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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校车坠河14人身亡:校方称曾劝阻租车接学生

28日,坠河事故中由农用三轮改装成的“校车”。郭国权 摄28日,坠河事故中由农用三轮改装成的“校车”。郭国权 摄
28日,坠河事故中遇难的王磊的母亲悲痛不已。郭国权 摄 28日,坠河事故中遇难的王磊的母亲悲痛不已。郭国权 摄

  ■ “湖南衡南‘校车’坠河 14小学生身亡”追踪

  本报讯 12月28日,衡南县教育局、交警大队等部门证实,对当地小学存在用三轮车接送学生的情况,他们半年前已知情并上报政府,但没有引起重视并采取措施禁止。昨日,衡南县召开常委会,决定免去县教育局局长等6名责任人的职务。根据衡南县通报,14名遇难学生的家属均已签订补偿协议。

  教育交管等部门共6人被免职

  昨日,衡南县通报称,凌晨3时,衡南县委召开常委会进一步研究事故善后处置程序和细节,并启动责任追究程序,免去在此次事故中负有主要责任或直接责任的6名官员职务。

  通报称,衡南县决定免去该县教育局局长王励、松江镇分管交通工作的主任科员阳世新的职务,同时责成县教育局党委、县交通局党委、县交警大队党组分别免去松江镇中心学校校长陈少华、因果小学校长陈新、车江中心交管站副站长罗胜利、县交警大队车江中队中队长周频的职务。

  事发地村支书称县里连夜做工作签补偿协议

  28日上午,衡南县发布通报称,至当日上午8时30分,14名遇难学生家属均签订补偿协议,遇难学生遗体正在安葬之中。

  昨晚,衡南县松江镇因果村支书谢名顶(音)介绍,经县里连夜做工作,最后答应给每个遇难孩子补偿18.8万元,各家都签了协议。不过一些在外打工的父母赶回家后,对此仍持有异议。

  衡南启动重特大交通事故预案

  该通报称,湖南省衡南县27日发生一起死亡14人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衡南县启动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工作预案,对受伤人员进行抢救,并开展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置等工作。

  27日深夜,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刘力伟、衡阳市委书记张文雄亲临现场并作出具体要求。28日凌晨1时,衡阳市委副书记、市长张自银,市委副书记李金冬在衡南县主持会议,专题研究“12·27”交通事故善后处置工作,要求迅速展开罹难学生家属的安慰和补偿洽谈工作,特别是照顾好死者家属、伤者和伤者家属的生活。

  通报称,目前事故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 回应

  教育部

  不要再乘拼装车农用车上学

  本报讯 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在昨天教育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对湖南省衡南县校车坠河事故作出回应。她说,目前中国的交通事故已经成为了中小学生安全事故意外伤亡当中最主要的“杀手”,呼吁所有交通参与者坚持以人为本,孩子优先,确保不让孩子受到交通伤害。

  据了解,12月27日清晨7时40分许,受浓雾影响,衡南县松江镇因果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遇难学生人数达到14人。

  续梅说,教育部在得知这个消息的第一时间,立即要求湖南当地教育部门全力以赴协助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伤员救治工作,而且要全力以赴地做好善后处理工作,要认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一定要吸取血的教训。

  续梅表示,希望各地教育部门、学校要把事故尽快传达给学校的学生尤其是家长,一定不要再乘坐报废车、拼装车、农用车、没有任何安全保障的车或是一些“黑车”,尤其是现在已经到了冬天,雨雪天等恶劣气候也会比较多,孩子上下学安全更为重要。教育系统也要配合当地的交通部门等做好交通的安全整治工作。

  教育部一位官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此次事故中有学生伤亡,是一件令人痛心的事情,目前要做的还是做好善后事宜。

  ■ 调查

  记者在采访“校车”坠河事件的过程中,意外发现当地相关部门此前已知晓这一安全隐患。随后的调查,记者还原了从教育部门将安全隐患报给交警部门,交警部门再将材料提交给县政府、县安监局等部门的过程,但半年时间过去了,安全隐患并没有排除,直到车辆坠河事故发生。

  校方

  “家长车主不接受校方意见”

  27日,衡南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唐代斌介绍,因果小学曾对家长租用三轮车接送学生进行过劝阻,但家长不能理解。

  唐代斌介绍,今年9月3日,当时学校开学,校长陈新等发现家长租用三轮车送学生上学,现场进行了劝阻。

  28日,衡南县教育局综治办阳姓主任介绍,当时三轮车车主和家长都不接受校方的意见。三轮车车主觉得学校妨碍了他赚钱,家长觉得学校距离村庄太远,如果没有三轮车代步学生步行上学太远。

  松江镇中心学校综治办主任秦东升介绍,当地稍微偏远一点的村小学,都存在用摩托车和三轮车接送学生的情况。

  秦东升介绍,学校发现三轮车送学生的情况后,曾多次向村干部反映,但没有向镇政府和中学学校反映。

  因果村村支书谢名顶称,自己多次到学校强调学生不能乘坐三轮车上下学,也向镇政府反映过,但是没有引起太多重视。

  教育局

  “隐患报给交警队没了下文”

  唐代斌介绍,县教育局曾将三轮车接送学生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报给交警部门。

  该局一名知情人士介绍,2010年6月,因国内发生一起较大的安全事故,全国各地纷纷整治安全隐患。6月18日该县政法委也召开会议,部署全县整治相关的安全隐患,要求教育部门6月20日必须把教育系统存在的安全隐患上报。

  6月19日,衡南县教育局召开紧急会议,各乡镇学校负责人和综治办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给每个乡镇发了6类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调查表,让各乡镇对辖区学校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围墙安全等问题上报。

  上述人士称,会上发的《校车及周边交通环境摸底调查表》,是县交警大队提供电子版打印制成的。当日会上,教育局请了该县交警大队一名警员现场指导各乡镇中学小学负责人填写。

  秦东升称,其参加了当日会议并填写了该调查表。在表格中,他在“因果小学”一栏后填写了存在摩托车和三轮车接送学生的情况。

  上述教育局人士称,该安全隐患情况报给交警队后没了下文。

  交警

  “材料已上报未等到批示”

  28日,衡南县交警大队法制宣传股股长贺巍介绍,上述教育局人士所说的警员就是他。他确实接到过教育局填写的调查表。

  贺巍称,表格中教育部门反映有些学校存在用摩托车和三轮车接送学生的情况,但并未注明是因果小学。

  不过,秦东升称,其手中有当时填写的表格的复印件,该复印件能证明标注了因果小学存在该安全隐患,但其没有向记者提供该复印件。

  贺巍称,收集各乡镇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后,交警部门向县政府、县教育局、县交通局、县安监局等部门上报了该情况。县政府有关官员是否批示,贺巍称不知情。

  秦东升称,交警部门收走调查表后,没有到该镇对教育部门反映的安全隐患进行调查和查处。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褚朝新 郭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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