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载入中...

当前位置:
首页 > 车祸新闻 > 货车刮倒横梁 砸死驾驶员

货车刮倒横梁 砸死驾驶员

货车刮倒横梁 砸死驾驶员

11月1日晚,清镇市红枫湖镇发生一起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事故发生后,当地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并进行善后处理。然而,死者家属却对调查结果提出了异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事故中死者的弟弟彭荣海告诉记者,11月1号晚上。哥哥彭容江经人介绍,驾驶牌号为桂AJ938V的自卸货车前往清镇红枫湖小环线工地运输石料。运输过程中,在车辆货斗尚未完全复位的情况下,货斗挂到立在路上的清镇市万隆福生态农业合作社的宣传牌横梁,横梁垮塌倒向货车驾驶室,导致正在驾车的彭荣江被压身亡。

彭家人认为,彭荣江的死,有一部分原因是由于工地现场缺乏安全指引人员和相关的警示标志,导致第一次到工地运输石料的彭荣江因为环境不熟而造成事故;同时,压死彭荣江的宣传牌所属的管理单位也应该负有责任。彭家人又找到清镇市相关部门,希望能有个说法。接到彭家人的反映后,清镇市安监局联合交警、红枫湖镇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事故进行了调查。

在彭荣海提供的一份由清镇市安监局、清镇市交警大队及红枫湖镇政府共同出具的事故调查报告中,记者看到:事发当时彭荣江在其所驾驶货车的货斗还未完全复位的情况下,驾驶车辆上路行驶,属于违规操作。在车行驶至事发路段时,尚未复位的货斗撞到道路上方的牌坊横梁,导致了事故的发生。为此联合调查部门判定,事故发生在当地机耕道路上,已属于施工红线外,且彭荣江未与施工方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因此,事故不属于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这起事故只能按照一般的道路交通事故进行处理。

拿到这份结果,彭家人表示无法接受。那么交通事故和安全事故的认定有什么不同?谁应该对这起事故负责呢?

律师有话说

交通事故和安全事故的认定有何不同?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行驶在道路上,由于过失或者意外导致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安全事件是指安全生产企业,在安全生产经营的过程当中,由于意外发生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它们两者的区别在于,一个是在道路交通安全当中发生的,一个是在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发生的。

家属对调查结果不满意怎么办?

因为这个结果,据我初步判断它应该是个具体的行政行为。如果是一个具体的行政行为,可以向上级部门或者上级政府提出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