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南江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杨玲
图:工作中的杨玲
人物档案:杨玲,女,南江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警龄21年。
人物评价:为了公平、高效处理好辖区的每一起交通事故,她经常深入一线调查,加班到深夜。她是我们交管大队的“女汉子”。――同事何嘉
1996年,杨玲从四川警察学院毕业,走上了人民警察的岗位。从穿上警服的那天起,她就时刻告诫自己,要始终以满腔的热情、坚韧的毅力、无悔的选择,投入到崇高的人民公安事业。21年来,她用实际行动践行了这份誓言。
自2006年到事故中队工作以来,杨玲因工作认真负责、业务素质过硬,先后3次被南江县公安局评为“先进个人”,2009年被省厅交警总队评为“春运先进个人”“岗位能手”,2010年被市局评为“三项建设先进个人”,2012年被市局评为“十佳文明交警”,2013荣获“全市公安机关十佳业务能手”称号。
公正处理交通事故2万余起
结案率达95%
2013年冬天,南江县长赤镇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警后,杨玲迅速赶到现场,勘察发现护栏上有汽车撞过的痕迹,旁边深沟里有一名死者。因事故发生在凌晨,无人目击经过,周围也没有安设天网视频,要想查清这起事故,难度很大。
杨玲通过细致走访调查和现场取证,初步了解到驾驶员李某前一天晚上和死者王某在一起喝酒吃饭,凌晨时分,李某驾车载王某回家。途中车子失控撞到护栏上,李某下车察看发现车子没有大碍,就继续驱车回家。醉酒的李某没有注意到王某也下了车,到家后才发现王某不在车上,但他并未在意,以为其自行回家了。
天亮后,当地村民发现王某躺在公路边的深沟里,已经没了生命迹象。而深沟上面就是李某前一晚驾车撞击过的地方。
杨玲多次赶往事故现场,对每一个细节都反复调查。为模拟王某的死亡过程,她还把绳索拴在身上,从其坠落的地方下去,演示案发情景,反复仔细勘察。“当时天气很冷,深沟里又湿又滑,她上来时衣服都打湿了,嘴唇冻得发紫。”一名随同调查的镇政府工作人员说。
经过一周的深入调查,杨玲终于得出了精准判断:当晚驾驶员李某的车撞到了护栏上,同样‘喝高了’的王某随即下车,打算步行回家,因天黑看不清路,不小心掉进深沟,不幸身亡。
杨玲再次用她的严谨细致和专业水平,还原了事故真相,及时平息了谣言。
自2011年担任中队长以来,杨玲带领中队民警,及时、稳妥、公正处理交通事故2万余起,期间无一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被上级交管部门撤销,事故结案率95%;目前,她所经办的案件无一起因事故责任认定不公正,而引发当事人上访和行政诉讼。
无私帮助当事人
做百姓的贴心警花
2016年12月29日,南江县长赤镇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王某重伤,在医院治疗不到一个月后不幸身亡。肇事司机石某虽然承担全部责任,却拿不出钱赔偿。
通过走访了解,杨玲得知石某家庭比较贫困,孩子才三岁,为了照顾家庭,他没有出去打工,确实拿不出钱赔偿。而死者王某留下一个17岁的女儿,也让同是母亲的杨玲充满了牵挂。
在处理这起交通事故中,杨玲多次联系当地党委、政府,希望通过精准扶贫、低保等给予王某家庭政策帮扶,并在日常生活上给予王某女儿很多照顾。
“为了争取保险公司赔偿,我和他们沟通了一天,最终保险公司答应先行垫付相关费用。当时感觉真的很辛苦,但是很值得。”杨玲说。
“如果不是玲姐,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在王某女儿眼里,杨玲不仅是一位认真负责的民警,更是她敬爱的“大姐姐”。
“便民利民,调解优先,调判结合。”这是杨玲在事故处理中队多年来的“法宝”。
为伤者及时提供治疗担保、追讨医疗费用、联系司法援助……这些便民利民的举措,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可能,杨玲就会付出百分百的努力,最大限度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9年未与家人过除夕
“因为我是人民警察”
“我的父亲和丈夫都是警察,他们很支持我的工作。但一想到多年来对家庭疏于照顾,我心里还是觉得亏欠。”杨玲说。
参加工作以来,杨玲总是把工作放在首位,无私奉献,任劳任怨,用心血与汗水铸就一名人民警察的光荣形象。
去年除夕,刚处理完交通事故的杨玲准备带女儿回家过年,却又接到有人醉驾逃逸的报告。她二话不说,叮嘱女儿在办公室等候,随即奔赴一线处理交通事故,直到凌晨两点才处理完。回到办公室后,看到已经躺在沙发上睡着的女儿,她忍不住流下了泪水。
“我有9年没和家人吃团年饭了,基本上年年除夕都要加班值班、处理事故。”杨玲说。
“一个女人那么拼命干嘛?多做事工资也不会涨。”“家庭工作两头跑太辛苦,换个清闲一点的岗位吧。”面对身边这样的话语,杨玲总是笑着说:“在哪个岗位都是工作,在一天岗,就尽一天职,因为我是人民警察。”
杨玲正是用她的忠诚为民、无私奉献充分诠释了人民警察的精神内涵。(记者 刘旭)
原标题:图:工作中的杨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