,因此采用专项立法方式,同时,考虑到龙华现代有轨电车运行在全市尚属首例,其管理还有逐步完善过程,拟以“暂行办法”方式出台,以便于在实践过程中探索经验, 为进一步完善有轨电车立法预留空间。该《办法》对龙华现代有轨电车涉及到的多个部门管理职责均予以明确规定:明确龙华区政府属地管理职责、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监管职责、龙华区城市管理部门绿化养护和环境卫生职责以及有轨电车运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有轨电车车辆和从业人员安全管理等相关职责。在运营安全方面,该《办法》从运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车辆及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安全作业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要求。该《办法》的出台弥补国家和广东省在有轨电车管理方面的立法空白,为更好维护交通秩序与公共安全提供法制保障。
【《深圳市计划生育若干规定》审议通过】2017年9月18日,深圳市政府六届九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深圳市计划生育若干规定》,该政府规章于2017年11 月12日起施行。该《若干规定》根据深圳实际,主要侧重于对《计生法》《省条例》中的相关规定予以补充、细化和明确,并对《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需要继续执行的相关规定予以确认或者完善。该《若干规定》从顺应国家、省简政放权、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要求角度出发,不再将核查计生证明作为入户深圳前置条件;完善独生子女保健费相关规定;为保障本市户籍独生子女家庭幸福和发展,帮助独生子女家庭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提升抗风险能力,建立独生子女家庭意外伤害保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综合保险制度,并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在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申请收养子女、申请保障性住房、人才住房、就业帮扶等方面予以优先照顾。此外,该《若干规定》还改变《省条例》按当地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计征社会抚养费做法,对全市社会抚养费计征基数进行统一。
【《深圳市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若干规定》审议通过】2017年2月13日,《深圳市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若干规定》经深圳市政府六届六十九次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市政府令第294号公布,自4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加强深圳市校车安全管理,更好保障乘坐校车学生人身安全,该《若干规定》根据深圳实际,对《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等上位法已有内容不再作过多重复性规定,而侧重于对校车安全管理制度予以贯彻、补充和细化。按照立法规则,在修订方式上采用废旧立新立法模式,即重新制定《若干规定》以取代《深圳市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150号),在本规章施行同时废止原政府规章。该《若干规定》主要从四个方面作出补充和细化:结合深圳实际需要,参照《省实施办法》,将接送幼儿上下学7座以上载客汽车纳入许可管理, 同时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幼儿数量和分布状况、交通便利等因素,依法制定、调整幼儿园设置规划, 使幼儿能就近入园,减少其上下学交通风险。为理顺许可工作机制,体现权责利对等、加强安全管理和高效便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委托区教育行政部门、新区管委会实施本辖区所属学校校车使用许可及管理权限内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为更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同时减轻校车使用单位负担,将校车使用许可有效期从目前1年延长为3年。为规范实施校车使用许可,方便申请人办理,提高行政许可效率,规定教育、交通运输、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应当建立校车审查信息系统,方便申请人提交校车许可申请材料,及时共享、通报校车管理信息;跨区服务多所学校校车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实施校车使用许可以及校车违法行为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申请人不再需要向多个辖区管理部门申请许可;允许配备校车的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通过校车审查信息系统临时变更具有合法资格校车驾驶人、行驶线路、停靠站点等事项,临时变更期限限定在15日以内,以便应对校车及其驾驶人出现突发情况等便民措施。
【《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通过】2017年8月17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该《条例》对人才培养、人才引进和流动、人才评价、人才激励、人才服务与保障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内容包括取消非学历教育办学机构、职业培训机构设立和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改为登记备案;规定符合条件人才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或者申办入户,其配偶可以自愿选择直接申领居住证或者申办入户;规定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财政资助研究成果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共享方面内容;规定人才工作情况报告制度、“人才日”“人才伯乐奖”等内容, 通过立法推进和保障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同时健全本市人才工作法律制度,以更好引领各项人才政策,规范人才工作, 为今后人才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建设制度改革重要内容。该《条例》出台是推进人才制度改革重要举措,为促进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发展,激发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活力,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和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人才资源和智力支持增添法制助力。
公安
【概况】2017年,深圳市公安局内(下) 设一级机构43个,其中内设机构10个、直属单位18个、公安分局14个、事业单位1个,设派出所138个。全年全市接报刑事治安总警情20.4万起,比上年下降24.9%,连续9年下降。全省群众安全感和公安工作满意度第三方测评结果,深圳分别以85.18分和83.59分最高分在全省21 个地市中排名第一。
维护社会稳定 扎实做好风险化解、源头防控和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强化反恐体制机制建设,推动全市74个街道办事处成立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建立覆盖全市市、区、街道全方位反恐怖工作体系。建立反恐地方标准,制定全国第一部《硬质隔离设施建设类地方性标准》。推动全市6个陆路口岸全部实现属地公安机关进入口岸限定区域开展反恐联合巡逻,全面铺开重点部位反恐联勤联动机制。整合多警种资源, 对涉恐案件、线索快侦快办快处。加强滚动排查、预警预测和应急处置,对排查掌握的各类群体性不稳定因素逐一落实化解措施。圆满完成国际植物学大会、马拉松等各类大型活动安保任务。
严打突出违法犯罪 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深入推进“飓风2017”专项行动,刑事案件破案数比上年上升3.2%。针对多发性侵财类犯罪开展一系列统一行动,全市盗抢案件比上年下降37.5%。严打黑恶势力犯罪,侦破宝安“1·05”涉黑专案,抓获164人,逮捕73 人。严打严重刑事犯罪,年内命案全破。严打经济领域犯罪,侦破经济犯罪案件占全省1/4;先后侦破“善心汇”“龙爱量子” 特大网络传销案和“飓风2号”地下钱庄系列案等大案。严打涉毒犯罪,缴获各类毒品8.1吨,查处吸毒人员1.7万人。推动在全市市、区、街道三级建立禁毒委(办) 和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在28个街道、126 个社区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针对信息化、动态化环境下社会治安规律特点,坚持关口前移、整体防控,以创新完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为抓手,全面提升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水平。全市日均出动警力1.2万人次不间断巡逻执勤,200名武警、100名特警和属地公安分局机训力量在重点部位巡逻值守,交警“铁骑”在重点路段巡逻,快速响应反恐、治安防范需要。在福田交通枢纽和东门片区开展立体防控体系示范点建设,强力推动全市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大型商场安全防范标准,督促指导大型商场新增保安力量2020人、安防设备4000余套。在治安复杂区域集中各类资源和力量,综合采取打、防、管、控、建、宣等手段,实施联动高压整治。全市11个治安复杂区域接报110刑事治安总警情比上年下降34.5%。
公共安全监管 开列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压实领导责任、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筑牢公共安全防线。开展“拉网排雷”行动,全面排查风险点、危险源。开展电气火灾防范、“城中村”及违法建筑消防专项整治等行动,推广安装独立式烟感报警器5.3万个,完成老旧线路改造5.04万米, 将2100余栋高层建筑纳入“户籍化”管理。在全国率先组建交警“铁骑”队全覆盖巡查,启动道路交通事故主体责任深度调查机制,开展“猎虎”“禁摩限电”等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成立全国首个共享交通联合指挥调度中心、车驾管实战支撑中心、24小时交警自助服务厅。在全国首创“移位左转”“遥控护栏潮汐车道” 等道路交通组织新模式,以互联网手段处理交通异常拥堵占比超过95%,排名全国第一。“深圳城市交通大脑”项目获得2017年世界智慧城市博览会唯一“平安城市大奖”。全年全市火灾死亡人数比上年下降18.2%,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6.8%,危爆物品实现连续24年“零事故”。
公安改革创新 运用“块责任”理念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试行同胜模式、水围模式及天安云谷、吉祥模式, 在创新社区治理上闯出新路。依托警务云终端,打通信息化应用“最后一公里”, 开启移动警务新时代。云终端后台对接信息资源800亿条,实现大数据移动应用。将警务云终端作为警务变革牵引器,深化建设应用,加快催化公安工作“互联网+”变革,形成新采集、新情报、新指挥、新防控、新执法、新管理等全新模式,极大提升警务效能。以数据精准融合为支撑,打造“互联网+民生警务”平台,全年受理量124万宗,网上办事率超过60%。布设70台新研发的民生警务一体机,提供“零距离”、24小时在线服务。打造过硬公安队伍 始终将政治建警置于首位,打造“忠诚、干净、担当”警队。稳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线上,推进新警综系统建设,实现从接处警入口到移送审查起诉出口“全链条”监督、全方位记录,打造“执法闭环”管理体系;线下,推进执法办案、涉案财物管理、案管“三个中心”建设,提升办案效率、质量和规范化执法水平。建设民警“足印档案”管理平台,用“块数据”“硬记录”精确评价每位民警工作绩效,营造风清气正警营生态。实施“赛马工程”,为警队长远发展做好人才储备。强化典型引领,开展“每日警星”“青年之星”“十大马天民式民警”等评选活动,激励士气,激发荣誉感。
