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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情通报!巴中一路段斑马线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一人死亡

2019年8月8日19时50分许,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接群众报警:在恩阳区恩阳大道文锦帝都路口发生交通事故,有人受伤。接警后,恩阳分局迅速指令交管大队派员赶赴现场处置。

经初步查明张某军(男,现年43岁,恩阳区人)驾驶出租车在恩阳大道文景帝都路口人行横道处调头时,与横过人行横道的行人张某瑞(男,现年5岁,恩阳区人)、张某 (女,现年33岁,恩阳区人,系张某瑞母亲)发生交通事故。张某瑞后经恩阳区人民医院现场抢救无效死亡。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军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步侦办中。

温馨提醒:每一名交通参与者都必须遵章守则,遇斑马线时,机动车驾驶员应注意礼让行人,谨防事故再次发生。

那么,机动车应该如何“礼让”呢?

1、行人在道路右幅人行横道行走、未抵达道路中心线时,在左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2、行人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离线外侧等待、未进入机动车道,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3、行人越过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割线,进入上述位置,机动车A、B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4、行人沿人行横道进入机动车A所在的车道后,机动车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机动车A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5、行人在道路中心线等待、未进入机动车A、B所在车道,机动车A、B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6、行人越过道路中心线,进入机动车A、B所在车道,机动车A、B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7、道路中央采用绿化带隔离,行人在道路中央驻足区等待的,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8、行人在机动车、非机动车混合通行道路的人行横道行走,机动车A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机动车B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文明礼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一个小小的举动

折射着城市的温暖与文明

驾车人和行人互相礼让

才能让斑马线真正成为安全线

遵守交通规则

就是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负责!

来源:恩阳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