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盘州法院成功调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更新时间: 2020-03-07 10:42 热度: 431°
中国网讯 7月5日,贵州省盘州市法院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团队保田审判点成功调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据了解,2016年8月21日,未成年人田某驾驶机动车从新民镇往保田镇方向行驶途中,因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致使机动车与行人马某(62岁)发生碰撞,造成马某受伤,交警部门认定田某承担本次的全部责任,马某无事故责任,后马某将未成年人田某,田某的父亲田某一、母亲黄某,以及车主田某二诉至法庭。
庭审前,承办法官了解到未成年人田某正值中考之季,且其父田某一失踪多年至今仍旧下落不明,其母黄某外出打工多年未在家中,未成年人田某跟随其亲属田某二一起生活。考虑到被告人田某的情况比较特殊,于是承办法官将庭审时间延至田某中考之后,并于庭审前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为妥善处理纠纷,消除双方积怨,有效化解矛盾,承办法官耐心劝导并向双方释法析理,积极劝导双方当事人,在经过四个小时的耐心调处后,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由被告方补偿原告马某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31000元,并当庭兑现。
盘州市法院第一审判团队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充分发挥了审判职能,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案件审理中,积极耐心听取当事人诉求,力争为民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促进社会和谐,并且结合当事人的特殊情况加大调解力度,及时化解矛盾,定纷止争,突出司法人文关怀。(中国网 石仁均 通讯员 肖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