【治安管理】2017年,深圳市公安局在全国首创设立区级寄递管理办公室,完成对全市410家市、区两级寄递企业内保纳管,取得寄递物流行业安全管理根本性突破。推进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寄递物流专项整治行动,查处涉易制爆案件244宗,治安拘留56人,缴获易制爆危险化学品4 吨。对大型活动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全面监管,探索应用人员密度热力图、电子围栏、人像识别、虹膜识别等技术强化安保措施落地。及时、高效处置华润万家超市跨年夜促销引发人群聚集事件,依法、妥善处置“磨坊网”百公里徒步活动,取得良好安保效果和社会效果。加强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工作,全市新申报一级派出所7个、二级派出所31个,创历史新高,社区民警兼职进入社区工作站、社区工作站党委(支部)班子率达100%。保持对黄、赌问题严打严管态势,破获涉黄、赌案件5792宗,处理15676人,其中逮捕2618人。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为契机,加强对食品、药品、环境违法活动打击力度,破案578宗、逮捕1190人,分别比上年上升29.3%、56.9%。推进群防群治“五统一”标准化阵地建设,建成“五统一”门卫室、保安岗亭、防控点1.2万个,群防群治力量协助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139人。
【出入境管理】2017年,深圳市公安局办理各类出入境证件775.5万证次(中国公民证件771.7万证次、境外人员证件3.8万证次),比上年增长10.7%,继续保持全国第一。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将服务触角向派出所、社区工作站、警务室延伸。全市新增自助设备165台,总量318 台,办理证件221万证次,占全市总办证量28.5%,比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启用新版往来台湾通行证,实施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申办出入境证件工作,启用及换发新版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开通境外人员证件邮寄业务,完善网上商务备案系统。推介公安部支持广东自贸区建设及创新驱动发展16项出入境政策措施,服务企业、产业宏观人才战略。对高层次人才申请出入境证件开通绿色通道;与涉外企业、涉外教育机构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督促涉外企业和教育机构明确监管职责和义务;通过市外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初步建立产业服务、快速支持机制,助力经济社会发展。查处在深外国人违法案件1551 宗2664人。查处“三非”案件991宗,查处“三非”外国人1810人,分别比上年上升56.6%、44.7%,其中非法入境918人、非法出境16人、非法居留582人、非法就业294人。侦破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81宗,比上年上升800%。
【户籍管理】2017年,深圳市户籍人口434.72万人,比上年上升11.3%。市公安局依托民生警务平台,打造网上户政窗口,开创“互联网+户政”服务新格局。将全部48项户政业务搬上民生警务平台, 网上办理量累计超过7.2万宗,占业务总量27.4%。其中,三项随迁业务(夫妻投靠、老人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网上受理占该业务总量56.58%,招调工业务网上受理占该业务总量35.05%,网约受理量稳步提升,逐步实现办理程序从“面对面”到“键对键”转变。做好积分入户政策前期筹备、中期筹划、后期通报工作,与相关部门深入研究,对照政策制定思路,明确受理平台架构设计,细化受理流程细节,有序推进系统开发,确保系统达到上线运行要求。出台《深圳市积分入户办法(试行)》,与市规土、人社、综管及征信等数源单位及时沟通房产、社保、租赁、个人信用等积分项目核算和数据交换事宜,保证受理平台数据顺利对接和积分核算准确性。继续探索建立区域户政服务中心,先后建成盐田、布吉、坪山等10个区域户政服务中心,全市户政窗口(含公安分局)减至104个,效能整体提升3倍多。深化拓展户政“全城通”服务,在已实现九类21项户政业务“全城通”服务基础上,启动“全城通”升级改造项目,优化系统功能,引进电子印章管理,将其余40%项目全面开通。
【流动人口与出租屋管理】2017年,深圳市有流动人口1683.5万人(截至6月30 日。注:因流动人口在年末、年初流动性较大,难以准确反映当地流动人口状况, 年中则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因此公安部统一在年中开展流动人口统计工作),比上年上升6.54%。市公安局开展实有人口和房屋信息采集、人屋管控机制调研等基层基础工作,全市居住登记主动申报率97.08%,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率97.03%。会同市网格办开展门楼牌与房屋编码梳理匹配专项行动,核实门楼牌与房屋编码地址匹配数据248万条,新编设门楼牌、单元牌45万块,关联地址信息及房屋编码1360万条,关联实有房屋信息1300万间(套),关联实有人口信息2100万条。组成调研专班,实地考察成都等5个城市, 召开座谈会40余场,听取市、区、街道相关职能部门意见,组织全市街道办、社区工作站、派出所、网格员进行问卷调查, 形成《我市网格员队伍发展现状及加强管理建设的调研情况报告》。通过网络、海报、公开信、广播等多种途径广泛开展居住证条例宣传,进一步优化居住登记统计逻辑和申报流程,修订完善居住证工作指引。全市累计办理居住证355.39万张,居住登记主动申报率97.08%。
【道路交通管理】2017年,深圳市净增机动车4.37万辆,机动车总量326.95万辆。面对严峻交通管理形势,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在全国首创“移位左转”“遥控护栏潮汐车道”等道路交通组织新模式,施行网约车专用上客通道、全待转路口、客货分离等一系列精准治堵措施。在全市近300 个交通堵点推行分级微治堵、菜单微治堵分类整治行动。联合华为公司等企业打造联合创新实验室、视频联合实验室、信号控制联合实验室,提出深圳“城市交通大脑”解决方案,获得2017年世界智慧城市博览会唯一“平安城市大奖”。推进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向法治化、精细化、智能化、规范化发展,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初步实现从传统“人海战术”“汗水警务”向高效精准现代警务机制转变,4月在深圳召开的全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现场会上推广深圳经验。推动开展全市交通安全综合大整治行动,成立“家校警”交通安全护航队,开展“凌晨平安”“猎虎”“禁摩限电”等专项行动,加大重点车辆、车属单位、重点人员管控力度;强化对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追究。查处各类交通违法601万起,比上年上升54%。始终把“压事故、保安全”作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最强用警、最强联勤、最强治理、最强宣传等举措,全力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全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346人,比上年减少70人,下降16.8%,实现死亡人数连续13 年下降、较大及以上交通事故连续33个月“零发生”,万车死亡率降至1.07,接近香港、新加坡水平。成立全国首个24小时服务交警自助服务厅,首创“车驾宝”自助一体机、机动车“六年免检自助机”, 让人民群众办理业务更便捷。发布星级用户6.0版本,“深圳交警星级用户”累计注册申请超过323万人。
【消防监督管理】2017年,深圳市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部门围绕开展“城市质量提升年”工作,推进消防治理创新,破解安全隐患治理难题。落实“三必查”原则(造成人员伤亡的火灾事故必查、发生在违法建筑的火灾事故必查、久拖不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必查),运用“六点核心工作方法”(厘清责任、倒查责任、整合力量、传导压力、案例警示、制定流程),破解消防监督工作难题。整合社区力量,开展“拉网排雷”行动,通过“地毯式”排查,对消防违法行为零容忍,最大限度消除隐患。全年检查单位16万多家,发现并督促整改隐患22万多处,临时查封9124宗、责令“三停”2662家、罚款5954.81万元、行政拘留4802人,分别比上年上升43%、29%、77%、77%、66%、151%,占同期全省25%、34%、66%、34%、28%、75%。采取市领导直接挂帅、警种融合、明查暗访等多种措施,对基层不敢查、不愿查、查不动的消防安全问题实行提级管辖,以层层“剥洋葱”工作方法,彻查火灾事故和隐患背后违法行为和利益链。通过严肃倒查追究责任,倒逼主体责任、领导责任、监管责任落实。针对突出隐患问题,先后组织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城中村”及违法建筑消防专项整治、高层建筑专项整治、火灾隐患重点区域整治和全市第八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等系列整治行动。建成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6757个、社区微型消防站747个,构建区域联防组织197个。在全市662个社区规划建设346个小型消防站,实行“1、3、5” 分钟快速响应和联动应急处置,建立起网格化快速灭火救援体系。年内火灾事故死亡9 人、受伤11人、直接经济损失1512.9万元, 比上年分别下降18.2%、54.1%、50.1%。
【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获全省“双第一”】2017年,广东省在全省市公安局长会议上公布2017年度全省各地市群众安全感和公安工作满意度第三方测评结果,深圳市总平均分84.39分,在全省21个地市中排名第一,其中群众安全感85.18分、公安工作满意度83.59分,均名列全省第一。这是深圳在两项测评中首次获得全省第一。年内,市公安局自行委托第三方评测机构针对全市10个区开展2017年度社会评价调查工作,结果显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均实现连续3年上升。
【移动警务】2017年,深圳市公安局积极探索全警应用警务云终端(深云系统), 使基层一线跨入移动警务时代。全年全市公安机关配发深云终端1.9万部,基本实现每人一部;新增轻应用十三类、26个, APP上线总数130余个,使用量接近3500 万人次,深云终端成为民警必备警务装备,有力促进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先进、前沿技术在警务工作中转化应用,公安工作效能显著提升,倒逼警务体制机制改革。探索“移动警务+实战”,推动公安工作从“传统警务”向“指尖警务”转变;通过研发“云指”系统,指挥中心可通过深云终端向参战单位下达指令,指挥调度更扁平高效,信息传输更安全可靠;开展“互联网+”调研, 局领导依托深云终端与一线民警实时交流互动,及时研究解决民警实际困难。公安部部长赵克志、广东省省长马兴瑞、深圳市委书记王伟中等对市公安局移动警务探索实践予以肯定。
