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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到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追责!

  新甘肃客户端兰州3月5日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崔亚明)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为进一步督促各级各部门履职尽责,降低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将按照失责必追、追责必严和尽职免责的原则,对履职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单位、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今年,省政府将继续与14个市州和兰州新区签订目标责任书并进行考核。市、县、乡三级也将层层建立考核机制,督促各级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各级道安委将适时组织督导组,深入重点地区、部门和运输企业开展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清单、对账销号,对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要实施省、市、县三级挂牌督办,把各类潜在的、动态的事故风险降到最低。 

  为了推动责任制的落实,今年,省道安委将按照失责必追、追责必严和尽职免责的原则,开展责任追究。对因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履职不到位,导致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或者一个月连续发生两起3人以上、5人以下事故的,省道安委将对市州分管负责同志、县市区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切实推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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