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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十年,宜宾老人讨债“无路”?侵权人消失!3万元赔付没得倒

  

  ■《新三江周刊》记者 罗盼雨

  周刊信箱:185xxxx8089 蒋伟

  岳父饶福艮十年前遭遇车祸,当时法院判决对方赔偿3万余元,但因对方失踪,直到现在都没得到这笔钱,该怎么办?

  回应: 接到蒋伟的反映后,本刊当即安排记者了解该事件详情,现将调查了解到的相关情况刊发如下……

  十年前的车祸

  据饶福艮回忆,事发当天他们一行三人从柏溪出发,打算到横江收购旧玻璃瓶。没想到车辆行驶至横江镇红光组(小地名)时,因车辆驶离公路而侧翻下坎,致他的颈椎受伤。

  “当时是唐贤兵开的车,他的师父挨到他坐在中间,我坐在副驾驶的位置。我们的车侧翻后,他们两个都压在我身上(颈椎),后面我就不记得了。”这是饶福艮脑子里对这次车祸仅存的记忆。

  据蒋伟透露,当时他接到电话,听到他的岳父(饶福艮)说手脚都没得了,十分着急,立马前往事发现场。到了才知道他岳父的手脚完好无损,只是因颈椎严重受伤,失去了知觉。

  “事发地的公路上堆了一堆砂石,将公路挡了一大半。估计是为了避让对向来车,他们的车才会在冲上砂石堆后不慎侧翻。”蒋伟说。

  3万余元赔付没得到

  事故发生后,饶福艮先后被送往宜宾县人民医院、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和宜宾市江北骨科医院医治,并被确诊为C3-C5脊髓损伤伴高位截瘫。

  然而住院60多天后,治疗效果并不是很明显,家属便为饶福艮办了出院,并将他接回家疗养。

  其后,经熟人介绍的一名专家医治,饶福艮渐渐能够坐立、行走。转眼十年过去了,如今饶福艮的右手臂、右腿常会不自主颤抖,为生活自理带来极大影响,而且精神状态也不容乐观。

  “(孩子)外公遭了那么多罪,至今还一分钱赔偿都没得到,这也成了他这辈子最大的心病。如今他的身体每况愈下,我们就想在他还在世时,追一下这件事,也好给他一个交代。”蒋伟说。

  据蒋伟介绍,本次事故饶福艮共花了接近4万元的治疗费,但考虑到唐贤兵家境困难,他们只要求唐贤兵赔付8000元,可唐贤兵并未同意。之后,在公安机关的主持下,饶福艮和唐贤兵达成协议,约定唐贤兵赔偿3万余元给饶福艮。

  蒋伟以为,此次协调是由公安机关主持的,唐贤兵应该不会耍赖。但事与愿违,唐贤兵竟然迟迟不履行协议约定。无奈之下,蒋伟代饶福艮提起诉讼。

  2010年4月27日,原宜宾县人民法院(现为叙州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并于2011年1月18日作出判决,要求唐贤兵给付饶福艮赔偿款36310.36元,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否则将依法追加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然而法院判决,并没有让饶福艮如愿以偿。此后,饶福艮向该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但却被告知唐贤兵已失踪,且其名下并无可执行财产。强制执行要先找到唐贤兵再说。

  “执行的工作人员喊我有唐贤兵的确切线索要及时汇报给他们,但我有一家老小要养活,哪有时间和精力去找什么线索。而且唐贤兵已失踪近10年,哪有什么线索?”蒋伟说。

  多渠道破解“执行难”

  对于蒋伟的吐槽,叙州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回应:“法院当然会想尽一切办法,穷尽一切措施和手段去维护胜诉者的权益,但目前法院的查控系统尚存短板,如申请人能提供线索,能更快解决问题。”

  据该名工作人员介绍,对于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案件,有一种新的查人找物手段叫做“执行悬赏”。前不久该院通过这个手段,成功找到一个执行案件当事人。

  同时,对于被执行人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申请人生活特别困难或陷入困境的,凭社区(村委会)、街道(乡镇)和县级政府的证明材料,可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

  有业内人士指出,饶福艮面临的情况正是各级法院当下尚在攻克的“执行难题”。而对于这种被执行人失踪,而申请人又不能提供财产线索的案件,法院执行部门在受理案件后,都会先通过法院的查控系统,查看被执行人名下是否有存款、车辆、房产等个人财产,并将情况及时告知申请人。

  若是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就按规定进行强制执行;若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则该案件会被列入“终本”案件(即执行程序中止),待有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后,再恢复执行程序。

  而在案件终本期间,受害人(执行申请人)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将失信的被执行人列入“老赖”名单中的。

  文章来源:宜宾传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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