【社区治理模式创新】2017年,深圳市公安局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精神,创新运用“块责任”理念压实责任,积极探索各种综治资源“一手抓”“一体管”新思路,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水平。先后在龙华区试行基层力量整合同胜模式,在福田区试行基层联勤联动水围模式,在宝安区试行基层力量发动义警模式,在龙岗区试行基层职能融合天安云谷、吉祥模式,在龙华景乐南北社区试行“警政综合整治”模式(由市公安局、龙华公安分局、派出所,区委区政府、街道办、职能部门等三级“警政力量”组建专班、进驻攻坚), 有效扭转过去“九龙治水”被动局面,探索新路径。其中,龙岗区吉祥模式推出后,排查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数比上年同期上升64.9%,火灾起数环比下降51%;龙华区同胜社区试点3个月后,各类基层综治力量从178人减到120人,工作效能提升4倍,作为综治样板在全市推广;龙华区景乐南北社区经过近半年的综合治理,总警情环比下降36.2%,人才市场、旅业出租屋、网络出租屋、寄存业、餐饮业等行业运营趋于规范,警务室、微型消防站、停车场和联防队伍的建立,使治安、消防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1·05”涉黑专案侦破】2017年,深圳市公安局对涉黑恶案件线索进行梳理,发现一个以东北人王小西、王小北为首活跃在宝安区的黑社会性质罪团伙,并掌握该团伙自2000年以来实施抢劫、寻衅滋事、开设赌场、故意伤害、垄断雪花啤酒销售等大量违法犯罪事实。6月10日,市公安局组织相关警种和福田、南山、宝安公安分局共1500余名警力,严密包围御景国际酒店6 层、7层嫌疑人聚集区域,现场控制1000余人,抓获涉案嫌疑人164人(逮捕73人), 缴获钢管、刀具一批。整个收网行动有序进行,未发生暴力抗法及人员伤亡。
【“线上反诈联盟”建立】2017年7月,深圳市公安局通过走访沟通,在顺丰速运、滴滴出行、腾讯集团、阿里巴巴集团等19家知名互联网企业支持下,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率先建成“线上反诈联盟”,签订打击治理网络诈骗联合行动宣言。年内,该局强化国际执法合作,多次赴境外强势打击电信诈骗犯罪团伙,端掉电信诈骗窝点45个, 抓获犯罪嫌疑人370人;依托“81234567” 反诈骗热线等精准劝阻潜在被骗群众4.2 万人,拦截诈骗资金3.9亿元,电信诈骗警情比上年下降24.4%,破案上升38.1%。
【全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现场会】2017年4月18—19日,公安部在深圳召开全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现场会。公安部副部长李伟出席会议并讲话,广东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李春生和深圳市有关领导分别致辞。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安厅(局)和各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计划单列市和部分地级公安局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安排与会代表观摩深圳市公安局交警创新管理经验做法、执勤执法装备展示,播放全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亮点集萃视频,邀请清华大学教授作新形势下城市交通管理思路与对策专题讲座,北京、上海、江苏、广西4 省(区、市)以及深圳、沈阳、成都、西安4市作交流发言,深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徐文海代表深圳作题为《运用系统思维法治思维创新思维全面提升城市道路交通治理质量》经验介绍,公安部副部长李伟作题为《提高认识转变观念积极探索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新路子》讲话。会议充分肯定深圳公安机关抓住机遇、敢闯敢试,用法治思维和创新方式破解交通顽症,走出一条适应现代城市发展、具有深圳特色的道路交通管理新路子,要求各地认真学习借鉴深圳经验,特别是深圳的精神、理念、方法,进一步转变观念,做好城市交管工作。
【第13届深圳警营开放日】2017年11月25日,第13届深圳警营开放日活动在全市23个一级分会场及75个开放点同步开展, 近70万群众在各开放点现场参与活动。此届警营开放日活动以“相约我和你,警民零距离”为主题,改变往年在深圳警校设主会场集中举办形式,由各开放单位在市局统筹下择地开展,方便群众参与。刑警支队首次开放刑事技术实验室,为群众详细介绍亲子鉴定、法医、痕迹、微量物证、人像识别等领域刑事技术工作职能, 并结合案件深度剖析有关工作;现场邀请群众穿着防护服,体验模拟刑事案件现场勘查,感受刑警办案过程。在消防部门一级分会场设置消防移动大巴体验、消防逃生舱体验、消防高新科技装备、消防知识有奖问答等十个展区,现场展示特种防爆车辆、无人机、警用平衡车等装备,设置消防宣传、趣味比赛、警民合影等多个活动项目。在最新上线的“警·观”融媒体资讯平台开设“警营开放日”专栏,整合全局各单位实时发布的活动预告、交通引导、看点指南等全部信息,让群众在一个平台即可浏览最全的开放日资讯。
【民生警务深微平台创建】2017年,深圳市公安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部署,秉承“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理念,从顶层设计入手,打破部门界限和信息孤岛,打造一站式民生警务平台,让人民群众共享创新便利、改革红利,并以此推动“放管服” 改革。年内,民生警务深微平台整合户政、出入境、交管等业务118项,占市公安局总事项78.6%,网上受理量124万宗,网上办事率超过60%。经测算,该平台每年可为群众节约办事时间427.6万小时、资金1 亿余元。该平台获评《南方都市报》2017年度街坊口碑榜十大金牌项目第一名。
“1+4+N”联勤指挥机制,紧密结合开展公安部部署的“迎接十九大 忠诚保平安”主题活动,深入推进“四个不发生”创建工作,超常规落实“点、线、面”安保维稳措施。10月15日启动一级勤务,近2万名民警24小时在岗执勤备勤,强化社会面防控。每天安排1万余名警力在路面巡逻值守,在143个重点目标叠加2000名特警、机训力量武装震慑,协调增加500 名武警叠加巡逻,机关警力在晚高峰时段包片巡逻,发动3万名专职群防群治队伍重点值守。建立环深治安卡点、原特区二线关、入深高速公路、社会面流动卡点治安查控防护圈,市际线治安卡点24小时“逢疑必查”,筑牢环深“护城河”。党的十九大期间,全市接报刑事治安警情比上年同期下降30.2%;安保维稳工作考评总分90.15分,排名全省第一,为历次重大安保最佳水平。
【“城市交通大脑”工程获“平安城市大奖”】2017 年9月5日,在华为公司“HUAWEI CONNECT 2017”大会上,深圳交警与华为公司联合打造的“城市交通大脑”工程正式启动。11月15日,在西班牙巴塞罗那举行的2017世界智慧城市博览会上,“城市交通大脑”从全球300多个领先城市中胜出,获博览会唯一“平安城市大奖”。
检察
【概况】2017年,深圳市检察机关设市级检察院1个,市检察院派出机构1个(前海蛇口自贸区检察院),基层检察院8个(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宝安、龙岗、龙华、坪山区检察院)。市检察院内设行政机构17个,非实体业务机构7个, 直属行政单位1个,直属事业单位1个。全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务犯罪、诉讼监督、公益诉讼等各类案件10.45万件。其中,受理审查逮捕刑事案件18965件28034人;受理审查起诉25159件35723人;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23579人,起诉29434人。办案数量居全省检察机关首位。督促侦查机关立案159 件、撤案15件;追加逮捕48人、追加起诉416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捕3165人、不诉566人。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提出量刑建议14311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49件。强化刑罚执行监督,清理久押不决案件35件, 督促有关部门将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的22 名罪犯收监执行,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76人,纠正社区矫正脱管、漏管人员17人。全面推进行政、民事公益诉讼,让公益诉讼和审查起诉成为新时期检察工作的“双轮驱动”,至年底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2件,督促有关部门治理被污染河流4条,复绿或收回被非法占用土地113.33公顷,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1 亿元。坚决贯彻中央关于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坚持反腐肃贪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突出查办大要案,立案侦查县处级干部21人、厅局级干部5人。深化检察官员额制改革,遴选673名员额检察官;坚持员额向基层和办案一线倾斜,70%以上员额配置在基层。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检察官权力比重60.4%;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直接办案要求,市、区两级检察院领导办理案件304 件,检委会委员、部门负责人办理案件20048件。
【侦查监督】2017年,深圳市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8965件28034人,批捕16594件23579人,不捕2245件4353人,不捕率15.6%,案件质量稳中有升。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批捕“两抢一盗”案件5936件7067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其中批捕集资诈骗85件173 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61件94人;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批捕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11件12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批捕121件242人;依法惩治危害药品安全犯罪,促进解决医药领域乱象,批捕生产、销售假药劣药141件203 人;依法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等犯罪,打造绿色安全健康环境,批捕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26件36人;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工作,依法保护新兴生产力,批捕549件987人;坚持对涉毒犯罪活动“零容忍”,全市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类案件2545件3267人,批捕2358件2928 人。防范冤假错案,对证据存疑或查明不构成犯罪的,不批准逮捕3165人。督促侦查机关立案159件、撤案15件;追加逮捕48人、追加起诉416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捕3165人、不诉566人。强化对公安派出所侦查活动的监督,向派出所派驻检察室35个。发挥侦查活动监督平台作用,2010—2017年累计提出纠正意见10483件次,其中2017年提出727件次。
