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内江某些车主:三月不来,你的车将依法处理
更新时间: 2020-03-07 08:55 热度: 1171°
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
关于处理扣留车辆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大队在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依法扣留了一批机动车、非机动车,当事人仍未到大队依法接受处理。现部分车辆扣留时间已经达到依法处理期限。请车主或驾驶人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到大队接受处理。如果逾期仍不接受处理,大队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特此通告
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直属一大队
2020年3月4日
编辑:黄 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