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对破解道路交通纠纷发案多、审理周期长、赔偿计算繁杂、及时理赔难等难题,近日,潮阳法院成立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室,并为首批特邀专职调解员颁发聘书。
据了解,近年来,潮阳法院受理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大幅增长。为公平公正高效处理好类型案件,潮阳法院根据省法院《关于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体化处理工作机制的意见》,以及有关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相关工作规程。
将道交纠纷调解前置 配备专业调解队伍
记者了解到,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室,将充分引导当事人在登记立案前先行调解,促进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纠纷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和专业化,缩短当事人通过诉讼途径实现合法权益的时间,并力争在今年9月底前全部实现调解前置。
此外,推动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组织、保险纠纷调解组织建设,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潮阳法院结合潮阳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实际情况,聘请了3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人员担任首批专职调解员,会同公安、司法行政、保险等部门,协助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室开展调解工作。
统一损害赔偿标准 线下网上双途径保障权益
在损害赔偿标准方面,调解室将严格执行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实现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理赔、调解、鉴定以及裁判等环节损害赔偿标准和证据规则统一。不止于此,还积极推广使用广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理赔计算器,引导当事人形成合理的赔偿预期,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道路交通事故纠纷。
在完善线下一体化处理机制的基础上,学习借鉴兄弟法院的网上平台建设成功做法,为方便当事人解决纠纷问题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途径,及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记者】张伟炜
【作者】 张伟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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