【审查起诉】2017年,深圳市检察机关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审查不起诉25159件35723 人,件数、人数分别比上年上升9.38%和11.95%。全市公诉部门员额检察官171人,人均办案147件209人。其中,提起公诉21418件29434人,件数、人数分别上升4.22%、7.75%;不起诉2276 件3132人,不起诉人数占同期审结人数9.62%。市检察院受理二审上诉案件55 件,比上年下降47.11%;受理二审抗诉45件73人,决定支持抗诉16件29人,决定撤回抗诉17件23人。起诉故意杀人、放火、爆炸、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强奸、绑架等恶性、暴力犯罪案470件504人;受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17件96 人,起诉18件45人;起诉“黄赌毒”犯罪案3924件6297人;起诉抢劫、抢夺、盗窃犯罪案5827件7162人;起诉偷盗、强奸、猥亵、拐卖、拐骗、遗弃儿童犯罪案126 件129人;起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假药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207件373人;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案32件42人;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组织领导传销犯罪案163件434人。起诉侵犯公司企业商标权和商业秘密权等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346件656人。南山区检察院办理的罗某某侵犯著作权案被评为2016年度全国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起诉涉案金额超过49亿的“融资城”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对“善心汇”特大组织、领导传销案相关被告人提起公诉。起诉电信网络诈骗案565件1551人,起诉“伪基站”、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电信网络诈骗行为的上游犯罪案54件71人。起诉全省首例“双禁”型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未检工作】2017年,深圳市、区两级检察院未检部门受理审查逮捕案件913件1458人,不批捕120件236人,其中受理未成年人犯罪审查逮捕案件565件710人,不批捕86件116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401 人2001人,不起诉150件237人,其中受理未成年人犯罪审查起诉案件564件680人, 不起诉81件96人,附条件不起诉52件67 人。与上年未成年人案件相比,不捕率上升19.44%,不诉率上升102.5%,附条件不起诉率上升225%。不捕率尤其是不诉率大幅上升,反映出深圳市未检部门认真贯彻未检工作方针原则,坚持对涉罪未成年人以教育和挽救为先,最大限度减少羁押措施和监禁刑的适用。市检察院与香港善导会在涉罪未成年人矫治和教育方面开展合作,建立深港两地涉罪未成年人跨境帮教机制。两名香港籍涉罪未成年人通过善导会开展跨境帮教,其中1人已就业, 另1人通过帮教考上大学,此案例被高检院评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市检察院整合社会各界力量,推动成立全国首家涉罪未成年人综合性帮教机构“深圳市点亮心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建立涉罪未成年人中途观护站,为取保候审、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间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就业机会;搭建劳动技能培训平台,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劳动技能培训;与心理咨询机构合作,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干预;引导涉罪未成年人从事社会义工服务,并利用网络媒体开展法治宣传。该中心自成立后,帮教人数近百人。
【民事行政检察】2017年,深圳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受理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672件,比上年增长33.33%。其中,市检察院受理594件;基层检察院受理78件。已办理案件中,提请省检察院抗诉3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发出检察建议8件。受理对审判程序中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2件,经审查,对于法院审判程序中超期审理、违法发出支付令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4件,提出合理监督意见。受理当事人申请复查纠正案件6件,受理执行监督案件78件,经审查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7件,受理虚假诉讼案件5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自7月1日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全面铺开(在深圳已开展两年),全市检察机关发现公益诉讼线索155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62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0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 件。办理的案件全面覆盖试点方案规定的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五类案件领域。通过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督促整改被污染河流4条,挽回被损害林地26.67公顷,要求行政机关继续追回被非法占用土地86.67公顷,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1亿元。办理的“共享单车”公益诉讼案获得良好社会效果, 办理的英龙商务大厦违建案,通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为国家挽回近2亿元国有财产。经省检察院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专项表彰评定,市检察院民行部门获集体二等功,龙岗区检察院民行部门获集体三等功。
【刑事执行检察】2017年,深圳市检察机关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088人,建议被采纳数982 件,改变强制措施人数占执行逮捕人数4.67%,在办案数量全国普遍呈下降趋势情况下,基本保持平稳。在全国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评选活动中,深圳市两件案件获评“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严肃查办刑事执行活动中职务犯罪,立案侦查7人。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67件,促进解决“执行难”问题。强化刑罚执行监督,清理久押不决案件35 件,督促有关部门将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的22名罪犯收监执行,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76人,纠正社区矫正脱管、漏管人员17人。市、区两级检察院均设置专业监外执行检察办案组,配备专职检察人员,全市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开展。全年审查减刑案件1514 件、假释案件60件、暂予监外执行案件44 件,出庭监督93件,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提出“不同意”监督意见76件,监督纠正监外执行违法违规45件。组织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核查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法院判决生效的职务犯罪涉财产刑案件394人,裁判金额6218万元(罚金及没收财产),法院执行人数241人,金额1.9亿元(包含罚金、没收财产、追缴或责令退赔其他涉案财产金额)。继续加强对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刑罚的检察监督,清理纠正23人占比66.7%。
【职务犯罪侦查】2017年,深圳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职务犯罪198件275人,比上年分别上升20%、27.9%。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71件233人,分别上升36.8%和
【职务犯罪预防】2017年,深圳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开展个案预防15件, 发出检察建议14份;接受预防咨询1830 次;开展预防宣讲和警示教育384场次, 受教育人数47000余人;编印发放各类预防宣传手册32000本,为单位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65016 次,为个人提供查询15.16万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4万余次,37家单位因行贿犯罪污点被有关部门禁止市场准入。市检察院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共同制定《关于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工作方案》,以建设“预防+邮路”为基础,重点通过利用市内129个邮政网点、500家邮政报刊亭等平台投放预防职务犯罪宣传资料,借助邮政各网点LED视频机,播放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广告和短片,利用市邮政互联网广告媒体平台对接多家媒体平台PC端口,以互联网弹窗广告等形式开展“互联网+预防邮路”宣传活动;与市对口支援办公室共同协商,编印《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宣传手册》5000 册,覆盖全市对口帮扶河源市、汕尾市所有贫困村和帮扶干部;开展宣传片警示教育,报送的《深圳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报告》,获市委书记、市长批示;报送的扶贫《海报组图》被高检院评为扶贫领域专题宣传教育优秀作品。
【控告申诉检察】2017年,深圳市检察机关控告部门接受来信来访3768人次,比上年上升26.3%;审查受理民事、行政、刑事申诉案件和控告举报案件线索共2386 件,上升43.6%;接待集体访36次。其中,市检察院接受来信来访2565人次,上升17.8%;审查受理民事、行政、刑事申诉案件和控告举报案件线索共948件,上升12.5%;接待集体访22次。市检察院和龙岗区检察院被高检院评为“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福田、南山、宝安三个基层检察院被高检院评为“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市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部门受理刑事申诉审查案件208件,上升28.40%。其中,不服不起诉81件,占38.94%;不服法院判决124件,占59.62%;其他3件, 占1.44%。已办结案件中提请省院抗诉3 件,发出检察建议3份,经复查改变原决定1件。受理各类赔偿案件162件,下降23.94%,其中刑事赔偿申请159件,刑事赔偿复议3件。支付赔偿金1171.3万元。受理司法救助案件16件21人,经审批同意发放救助金139万元。开展公开审查4件。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申诉环节办理的涉产权案件主要集中在与民营企业产权相关案件和与公民个人财产相关两大类,全市共办理上述两类申诉案件55件,占办案总数30.39%;共办理涉产权赔偿案件38件,占办案总数25%。对符合条件的涉产权案件,及时受理、及时审查、及时监督,对从中发现的个案或类案办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向原办案机关和部门反馈,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产权保护中不规范司法行为。
