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金牛区设立“交通法庭” “一站式”服务解纠纷[1]
交通事故双方在交警二分局二楼法院办公室签定民事裁定书,办理时间由2-3天缩短为10分钟。
人民网成都11月24日电(邹红黄娟)“金牛区法院在交警二分局设立的‘交通法庭’让我十分钟就能得到民事协议书。”近日,走出“交通法庭”的孙华,长长地松了一口气。随着协议书的签收,他长达半个月的纠纷终于真正告一段落。
经过长达一年的前期试点后,11月初,成都市金牛区法院在交警二分局正式设立了“交通法庭”,通过“一站式”服务,更好的解决交通事故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现场立案 当天开庭 “交通法庭”推出“一站式”服务
记者近日来到位于城北的交警二分局,“来看看我手里的这个案子,我们争取早点解决。”一名法官正在向一旁的同事挥手。
这位法官名叫石磊,已在金牛区法院工作长达23年。11月,他主动请缨,与四名审判员、两名调解员、一名专职书记员来到了交警二分局,组建“交通法庭”。在二楼十多平米的办公室里,他们为群众提供法律问询、诉前调解、民事协议书签收、现场开庭等服务。
石磊告诉记者,以往在交通事故中,当事人需要到交警、法院、保险公司等多部门“几头跑”,设立的“交通法庭”就是减少当事人来回奔波之苦,让他们在交警局就能“一站式”搞定。
在交警局,只要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便可以将案件起诉到“交通法庭”。石磊说,他们可在第一时间受理案子,当天开庭审理。
前不久,在一场交通事故中,严先生的摩托车与谯先生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致严先生骨折受伤。严先生认为是前方车辆违规变道所致,而谯先生则说自己并没有变道,是严先生没保持好安全距离。双方矛盾激化后,严先生起诉到法院,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立即开庭审理。
只有十多平米的“交通法庭”虽有些狭窄,但同样威严肃穆。记者在现场看到,双方当事人的律师就交通事故原因进行了激烈的交锋。经过近三个小时的开庭审理,法官对此进行了初步的审判,具体结果将月底知晓。
“能够这么快开庭,觉得非常的方便。”从法庭上走下来的严先生告诉记者,本以为要到金牛区法院开庭,没想到在交警局就可以现场开庭。“我现在就只等领判决书了。”
对于诉前调解达成协议的双方当事人,“交通法庭”的便捷性更显而易见,当场就能为双方签收民事协议书。
孙华回忆说,10月份,他骑摩托车撞伤了骑自行车的白友贞。双方商议后达成一致,由孙华赔偿白友贞5万元。不久,双方来到“交通法庭”,办理民事协议书。 “这意味着纠纷告一段落,让我真正吃下一颗‘定心丸’。”孙华对这便民服务非常满意。
法院调解直抵纠纷第一线 源头减少诉讼率
“交通法庭”的法官还有一个重要职责,就是第一时间深入到当事人纠纷第一线,从源头化解矛盾。
“其实每年审理的几百件案子中有很大一部分可以通过前期调解解决,不用走上司法程序。”石磊说,当事人往往会因得到了法官调解,心平气和的解决问题。“不用打官司,在交警局就得到矛盾化解。这样一来,到法院的案子就相对少了。”
然而,做诉前调解,极具挑战性。石磊坦言,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情绪往往很激动,都认为各自有理,这样导致双方矛盾越来越激化。
“遇到双方当事人矛盾无法协调这一现状,交警往往会将案子移交给法院。”石磊说,现在法官在第一线介入前期调解,就是为交警“减负”。
“我们调解员是经过长年专业的训练,有很好的洞察能力,可以根据当事人的心理进行一些引导疏解工作。”石磊说,通过司法的解释,让他们对达成的协议心服口服。
记者还了解到,为更好的处理交通事故,司法局人民调解委员会、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下设的保险调解委员会也来到了交警局,共同打造化解纠纷的“绿色通道”,让当事人在交警、人民调解会和保险调解会以及法院调解员的帮助下,最短时间解决事故矛盾。
目前,成都市已经陆续在金牛、锦江等五个区设立了“交通法庭”,未来还将进行大规模的推广,让“交通法庭”切实为交通事故当事人提供更多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