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载入中...

当前位置:
首页 > 车祸新闻 > 永州交警部门将严查摩托车电动车十类交通违法行为

永州交警部门将严查摩托车电动车十类交通违法行为

永州新闻网讯(记者 欧宇馨 通讯员 唐晓勇)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永州市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已达41.25万辆,还有许多未注册登记的燃油助力车、电动助力车、低速电动车、老年代步车等上路行驶,这些超标电动自行车、燃油助力车速度快、车身重,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据统计,2015年以来,与摩托车、助力车、电动车有关的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占交通事故总起数的70%、伤亡人数占95%以上。

5月16日下午,记者跟随永州市冷水滩区交警大队在河东中心城区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冷水滩交警大队民警结合辖区道路交通现状,科学布置警力,在重点路段设置检查点,对过往摩托车、电动车进行检查,对不戴头盔上路行驶进行整治和宣传教育,以纠正驾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陋习,维护广大群众出行安全,全力遏制和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我有驾驶证,车辆也有牌有户,为什么还要拦我?”驾驶摩托车的李先生不解地问。民警检查完其驾驶人的证件后解释说:“你驾驶摩托车上路不戴安全头盔,为了你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是不可以上路行驶的。”听了民警解说后,摩托车驾驶人点头示意明白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愿意接受处罚。

永州市冷水滩区交警大队河东中队中队长王银华提醒广大市民,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或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都是交通违法行为,都会受到交通处罚。摩托车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应处以50元以上两百元以下的罚款。由于气温逐渐升温,摩托车驾驶人应注意不能加装遮阳伞,以免存在安全隐患。

据了解, 全市公安交警部门从今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全力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根据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研判,采取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定点执勤与机动巡逻相结合,错时执勤与区域联勤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切实加强路面管控;突出集中整治路面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严查无牌无证、酒驾毒驾、超员超速、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乱掉头、逆向行驶、乱停乱放、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驾驶改拼装及报废车辆等十类突出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同时收集、排查不稳定因素,处置突发事件,打击暴力阻碍执法行为。

截至目前,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共查获摩托车、电动车违规安装晴雨伞49起、驾驶人不戴安全头盔870起、无牌无证460起、酒后驾驶21起、醉酒驾驶8起、追逐竞驶2起,摩托车、电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预防和减少了道路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