【案件管理】2017年,深圳市检察院与原6个基层检察院共受理公诉、侦监、民行等各类案件52909件14.88万册,移送案件47707件;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33份,口头提示654件;接收赃证物3823件,赃款2.1亿元;移送赃证物2585件,赃款3.59亿元;接待案件信息查询59421次,律师阅卷11945次;督促办案风险评估预警30363 件;编发检察业务统计分析专报71份;编写统计信息报告76份;编写案件管理信息126份。前海、龙华、坪山3个新成立的检察院,克服创建初期种种困难,共受理公诉、侦监、民行等各类案件12件51册,移送案件11件;接收赃证物18件,赃款391 万元;移送赃证物18件,赃款271万元。牵头修订并经审议通过检察改革配套制度,重新修订《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职权划分暂行规定(试行)》,梳理检察委员会、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官1003项具体权力,制定《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案件分配管理办法》,从制度上明确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承办确定机制。启动“案件信息公开网”微信平台应用,通过新媒体推广案件信息公开网微信平台,取得良好宣传效果。制定《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信息发布暂行规定》,进一步推动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配合市委政法委开展全市刑事诉讼涉案财物清理规范专项行动,制定下发《深圳市检察机关开展刑事诉讼涉案财物清理规范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协助市财委依法清理积存在公务仓的涉案物品。依托跨部门网上办案平台,在市委政法委指导下,牵头制定并发布《深圳市政法机关跨部门案件电子卷宗技术规范》。全年全市检察机关案管部门共扫描案件16706宗46673卷434.24万页,比上年分别增长265.32%、202.05%、256.69%;提供律师电子阅卷累计册数24.65万册,增长1427.51%; 为律师提供电子卷宗光盘8461张,增长255.06%。
【司法警务】2017年,深圳市检察机关执行传唤、拘传出警180人次,执行死刑临场监督出警4人次,协助执行拘留、逮捕出警127人次,押解出警262人次,协助追逃出警34人次,看管嫌疑对象出警2661人次,监视居住出警2216人次,参与搜查出警26人次,保障反贪、反渎、公诉、侦监等部门使用办案工作区出警5031人次,执行检察长交待其他任务出警701人次,维护秩序处置突发事件出警1502人次。与市检察院技术处、计财处共同研发“司法警察业务管理系统”,覆盖全市检察机关司法警察日常警务工作管理、警务保障管理、法警队伍建设管理。从用警、调警、派警等执行警务工作实现流程化管理、规范化操作、执法细节控制,对确保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责具有重要意义。定期组织实施警务技能常规训练,结合实际工作进行警务专业性技能训练,开展全市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年终训练考核,促进司法警察履职能力提升。市检察院法警支队获检察机关集体三等功,干警刘臣军在全国司法警察骨干培训班基本技能竞赛中获得第二名。
【司法会计鉴定】2017年,深圳市检察院司法会计鉴定中心接收案件104宗,实际受理102宗,业务量比上年增长25.93%。其中,检察系统27宗,公安系统61宗,法院2宗,纪检监察系统6宗,海关缉私部门5宗,市场监督局1宗。共出具审计鉴定文书99份。受理的经济犯罪案件类型众多, 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合同诈骗、行贿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职务侵占、非法期货交易、逃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走私等。根据省检察院“创建三大省级重点司法鉴定中心”要求,该中心制定《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司法会计鉴定中心“十三五”时期重点司法鉴定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将中心定位从“经营性”机构转变为“检察技术”部门,回归服务检察工作的设立宗旨,把承接检察机关办理经济案件的检验鉴定作为中心主要任务。
【司法保障经济社会发展】2017年,深圳市检察机关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重点打击组织领导传销、合同诈骗、非法经营、强迫交易等破坏市场秩序犯罪,批捕621人,起诉754 人,其中依法办理被害人超过500万人的“善心汇”特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加强金融风险防范,重点打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内幕交易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批捕267人,起诉339人,其中依法办理涉案金额超过49亿的“融资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强化产权司法保护,重点打击破坏生产经营、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侵犯产权犯罪,批捕259人,起诉291人。实施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严惩假冒注册商标、侵犯商业秘密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批捕466 人,起诉656人。探索推进知识产权一审刑事案件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注册成立深圳市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研究中心,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剖析沙龙” 等活动,推动实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专业化、集约化、便利化。南山区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发起成立“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龙华区检察院在3个科技园区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室,将知识产权保护触角延伸至创新最前沿。研究制定服务大湾区建设工作意见,主动参与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依法打击骗购外汇、非法买卖外汇、骗取出口退税等跨境金融犯罪,严惩利用前海自贸区特殊政策违规办理赴港商务签注犯罪,批捕19人, 起诉20人。推动高检院检察理论研究所“法治检察前海研究基地”落户前海, 承办第十八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 着力打造服务大湾区和自贸区建设的高端检察智库。
【检察改革与机制创新】2017年,深圳市检察机关深化检察官员额制改革,遴选673名员额检察官;坚持员额向基层和办案一线倾斜,70%以上员额配置在基层。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检察官权力比重60.4%;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直接办案要求,市、区两级检察院领导办理案件304件,检委会委员、部门负责人办理案件20048件。深化职业保障改革,出台绩效考核办法,建立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实效相衔接的绩效考核机制。改革促进办案质量和效率稳步提升,审查逮捕案件办结时间平均缩短0.2 天,审查起诉案件平均缩短11天。深圳市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得到中国法学会第三方评估报告肯定。全面推开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全年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7590件。稳步推进逮捕案件诉讼式审查机制改革,共开展逮捕案件公开审查75件86人,得到侦查机关、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认可。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配合市司法局聘任新一届人民监督员113人,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58件。开发运行办案责任制大数据监测平台,实现对所有改革数据实时跟踪。宝安区检察院建设智慧公诉平台,初步实现讯问、阅卷、出庭、量刑建议、类案推送智能化。开发运行类案审判监督系统,促进解决“类案不同判”问题。牵头制定全国政法机关首个电子卷宗制作标准,为政法大数据深度应用打下坚实基础。与市司法局联合研发法律服务云平台,为当事人和律师提供远程查询及申请阅卷服务,努力让数据多流动,让群众少跑路。
法院
【概况】2017年,深圳市设中级人民法院1个,基层人民法院9个(福田区、罗湖区、盐田区、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8个行政区法院和前海合作区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政治部、执行局和26个内设机构(其中, 审判执行业务部门19个,司法行政部门7 个),下设直属行政机构——司法警察支队;工作人员882人,其中中央政法编人员490人,入额法官232人。全年全市两级人民法院受理各类案件44.88万件, 比上年多收10.8万件,上升31.7%;办结37.69万件,多结9.9万件,上升35.8%,占全省21.5%;法官人均结案408件,多结125件,收、结案总量和法官人均结案数量均位居全省第一。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54212件,办结43957件,均位居全国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在受理案件大幅增加情况下,当事人服判息诉率稳步提升,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案件下降1.7%,全市法院再审启动率下降11%, 信访投诉率下降26.5%。执行工作改革经验得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王沪宁批示肯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批示向全国推广。设立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和全国首家金融法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书记王伟中,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忠友为两个法庭揭牌。围绕市委部署的“六个先行”“十大行动”,出台服务保障“城市质量提升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意见,采取43项针对性举措,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宝安区人民法院获“2013—2016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称号。
