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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福泉:“234”为民撑起公共法律服务保护伞

  中新网贵州新闻3月5日电(王明 罗阳)近年来,福泉司法围绕“234”总体思路,以“福泉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统领,创新法律服务品牌,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体系,切实增强民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织牢“两个体系”,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无盲区”

  健全服务网络。建强市级“指挥部”。坚持全市“一盘棋”的思想,积极整合法宣、调解、律师、法律服务等资源,建成“福泉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凸显“龙头”效应。建优乡镇“作战室” 夯实中坚力量,在全市8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大厅、司法所,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站,发挥“中转站”作用。建牢村居“桥头堡”延伸服务触角,在全市82个村(居)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室,优化“前哨所”功能。着力打通市—乡—村三级服务网络,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效能,有效满足民众对优质法律服务资源的迫切需求。

  完善便民平台。热线平台听民声,畅通“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通过集中接听、登记分流、跟踪监督、结案回访等系列举措,为民众提供“一键式”法律服务。线上服务释民惑,探索“智慧司法”新途径,有机融合“流动调解”大篷车、“112”信息化系统、福泉大数据平台等信息化资源,为民众开启“指尖上的法律服务”模式。同时,搭建跨行业、跨区域、跨部门互联互通的综合服务平台,精准配置资源,推动信息共享,针对性提供“套餐式”法律服务,为民众提供差异化、多样化、个性化的优质法律服务。

  立足“三个根本”,竖起公共法律服务“风向标”

  坚持以“民”为本建机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积极回应人民的关切,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断优化法律服务供给,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积极推动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及时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民有所需、政有所为。

  坚持以“供”为本创品牌。按照“规范化、标准化、实战化”建设要求,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律师、公证等服务窗口,实行“统一接待、集中受理、分流指派、限时办结、从严督办”工作模式,实现流程规范化、服务标准化、管理精细化,打造优质公共法律服务品牌。

  坚持以“需”为本抓服务。推行公共法律服务“菜单”式管理,紧盯民众重点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聚焦物业管理、交通事故、劳动争议、治安纠纷、公证、法律援助等服务需求,加强法、检、公安、交通等部门和乡(镇)街道无缝衔接,构建联动机制,打通服务民众“最后一公里”。

  做优“四项工程”,打造公共法律服务“新高地”

  “人民调解”工程排忧解难。探索“党建引领、自治推动、触角下沉、民众参与”的新机制,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福泉“112”模式“换档升级”。着力将“城市基层党建”、“基层社会治理”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有机融合,在全市82个村(居)社区建立调解组织,持续开展矛盾纠纷化解进小区、进院落、进楼栋,将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诉外和萌芽状态,福泉“112”模式写进贵州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报告,成为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贵州的生动实践。

  “法律援助”工程济贫扶困。建立市、乡、村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扩大法律援助受益面。推行律师(法律工作者)轮值制度,大力实施“148”法律援助精准扶贫活动,切实将贫困户、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等作为重点援助对象,严格将农民工工资、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等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确保“能援则援”“应援尽援”,着力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形成“法援扶贫、法援助残、法援济弱、法援解难”良好社会氛围。

  “法治教育”工作固本培元。把握福泉申创“全国基层社会治理试点县(市)”+契机,以“法律七进”为载体,整合司法行政人员、律师(法律工作者)、志愿者、驻村干部等力量,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升民众“有事找法、办事依法”的法治意识,加速推进全民法治化进程。抢占法治建设阵地,打造一批依法治教示范校、民主法治示范村寨,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法律服务”工程便民利民。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拓展和延伸法律服务末梢,下移法律服务端口,补齐民众需求短板,着力解决民众普遍关心的物业、治安、劳资、婚恋等难点问题,深入开展公证法律服务上门、法治宣传入户、代写法律文书到人等系列便民活动,满足民众多元化法律服务需求,不断提升民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完)

【编辑:杨茜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