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9.23”交通事故造谣者被依法制裁
红网报道:醴陵市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三部门分管负责人先期免职
醴陵“9.23”交通事故后续通报
红网株洲站10月10日讯(分站实习记者 龙琦)9月23日下午14点20分左右,株洲醴陵市醴陵大道与梧桐路交会处发生了一起中巴车、翻斗货车相撞的交通事故。导致1人当场死亡,2人在送往医院过程中抢救无效死亡,23人受伤。事故发生后,醴陵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赶赴现场组织救援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有效地展开善后处置工作。
就在事故有条不紊妥善处理之时,网络上突然出现了一些虚假谣言,以煽动性的文字,张冠李戴配发一些图片和视频混淆视听,误导群众质疑伤亡情况及相关救援善后工作,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醴陵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副大队长杨凯介绍,有一个名为“醴陵直播”的微信公众号,在“醴陵掌上论坛”发布了一篇“醴陵大道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帖子,并夸大了交通事故伤亡人数。杨凯说:“这条虚假信息帖子在发布后,点击量高达10万次以上,不少市民抱着看热闹、吸引眼球的心理还在转发传播。”对此,公安部门迅速行动,立即展开调查,很快将散布谣言的东富镇人王某抓获。
“9.23交通事故”之后,为达到个人目的而散播谣言的不止王某一人。为了商业宣传,王仙镇梦金园黄金王仙大金行的员工张某于9月23日17点左右,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一条题为“醴陵中包车和渣土车相撞初步情况”,内容为“暂时死亡13人,学生6人”的虚假内容,还称转发的有机会得促销红包,短时间内就获得了大量的点击和关注度,严重扰乱社会秩序,9月26日,张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而违法行为人沩山镇东堡三香农家乐的业主汤某则为了吸引眼球,提升关注度,在9月24日,政府发布“9.23醴陵大道交通事故通报”之后,利用QQ空间,转发了关于“醴陵大道交通事故死亡13人,醴陵市政府谎报伤亡人数,强行火化尸体,警察和逝者家长抢尸体”的帖子,与事实严重不符,帖子点击浏览量次数达到一千多次。9月27日,汤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杨凯表示,对于散布谣言,造成不良影响的,我国法律有明文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上述是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伍佰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可以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伍佰元以下罚款。
杨凯提醒,空穴来风的谣言和不负责任的小道消息之所以能够产生传播,就是因为抓住了人们极度的好奇和焦虑心理。“当我们从网上、手机上看到一条消息后,不要立马去相信并进行二次传播。这很容易让不实消息成几何式的增长扩散,并对正常的社会舆论秩序造成不良影响。我们每一位市民都应该自觉文明上网,积极监督举报,成为保护网络安全的生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