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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切实抓好源头监管,落实企业的经营主体和安全主体责任,确保了道路运输市场安全有序。活动中,检查车辆1500余台次,运输企业因持续强降雨等恶劣天气停班停运78个班次,培训GPS监控操作人员20余人,新增安装GPS的车辆26台,处理违章超速11起,因违章或责任事故共取消驾驶资格人员21名,查处道路运输违规违章行为281件,处罚款80余万元。同时,组织培训班3期,对从事高危行业人员、新录人员、转岗人员、客运驾驶员、船长(驾长)危险品运输驾驶员及押运员进行了专业培训,共培训职工、驾驶员(驾长)、经营业主和企业管理人员等490余人。

  二是加大对隧道、桥梁、涵洞、高边坡、滑坡等不良地质路段的监控,进一步完善安保设施,目前已投入经费700余万元,完成省下达整治任务3处,整治省道病(危)桥梁43座,危岩5处,修复路基21处,维修涵洞19座,清理水毁塌方5428方,新安装波型护栏16700米,检查公路462公里,规范和完善省道路公路477公里,设置临时安全警示标志450余块。

  三是严把水运市场准入关、船舶检验关和船员考试发证关,统一规范了全市船名牌和载重线标志的设置,加强了客(渡)船舶签单发航的现场督查工作,严格执行客渡船“六不发航规定”和开展“救生衣行动”,严厉打击超员超载、非客船载客、争抢航道、冒雾冒险航行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落实了有船乡镇的管船责任。检查企业和有船乡镇36个,客渡运重点港口、码头46处,船舶826艘,纠正各种违章37起,发现隐患14起,发整改通知书8份。有效整治了水上交通运输和管理秩序,确保了水上运输安全。

  四是加大对水上客运船舶和客(危货)运车辆动态监控,落实科技保安战略,扩大视频监控范围,努力提高监管效率,确保了水陆运输安全。对日均300人以上客运量的11个重点客、渡码头安装设置了视频监控系统,完成了8艘公益性渡船和2个公益设施建设,建立GPS监控平台12个,安装GPS车载终端车辆372台,其中危货运输车辆80台。

  五是加大宣传,营造活动氛围。全市交通运输、公安交警、安全监察等部门参与宣传580余人次,出动宣传车120台次,接受群众咨询15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册150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120余幅,办板报8期。

  六是加强督查,务求取得实效。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成立了4个督查检查组,对各县(区)开展客运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进行了督查。检查运输企业10个、车站8个、码头23个,检查车辆350余台次、船舶190余艘次,督查公路施工项目4个,排查安全隐患16起,责令立即整改25起,限期整改5起,查扣非法超长客运车辆3台,行政拘留18人。

  1-2月,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同比大幅度下降,有效的杜绝了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实现了水上交通安全事故零目标,确保了全市交通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