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车祸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什么?答案都在这里!
3月21日,记者拿到了由浏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提供的一份交通事故分析报告。在这份《浏阳市2018年一季度道路交通事故研判与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中,记者梳理发现:从今年1月1日至3月12日,122交警指挥中心共接交通事故警情5223起,占总接警量82.67%,同比上升12.32%,受理交通事故案件2662起,同比下降1.44%。和往年相比,全市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并呈现出稳中有降、稳中向好的趋势。
夜晚,车辆行人碰撞事故数量上扬
“一季度浏阳多次出现行人在道路上遭遇车辆碰撞。”浏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陈辉介绍,在可视度较差的夜晚和下雨天,特别是行人衣着深色时,增加了交通事故发生概率。
《报告》显示,按发生亡人交通事故时段分析,在可视度较差的夜晚,尤其是下半夜,更容易出现交通事故,从下午6时至次日早上6时期间发生的亡人交通事故占总数的60%。
2月28日凌晨,在经开区上班的何某、王某、杨某三人走到康宁路湖南丰国贸易公司门前路段时,就因夜晚道路可视度较差,三人被一辆疾驰而来的小客车撞倒。3月14日晚7时许,在大文公路大瑶汇丰社区中国石油加油站前路段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同样是因驾车司机视线受阻造成。当时,司机彭某驾车经过事发路段时,由于对向车辆灯光照射引起视觉障碍,未能及时发现和避让横过道路的陶某,最终将陶某撞倒。
据交警部门统计,行车速度较快的国道、省道、县道是交通事故的易发路段。陈辉告诉记者,这些道路上车辆众多、车速快、沿线居民也多,因此成为了事故多发地带。报
告显示,一季度在国道、省道、县(乡)道上发生的亡人交通事故分别占总数的14.29%、37.14%、34.29%。
基于此,交警提醒,黑夜出行的行人最好穿鲜艳的服装,或者搭配鲜艳的帽子、配饰,便于司机发现,同时,行人见到车辆时应该主动避让。
行人违规横穿马路成交通事故主因之一
在2018年一季度,行人、电动车、自行车甚至小车无视交规是造成车祸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陈辉提醒,行人在过马路时应走斑马线,穿越马路的过程中要时刻注意来往车辆;对车主来说,在经过路口时应当减速缓行、看到行人理应礼让、驾驶过程中集中精神,拒绝疲劳驾驶、酒驾等行为,“不少市民没有遵守交通规则,甚至有市民缺乏这方面的意识。”
无视交通规则造成的交通事故不在少数。1月6日,黄某驾驶小型轿车沿浏阳市区西湖山路,由北往南行驶至淮川街道严家冲路交叉路口南端人行横道时,恰遇王某骑自行车沿人行横道由东往西横过西湖山路,由于黄某驾车时察看手机且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致使两车相撞。最终,交警部门认定,黄某负主要责任,王某负次要责任。
《报告》显示,超速驾驶、无证驾驶、行人横路、酒驾、违章转弯及逆向行驶等仍然是造成浏阳亡人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近年来,浏阳交警部门加大力度在全市推广“车辆礼让行人”理念,向全市所有车主传递“文明行驶”的理念,期盼更多的车主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进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按规定让行”应该怎么做?
《报告》显示,“未按规定让行”是造成亡人交通事故的一大因素。
听上去,“未按规定让行”这个说法似乎有些陌生,但其实它是这一类交通违法行为的统称,包括转弯车不让直行车、通过斑马线时未降低车速避让行人等。那么,在以下几种常见的情况下,应该怎么让行呢?
转弯
在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当右转弯车辆遇到绿灯直行的车辆时,右转车辆要让直行车辆先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要让左转弯车先行;遇红灯亮时,右转弯车辆要让被放行的车辆先行;遇绿灯亮时,转弯车辆要让被放行的直行车辆先行。
超车变道
变更车道不能影响相关车道内正常行驶的机动车,提前开启转向灯。
关于超车:在可以左转弯的地点,不能超越前方同车道正在左转弯的机动车;在可以掉头的地点,不能超越前方同车道正在掉头的机动车;不能超越前方正在超车的机动车;在与对面驶来的机动车有会车可能时不得超车。
经过斑马线
车辆经过斑马线时,驾驶员切记控制好车速,确保关键时刻刹得住,礼让行人先行;行人过马路时也需要保持绝对的谨慎。互相理解礼让,才能让斑马线真正成为保护生命的安全线。
信息来源:浏阳日报全媒体 记者 谢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