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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车距太近罚款200元!福建首个“控距抓拍”设备在泉州启用

台海网3月6日讯 据东南早报报道   跟车太近,你可能只知道很危险,却不知道属于交通违法。日前,福建省首个“不保持安全车距抓拍系统”在泉州辖区高速路启用,对于未按规定保持足够安全车距的车辆,被抓拍后驾驶人将被罚款200元。

追尾是最常见的交通事故类型之一,而在同车道与前方车辆没有保持安全距离导致的追尾事故,在高速公路上占交通事故的近七成。据泉州高速交警介绍说,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如果速度是每小时80公里,应当至少与同车道前车保持80米的距离;速度每小时120公里的,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20米以上的距离。

2019年,泉州高速交警经过对一年的事故进行分析研判后,确定引入高速公路不保持安全车距抓拍系统,对该类违法进行纠查和处罚,新增违法抓拍设备,抓拍方式包括“控距抓拍”、“高速低速抓拍”等。当车辆行驶在高速上,未按规定保持安全距离,设备就会对这些车辆进行摄录抓拍,对于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的未按规定保持安全车距的交通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将依法对违法驾驶人处以200元的罚款。

据介绍,在卡口拍照位置,设定两车之间的最低标准距离,低于这个距离的两车,就会被进行违法拍摄,经过人工审核后录入系统,而在堵车等特殊情况下,车距若低于最低标准的,不会予以处罚。

那到底如何判定安全距离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此外,高速公路有最高限速,也有最低不得低于60公里时速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高速公路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因此,低于最低时速行驶,也属于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