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统筹安排1000万元资金支持“防贫扶助险”
1月中旬以来,我州统筹安排1000万元资金支持“防贫扶助险”,对全州建档立卡欠稳脱贫农户和处于贫困边缘的非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因病、因学、因灾、被盗可能导致返贫、致贫的,创建“防贫扶助险”,用改革创新的办法防贫堵贫,巩固脱贫成果,有效抑制贫困增量,确保如期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打牢乡村振兴基础,助推脱贫攻坚。
我州为打好精准预防欠稳脱贫人口返贫和非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致贫阻击战,切实解决“防”的问题,制定《黔西南州防贫扶助保险实施方案(试行)》,对因病住院治疗按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民政医疗救助报销后,保险对象费用余额超过合同约定的免扶额部分,按保单载明的支付比例给予医疗保险扶助,最高保险扶助不超过10万元;对子女就读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普通高校本专科(高职)期间,在享受教育资助政策的基础上,为完成就学基本需求自付金额超过扶助额8000元的,根据应支付比例给予一定保险扶助,最高保险扶助不超过3万元;对农户因灾、爆炸、自然灾害(不含地震、海啸)、动物疫情等导致室内财产及农作物损毁,或因交通事故导致被保险人家庭财产损毁(不含机动车,包含农田和牲畜),且无责任方赔偿部分按比例给予一定保险扶助,最高保险扶助不超过3万元;对生产工具、大牲畜被盗(牛、羊、猪、马),被盗窃15个工作日公安机关立案未破案,损失在1000元以下不予扶助,生产工具按实际价值进行扶助,羊、猪最高扶助1500元,马最高扶助3000元,牛最高扶助5000元,破案追回金额列入下一年防贫扶助基金。
“防贫扶助险”资金实行“统一管理、单独核算”,对属于“防贫扶助险”保障对象的,及时启动扶助程序,及时评议、公示,做到“应扶尽扶”和“应扶快扶”。对不属于“防贫扶助险”保障对象的,及时书面向有关乡(镇、街道)反馈核查结果。(记者 吴古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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