【审判管理】2017年,深圳市两级人民法院加强审判管理和审判监督,不断提升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定期研判审判执行工作态势,动态调整年度、季度办案目标。明确院庭长、审判长和法官“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强化各层级管理责任。全流程监控办案各环节,逐案督办超审限案件。制定《上诉案件移送工作指引》,明确卷宗移送时限,对370件超期移送案件专项评查,对12名责任人严肃追责。制定《审判绩效量化计算办法》,建立绩效考评系统,科学评价办案质效,不断提升公正司法水平。坚持质量第一,组织开展“审判质量提升年”活动。修订完善合议庭、审委会工作规程,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集中“会诊”疑难案件。制定全国首个《破产案件债权审核认定指引》等裁判指引11个,发布精品案例45个,统一类案裁判标准。修订《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指引》,明确院庭长监督范围,建立重大案件法官提请监督制度,确保监督不缺位、不越位。邀请代表委员、法学专家、律师参与案件质量评查,评查上级法院发改、重大信访等案件1995件,评查结论与绩效考核、法官晋升挂钩。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做法在全省推广。“福昌电子破产重整案”被评为全国十大民事行政案件,“徐某军拒不支付抚养费案”被评为全国十大执行案件,“引领平安公司与平安保险、中超联赛公司商标权纠纷案”被评为全国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刑事审判】2017年,深圳市两级人民法院坚持宽严相济,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1006件28402人。推进“平安深圳”建设,依法打击盗窃、“黄赌毒”等多发性犯罪9201件12749人,从重惩处杀人、抢劫、绑架、涉黑等严重暴力犯罪590件817人。从严惩治腐败,依法惩腐肃贪, 审结王帅廷、司献民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85件253人。依法严惩安全生产领域犯罪,审结光明“12·20”滑坡事故等重大责任事故犯罪案件37件79人。严惩电信网络犯罪,开展专项行动,增强打击力度,依法从重从快惩处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等犯罪289件651人。维护公民信息安全,注重源头打击,依法严惩利用网络泄露个人信息、非法买卖信息犯罪36件43 人。切实维护金融安全,依法打击金融领域犯罪,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信用卡诈骗等犯罪案件425件722人。维护食品药品安全,坚持“最严厉的处罚”,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依法审结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制售假药劣药犯罪案件168件283人,纪某等8人生产、销售假药被依法重处,有力震慑犯罪分子。依法判决支持市场监管部门,对使用回收“烤鸭油”制作食品的众兴河粉厂罚款4400余万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审结省消费者协会对20名“病死猪肉”销售者提起的全省首宗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保护好深圳的蓝天、绿水、青山,积极参与生态环境整治行动,审结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34件61 人,办结“公明水库环境污染案”。
【民商事审判】2017年,深圳市两级人民法院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经济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18.2万件,其中借款合同纠纷31298件、买卖合同纠纷22149件、劳动争议11226 件。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坚持平等保护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主体产权,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防止把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利影响,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利、创新权益和自主经营权,增强企业家财产财富安全感,让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审结财产权属纠纷案件399件,股权转让、公司合并、分立及解散案件867件,用公正司法筑牢产权保护堤坝。实施最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全面深化和发展“三合一”审判“深圳模式”,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3508件,比上年上升57.9%,占全省二分之一、全国十分之一。加强知识产权司法宣传,发布深圳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和十大典型案例,组织开展“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活动,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组织法官走进高新技术企业,以案释法,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自我保护能力。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福田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获深圳知识产权梧桐金奖。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发挥司法裁判对金融市场规范、指引作用,依法审结借款、保险、证券、融资租赁等金融纠纷案件30369件,上升32.5%,保护金融债权,防范金融风险。严格依法规制民间融资高利贷行为,有效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完善市场退出机制,破产出清“僵尸企业”,审结公司清算和破产案件158件。创新“预重整”制度,积极拯救困境企业,重整和解企业28家,盘活社会资源14.6亿元,安置企业职工2529人。在全国首创破产财产市场化处置模式,网上拍卖3架波音747货运飞机。率先探索“执行转破产”机制,将103家没有履行能力的企业及时转入破产程序,消化执行案件5870件。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圳召开破产审判工作会议,向全国推广深圳经验。服务“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坚持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审结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2156件,是上年的2.5倍。发布《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审判机制改革纲要及工作指引》、“一带一路”典型案例,完善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为深圳企业“走出去”、境外企业“走进来”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前海人民法院被确定为“中华司法研究会涉港司法研究基地”。
【行政审判】2017年,深圳市两级人民法院坚持依法监督与支持并重,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3665件,办结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4005件,判决撤销、变更违法行政行为142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深圳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深入行政机关授课,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应诉进行指导。公正高效处理港籍儿童入学案、罗湖区“二线插花地”系列案等当事人众多、社会影响大的疑难复杂案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针对罗湖区“二线插花地” 改造,开通绿色通道,快速审结相关行政诉讼案件301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工程顺利推进, 得到党委、政府高度评价。向社会发布《2016年行政审判白皮书》,举办行政案件集中管辖两周年系列宣传活动,与广东省行政法学研究会及深圳市法学会共同举办首届“行政法治盐田论坛”,营造良好行政诉讼法治氛围。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被广东省委授予“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
【执行工作】2017年,深圳市两级人民法院围绕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打响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全市人民法院尽最大可能充实执行力量,执行人员占比超过15%。升级“鹰眼查控网”功能,扩大财产和人员查控范围,共查控被执行人房产、汽车等财产11.51万项,银行存款37亿元,限制出境654人。制定网络司法拍卖工作规程,全面实行财产网络司法拍卖,成交金额56.53亿元,溢价率55.04%。加大拒执行为惩戒力度,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43036人,拘留402人, 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85人,已判刑10人,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全年办结执行案件13.26万件,比上年上升60.6%,为当事人实现胜诉权益252亿元,中央电视台以“依托大数据,打好执行攻坚战”为题作专题报道。
【司法为民】2017年,深圳市两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司法为民原则。努力改进司法服务,完善诉讼服务体系,改扩建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整合立案登记、诉调对接、法律咨询、判后答疑等功能,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综合性”司法服务。南山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获评“全省首批诉讼服务示范窗口”。建立全国首个律师身份自动识别系统,完善免检绿色通道,设立“律师之家”,方便律师参与诉讼。建成全省首个远程在线司法确认平台,实现人民调解与司法确认无缝对接,司法确认时间由一天缩短至半小时,让群众不跑腿就能解决问题。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深化家事审判方式改革,探索建立婚姻冷静期、心理测评干预、判后跟踪回访、反家暴防治等制度,妥善办理婚姻、继承、抚养、赡养等家事纠纷案件5904件,维护婚姻家庭稳定。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依法惩处拐卖、性侵、虐待妇女儿童犯罪406件434人。针对校园欺凌等社会关切, 组织法官进校园198所204次,举办“认识校园欺凌、学会自我保护”等主题讲座, 编排《让青春不留伤疤》法治情景剧,在中小学校演出12场,向中小学生赠送法律书籍1.2万册,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制定《智慧法院建设三年规划》,两级人民法院统筹推进,避免重复建设。以需求为导向,在全国首创由法官主导的“JEC” 开发模式,最高人民法院予以肯定和推广。全年启动17个项目建设,建成“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系统”“类案在线办理系统”“辅助事务集约系统”“类案智能推送系统”,方便法官办案,便利律师和当事人参与诉讼,降低司法成本,统一裁判标准。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盐田区人民法院被确定为“全省智慧法院建设试点单位”。
