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法院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
原标题:广西梧州:法院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
人民网梧州8月12日电 (彭远贺、实习生黄鹭晨)2017年以来,梧州两级法院不断推进多元化解纠纷机制改革工作,并取得良好成效。据统计,梧州全市法院全年受理民商事案件12026件,立案后立案庭(诉服中心)调解1707件,成功1071件,专职调解4285件,成功2407件,调解成功案件占总量的28.9%,调解成功率达58%;立案前调解成功1815件,对减低收案的贡献率为13%。
梧州市委政法委牵头组织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人社、律协等,以中院诉讼服务中心为载体,共同建立了梧州市诉调对接大平台并建立相关制度,不但促进了诉服中心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一体推进,还在安全防控、信访维稳等方面的进一步深化合作、深度融合打下了基础。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调梧州市司法局、梧州市律协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市两级人民法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暨律师调解室的通知》,在全市两级法院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窗口)及律师调解室,根据律师队伍情况编制“每周一律师”值班表。同时将法律援助职责和诉前调解职责捆绑下放到第三方,实现值班律师“肩挑双担”,切实解决了原先律师值班制度“空转”的问题。此外,根据辖区工作实际,苍梧县法院、蒙山县法院、岑溪市法院还分别与当地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构建法律服务和司法便民服务平台的实施方案》,加强服务平台建设。
为提高律师参与积极性,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万秀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增设专门的LED显示屏,介绍律师、人民调解员、行业调解员的执业优势、擅长范围等内容,既方便群众选择,又对第三方社会力量起到很好的宣传作用。
目前,梧州市两级法院诉服中心均已落实值班律师,其中,律师参与调解成功的案例为426例。2017年以来,除参与诉前调解外,律师还在值班期间成功参与化解了李付伯等多起上访闹访案。
其中,万秀区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建立引入社会第三方力量化解纠纷机制试行办法》,与梧州学院、梧州市律协、梧州市保险行业协会、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分别签订《共建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协议书》《关于律师参与调解、代理涉诉信访案件合作协议》《关于加强保险纠纷案件诉调对接工作合作协议》《关于劳动纠纷案件化解合作协议》,并设立第三方工作室,邀请第三方力量进驻,参与诉讼辅导、引导当事人多途径化解矛盾纠纷。
此外,万秀区人民法院通过和辖区10个司法所、8个社区、2个派出法庭和1个行业协会建立“网络法庭”固定视频对接点,进一步“网罗”基层人民调解员和诉讼联络员参与“微庭审”“云调解”“智普法”工作。龙圩区人民法院也将诉讼联络员建立到各村、屯、街道,审判人员通过网络平台、电话、微信等网络手段与诉讼联络员、当事人进行沟通,使村民矛盾纠纷不出村、法官调解不进村,就可有效化解。蒙山县人民法院建立“法院调解微信群”,将各乡镇、村调解员纳入,形成调解“云智囊”,一有调解难题,就上群共同解决,缓解了山区村落边远、村调解工作孤立无援的情况。
在以主动服务促调解前移方面,长洲区人民法院根据辖区案件实际情况,筛选保险行业调解为去年联系重点,主动对接行业协会,建立快速调解通道,争取第三方及早介入调解工作。由于区划调整工作,龙圩区人民法院目前暂借地办公,离辖区较远。根据此情况,该院在辖区内各乡镇和有条件的行政部门建立15个调解中心或调解室,基本覆盖辖区乡镇,并配备专兼职调解员队伍,通过联调方式将纠纷化解在源头,得到群众的好评。岑溪市人民法院与检察、公安、司法行政、保险公司等在交警大队设立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还与卫计局设立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
为了进一步提高审判和调解工作的融合度,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8月4日开展“百日调解”攻坚战,并提出“四个调”,贯穿审判业务工作始终,在提高调解工作柔韧性的同时,探索和加强司法机构和第三方力量的“司法共同体”建设。一是诉前调:出台相关规程,通过导诉员的引导,根据案情的初步研判引导当事人前往调解区调解。二是立案调:在立案后由法官和行业协会等共同介入调解,调解活动甚至延续到开庭前,在速裁庭的调解区进一步做调解努力。三是判前调:在审判前,法官根据证据情况,征求相关行业部门意见,邀请部门、协会介入共同调解。四是执行调:在相关案件执行前,执行工作人员和审判工作人员倾力合作,联系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以及第三方互信人员或机构,进行执行调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