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车撞水果摊致人死亡…威远交警曝光典型违法及事故案例!
10月“五大曝光”
之“典型违法案例曝光”
01案例一:
2019年9月23日23时09分,李某驾驶川kk7XXX的小型轿车行驶至威远县中心街时,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威远县交通警察大队民警查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2款(第1种行为)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1款,决定给予李某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一千九百元的处罚。
02案例二:
2019年10月06日13时37分,姚某初驾驶川K27XXX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威自路2公里100米时,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威远县交通警察大队民警查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2款(第1种行为)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1款,决定给予姚某初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一千九百元的处罚。
03案例三:
2019年10月15日13时15分,倪某庆驾驶川CCMXXX的小型轿车行驶至威远县河北街时,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威远县交通警察大队民警查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2款(第1种行为)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1款,决定给予倪某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一千九百元的处罚。
10月“五大曝光”
之“事故多发路段、典型事故案例”
事故多发路段:
威远县城二环路北段
典型事故案例一
2019年9月17日,殷某驾驶川CZHXXX小型轿车从贡井方向往威远方向行驶,15时29分许行驶至省道207线(资中――泸州)54KM+500M处(向义镇无花果基地展厅外),超越前方车辆时,撞上道路左侧边上卖水果的游某仙、王某兰、陈某玉,致游某仙、王某兰、陈某玉受伤,车辆受损,路产、水果等第三方财产损失。游某仙经威远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殷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确保安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 ,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全部原因。
警示: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典型事故案例二
2019年9月3日,王某海驾驶川K81XXX普通二轮摩托车由马道子方向往威远县城区方向行驶,13时36分许行驶至板铺路凉风坳公交站岔路口时,因受由陈某青驾驶并从威王路51号住房院坝内右转驶出的川KT9XXX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影响,在双方车辆未接触的情况下,与岳某友醉酒后骑行的由铺子湾政府经威连路往板铺路左转弯的川K093XXX超标电动自行车相撞,致川K81XXX普通二轮摩托车及川K093XXX电动自行车受损,岳某友、王某海受伤,造成交通事故。
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岳某友骑车未右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三)不得醉酒驾驶”之规定,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陈某青未确保安全行驶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 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王某海无过错行为。
警示: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不要逆行。
典型事故案例三
2019年09月16日,邓某驾驶川KLBXXX轻型自卸货车,从威远大道方向往二环路方向行驶,12时14分在行驶至威远锦城路(OK餐厅)外十字路口,与官某和驾驶并搭乘倪某涵的川K17XXX三轮车相碰撞,致官某和、倪某涵受伤、两车受损,造成交通事故。
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邓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未按照道路交通安全信号灯通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型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是造成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官某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之规定,是造成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倪某涵无过错行为。
警示: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
10月“五大曝光”
之“高危风险运输企业曝光”
截止2019年10月17日,威远县高危风险运输企业如下:
1、威远翔宇运输有限责任公司:(1)未报废大货车14台;(2)逾期未检大货车9台。
2、威远鸿驰运业有限公司:(1)未报废大货车19台;(2)逾期未检大货车3台。
3、威远凯旋运输有限责任公司:(1)未报废大货车货车3台;(2)逾期未检大货车6台。
4、威远顺华运输有限公司:(1)未报废大货车6台,(2)逾期未检大货车4台。
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威远交警严查“三驾”违法行为
【新闻通稿】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为切实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顺畅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今年以来,威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建立长效严管机制,科学分析研判,紧盯重要节点,加大管控力度,持续开展路面秩序维护攻坚战,持续有效推进酒驾醉驾毒驾治理常态化,遏制了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9月1日至10月17日共查处酒驾163起,醉驾4起,毒驾0起,严厉打击了一大批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违法行为。
在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中,威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持续开展路面秩序整治,始终保持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一如既往严查严管,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规,守法文明驾驶,迅速行动起来坚决抵制交通违法行为、抵制野蛮驾驶,共同维护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威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10月17日
(以上内容威远交警授权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