【司法改革】2017年,深圳市两级人民法院勇当全国法院司法改革排头兵,全面推进综合性司法改革。审判团队制改革、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入选全国法院司法改革示范案例。积极应对案件增长态势,在全国首家全口径、系统性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改革,覆盖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类案件, 一审、二审和执行各程序,实现简案快审、普案细审、繁案精审。制定《案件繁简识别标准》,建立智能识别系统,识别准确率90%。制定《简案快办标准化流程指引》,推行“门诊式”“要素式”庭审,简化裁判文书,实现标准化速裁。全年以16%的法官办结53%的案件,平均结案周期缩短20天。两级人民法院均被确定为全国案件繁简分流改革示范法院。南山区人民法院速审速裁司法服务获深圳“两建”2017年十大最具影响力工作第一名。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落实深圳市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意见,制定“1+ N”配套制度。实行调解程序前置,适宜调解的纠纷在立案前先行调解。全面建立诉调对接中心,引入74家调解组织、700 名特邀调解员参与诉前联调,诉前成功化解纠纷9611件。采取调解激励、诉讼费减免等措施,引导群众主动选择非诉讼方式化解纠纷。建成多元化纠纷解决“融平台”,集成在线立案、在线调解、在线司法确认、在线评议、一键转立案、类案推送六大功能,实现案件诉调管理信息化和规范化,推动矛盾纠纷在线化解。加强与各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对接,发挥各种解纷力量作用,为群众提供灵活多样、方便有效、富有人性关怀的多元纠纷解决渠道选择。
【司法队伍建设】2017年,深圳市两级人民法院坚持把从严治党、从严治院贯穿队伍建设始终。全市两级人民法院15个集体和58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抓基层、大抓支部” 党建工作经验,得到最高人民法院肯定推广。坚持公平择优,遴选第二批员额法官137人,优化法官队伍结构。首次面向法学专家、律师选任法官,拓宽法官来源渠道。从全国选调公务员108人,加强人才储备。推进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改革,为法官配备法官助理、书记员,面向社会首批招录144人,逐步缓解审判辅助人员短缺问题。开展全员培训,组织庭审驾驭能力培训70场、综合素能培训25 期,开展《民法总则》等新法律法规、涉外商事裁判思维、裁判文书撰写等多层次业务培训,累计培训9831人次,提升队伍业务素质。庭审驾驭能力培训方式在全省推广。承担省部级以上重大课题10项,其中《法院购买社会化服务研究》获最高人民法院优秀司法改革课题第一名。严肃纪律作风,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到从严治院全过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反“四风”。加强制度建设,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面清理规章制度124项,其中修订、新建88项,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以身边人、身边事开展“以案治本”警示教育,认真开展谈话提醒工作。开展纪律作风专项督察、审务督察,分批巡察基层法院,处分6人,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违纪行为。
【司法接受监督】2017年,深圳市两级人民法院视监督为支持,以监督为动力, 自觉在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下开展工作。丰富监督形式,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向市政协常委会通报工作情况。主办、承办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委员提案1件,代表委员对办理情况均为满意。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以微信、短信等方式及时传送法院工作信息,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评查庭审、见证执行803人次。针对电信网络诈骗、食品药品安全、校园欺凌、医患纠纷、企业用工风险等社会热点,组织“辨法析理·共同见证”活动50场,举办座谈会19场,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其中建立家事案件财产调查制度、打击虚假诉讼、加快上诉案件卷宗移送等意见建议,已转化为改进法院工作具体措施,有力促进全市人民法院工作发展。主动拓宽监督渠道,支持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审理检察机关对生效判决提起抗诉案件,纠正出现新证据或确有错误案件7件。落实司法民主, 制定人民陪审员管理、参审、考评办法, 补充人民陪审员168人,建立专家陪审员信息库,人民陪审员全年参审案件90333 件。深化司法公开,累计上网公开裁判文书42.7万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数量居全国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开展“千场直播、当庭宣判”活动,庭审直播1891场次,获全国法院庭审直播最佳组织奖。
司法行政
【概况】2017年,深圳市司法局内设政治部和8个处室,7个直属机构(监狱戒毒管理办公室、司法鉴定管理办公室、法律援助处、深圳监狱、第一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所、第二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所、深圳公证处),全市有区司法局8个(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宝安、龙岗、龙华、坪山)。年内,深圳司法行政工作获得中央领导张高丽、郭声琨批示肯定;司法行政信息科技建设被中央政法委作为2017年成果视频向全国展示、司法行政工作成绩录入“法治中国”纪录片在党的十九大会议前暖场播放;全国监狱系统贯彻治本安全观培训会议和第十届中国律师论坛成功举办,被司法部称为“深圳会议”。落实治本安全观初显成效。推进监所工作从“底线安全观”向“治本安全观”转变,健全职业技术教育、心理矫治、出监(所)教育、安置帮教平台,重构改造(矫治)流程体系;各区(新区)全部建立社区矫正机构、建成应急指挥中心,高标准完成矫正中心建设,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服务经济发展。成立“深圳创客法律中心”、司法事务服务中心,设立全省首个知识产权公证服务中心,在腾讯公司实施“驻企公证”, 前海公证处创新保理公证业务服务自贸区新业态,成立前海深港第三方电子数据司法保全中心,保护高新企业专利技术、商业秘密。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举办第二届法智论坛,成立“前海‘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合会”,引入美国布林克斯律师事务所在深设立办事处。法治建设作用更加突显。全市有律师事务所762家,从业律师11775人,业务收入比上年增长22%;8 家公证机构全年办理各类公证37.7万件;32家司法鉴定机构办理案件60387件,增长20%;办理法律援助12069件,受援群众26774人,接受各类咨询16.82万人次。选任113名新一届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全年监督评议案件28件。国家司法考试报名人数增长24%。办理行政案件41 件、核查和清理规范性文件522 件。“七五”普法全面铺开。制定并印发全市“七五”普法规划,开展10场主题普法。在全国首创“民法公园”。信息科技水平不断提升。建成市司法局应急指挥中心, 实现全市系统实时、统一安防监控、信息采集研判、应急处置调度。出台市、区、街道三级指挥中心建设标准。率先在国内研发定制司法行政移动应用,打造满足政务管理、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等核心需求实战化移动云平台。完成强戒管理平台建设。福田区研发“云上公证”,有效解决网络取证难痛点。
【监狱工作】2017年,深圳监狱共办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案件1508件,错案率为零,连续18年实现安全无事故。深圳监狱被司法部部长张军誉为“模范中的模范”,并被确定为“全国‘践行治本安全观’示范监狱试点单位”。成立“两个中心”:深圳监狱指挥中心,作为监狱管理大脑,现代警务机制建设效果初显;罪犯危险性评估中心,更有针对性对罪犯实施监管改造。举办警娃夏令营及面向警察职工家属开放日活动,邀请调出人员回来共叙友谊。面向服刑人员家属、社会人士代表、执法监督员等举行开放日活动,全年组织75批5800余人次的警示教育。制定《践行治本安全观、创建示范监狱试点方案》,研究确定24个方面共28个项目课题。试点实施罪犯分级处遇,离监探亲工作有步骤推进。提高罪犯劳动报酬,强化劳动的改造职能,试点监区人均超过400 元;政府采购生产基地建设成效明显,签订服装订单1240万元。举办服刑人员职业技术教育培训班30期,参训人数870余人次。举办第四届服刑人员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建设教育改造专网。举办出监教育培训11期,参加学员496人;举办临释人员就业招聘会。引入警务云终端、无人机、智能定位等新技术,推进监狱管理现代化、智能化。
【禁毒戒毒】2017年,深圳市司法局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连续18年实现“六无”目标,全年开展禁毒宣讲近20次,受众3万多人,连续两年获得深圳市“百佳市民满意项目”,针对强戒人员开展心理评估和测试516人次,开展团体咨询活动22次, 参加活动人数1000多人次。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在该所成立服务点,全年组织全所戒毒人员开展体质测试4次。组织全所性辅助主题教育活动20多次,组织开展应急救护员培训等职业技能培训6期,接受培训人数1000多人次,应急救护员培训获证率95%。先后与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深圳大学社会与心理系、市二医院等建立深层次合作关系,依托社会力量“开门办戒毒”。市司法局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连续15年实现场所“六无”安全目标; 推进实施“我的青春不迷茫”青少年戒毒人员帮扶项目,参与帮教社工累计399人次,1408名戒毒人员接受帮教,264人出所后签订《社区康复协议书》。引入太极拳、广场舞、心理健康操,推进“十字绣”、腰鼓等“一队一特色”文化建设。联合职校开展戒毒人员职业培训,培训人数2330人次;开展情绪、绘画心理团体辅导7期944人次,开展个案咨询及危机干预427人次,心理健康教育率100%;全年累计721名戒毒人员通过诊断评估。被市禁毒委评为“全市禁毒工作先进集体”,被市禁毒办评为“全市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先进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通过省二级达标验收。
【普法宣传】2017年,深圳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印发《关于推进我市“七五” 普法期间重大事项的通知》。开展“一月一主题”活动,在深圳新闻网开设“法眼看深圳”网页,开办“一月一主题”“以案释法”“法治事件热点追踪”等栏目。以“法眼看深圳”为平台,开展来深建设者劳动法有奖知识问答,活动页面访问人数30.68万人次,满分人数2.4万人;开展《民法总则》有奖知识问答,参考人数24.31万人,满分人数1.09万人。在全市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微信学法考试活动, 市、区两级448个单位3.5万人参加微信学法考试。举办两次处级干部任职法律知识考试,1144人次参加考试,通过率超过97%。印发《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举办“一二·四”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邀请北京大学尹田教授作题为“十九大精神与民法典展望”专题讲座,举办“法治与文明”诗文朗诵会,开展公职人员学习党章活动、“法治与文明”普法巡演、2017年“一月一主题”回顾、普法进U站等活动。开展民主法治社区、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创建活动,在全国首创的“民法公园”进入设计方案遴选阶段。年内,深圳市被确定为全国“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第一批联系点,主题为“深化法治城市创建,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律师工作】2017年,深圳市有律师事务所762家,从业律师11775人,比上年增长13.73%和15.59%,业务收入增长22%。在前海设立24家律师事务所,其中7家为深港合伙联营所。市律师协会完成第十届换届选举工作,产生新一届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35人)和监事会(监事11人)。大幅提高顾问经费标准。“深圳创客法律中心”在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成立,旨在为创客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引入深圳第一家外资律师事务所——美国布林克斯律师事务所深圳代表处在南山区开业。举办第二届法智论坛,成立“前海‘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合会”。履行省级下放权力,全年制作律师证件1412本,律师事务所证118本;起草《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投诉查处工作指引》加强市司法局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完成首批公职律师申办工作,公司律师试点单位17家。印发《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第一批公职律师申报工作的通知》,至年底全市有13家公职单位、72名公职律师。市律师协会成立“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接待与处理维护律师执业权利案件,确保律师在依法依规执业时合法权益受到的侵害行为能够得到及时纠正。“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在化解矛盾纠纷、小区棚改、基层法治建设中发挥更重要作用。深圳市律师进驻执法队模式在全国推广。
【公证工作】2017年,深圳市有公证处8 家,执业公证员132人,全年办结各类公证37.7万件,公证收费3亿元。在全省首设“深圳公证处知识产权服务中心”,获司法部“全国知识产权公证服务示范机构”称号,在前海公证处成立“前海公证处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两个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成立后,共办理知识产权保护公证13385件。前海公证处与前海法院签署《关于加强司法辅助事务集约管理的框架协议》,在全国率先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工作。深圳公证处与中国民生银行开展授信业务强制公证合作,是促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助力缓解法院系统“案多人少执行难”矛盾的有益尝试。开展公证宣传活动,派发宣传册等有关材料4000多份, 接受群众咨询近1000人次,现场接受公证预约近100件。参与省司法厅部署的免费遗嘱公证活动,共接待遗嘱公证咨询2500 多件,预约1882件,办结1753件(其中涉香港籍居民10件),办证量居全省第二。引进“人脸识别仪”、公民身份信息查询系统、手机端“公证IDC”软件等,综合运用各种科技手段辅助公证员进行办证信息审核;加紧建设“三大在线申办平台”,并接入“广东e公证服务网”,至年底,深圳、前海、福田、南山公证处均完成信息化建设目标。
【人民调解】2017年,深圳市有人民调解委员会2363个,调解员11517人,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2191人;设立在部门(如法院、派出所、交警、医疗机构、信访、劳动、妇联等)人民调解委员会43个,调解室221个,设立涉及遗产纠纷、旅游纠纷等一批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全年全市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化解矛盾纠纷97312宗,调解成功率96.28%,涉及25万余人次。开展市司法局“保稳定 促和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排查矛盾纠纷线索7139条, 预防各类纠纷3099宗,防止民转刑案件171件,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296件。开展“人民调解宣传月”活动,分别于5月12 日和11月28日举办两场“有话好好说”人民调解社区行活动,对宝安区西乡人民调解“说事评理”工作机制进行宣传。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后,由市司法局选任的首批113名人民监督员全年监督评议案件28 件。强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能力,全年举办以调解员技能大赛、优秀人民调解案例评选等不同形式的人民调解员培训活动。龙华区龙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宝安区人民调解员刘毅等3人被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2017年,深圳市司法局监管社区服刑人员4936人,在册2387人,再犯率0.8‰,低于2%全国平均水平;在册安置帮教对象3441人。全市社区服刑人员和安置帮教对象稳定可控,未发生影响安全稳定重大事件。开展个别谈话教育8292人次,进行心理辅导4556人次,组织社区服务8436人次。联合公安部门对社区服刑人员持有的出入境证件进行重新核查和收缴代管,强化社区服刑人员出入境管理。信息化监管水平大幅提高, 社区服刑人员定位监控终端研发出批量产品,并开展试戴和调试完善。建立社矫工作群13个、社区服刑人员学习教育群71 个。实施监狱戒毒警察延伸监管,推进社区矫正警务化,抽调5名警察到社区执法。在全市范围内与13家心理矫治专业机构、55名心理矫治师合作,建立多支心理咨询队伍,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心理辅导工作。依托春雨社工服务社建立讲师团, 在全市开展100场次集中教育学习活动。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和平台, 市司法局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全市各区(新区)全部建立社区矫正机构、建成应急指挥中心,9个区高标准、高要求完成矫正中心建设。
【法律援助】2017年,深圳市有市、区两级法律援助机构11个,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069宗,受援群众26774人,接受各类咨询16.82万人次。其中,市法律援助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977宗,受援群众8638人,接受各类咨询88113人次;完成评估案件数量208宗,被评估办案律师160 人。市、区各法律援助机构落实刑事速裁和认罪认罚从宽试点工作以及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三项工作,对5719件刑事认罪认罚案件开展法律帮助。引进高新技术,推行多项法律援助服务产品,以市司法局与腾讯合作创办的“法治地图”为平台,每天设立两名微信值班律师在“法治地图”上为公众提供免费在线咨询服务, 日均为市民解答200个以上法律问题。与深圳高科技企业合作引进智能法援机器人“小法”,在全国率先将人工智能应用于法律援助服务领域。开设法援故事公众号,传播法援温暖,以讲故事形式分享法律援助律师办理法援案件过程,截至年底,“深圳法援故事”创办123期。通过购买社会服务,增设法律援助工作站, 派驻律师在市人民检察院、市人大信访窗口值班。司法部法援中心与深圳市法律援助处合作建立国际合作项目成果推广示范中心。推进《支付办理法律援助事项补贴办法》,聘请第三方调查机构撰写“法律援助律师办案成本和劳务成本”调研报告。
【司法鉴定】2017年,深圳市有司法鉴定机构32家,其中四类内机构20家,四类外机构12家;司法鉴定人451人;司法鉴定业务量60387件,比上年增长20%;司法鉴定业务收费1.09亿元,增长0.3%。市司法局根据省司法厅有关精神,完成全市31 家司法鉴定机构及400名鉴定人换发新版《司法鉴定许可证》和《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下发鉴定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随机抽查全市部分司法鉴定机构,并将发现的问题给予公示通报,推进鉴定机构内部管理规范化,提高鉴定质量。成立广东省首家具有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的司法鉴定机构——广东国检司法鉴定所,该机构按照国家重点实验室标准,通过四网融合实现鉴定过程全程溯源及审计追踪,最大限度避免人为因素影响,确保司法鉴定意见准确性。“安证前海深港第三方电子数据司法保全中心”投入使用,个人注册用户超过8000人,企业用户逐步增多。7月18 日起,市司法局正式承接省司法厅委托下放的五项司法鉴定行政职权(包括两项行政许可权和三项行政处罚权);推动设立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参与广东省及全国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专家库(国家库)专家遴选工作。深圳两家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机构和广东华测微量物证等三家司法鉴定所进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名册。
【司法考试】2017年,深圳市完成2016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及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首次在全考区统一使用试卷清点机,实现全考区条形码零漏贴。颁发2016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981份,其中中国内地967人、中国香港6人、中国台湾1人、军队系统7人;受理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445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发放证书445份。2017 年国家司法考试深圳市报名人数12840 人,比上年增长24%;共设15个考点428 个考场;成绩合格1764人,其中在国家司法考试全国合格分数线360分以上本科学历考生1634人,对应申请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1631人(含香港考生13人、军队系统5人),对应申请法律职业资格证B 证3人;360分以下符合放宽条件地区政策考生130人,对应申请法律职业资格证C证。完成2017年司法考试成绩查询、核查、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初审工作。受理分数核查申请94人,核查结果均为无变更。完成符合2017年批次申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材料初审。
【司法行政法制工作】2017年,深圳市司法局把决策动议、公众参与、专家论证、技术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对已实施多年的特区法规进行重新评估,做好立、改、废工作,确定废止《深圳市司法鉴定条例》, 并对《深圳经济特区公证条例》关于法定公证个别条款进行修改;重新发布已近有效期的《深圳市人民调解工作专家库管理办法》。办理行政案件41宗,其中行政应诉案件18宗、行政复议案件10宗、行政复议被申请案件11宗、行政听证案件2宗。比对《广东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许可通用目录》,并结合省厅下放(委托)行政审批事项,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调整,至年底,该局行政许可事项按小项分共34项, 公共服务事项32项。制定《深圳市司法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法律服务市场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创新、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初步完成行政审批事项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后台录入工作。筹建全国首个法律职业辅助人才培养基地,破解司法机关及相关法律工作机构案多人少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