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两轮车所涉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七成
新余新闻网7月18日讯(廖敏实习生胡泓记者王若刚)截至2014年一季度,新余 市注册登记的摩托车已经超过18万辆,超标电动车数量也接近10万辆。据有关数据显示,长期以来,因电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占比一直在60~70%,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损害。
摩托车交通事故频发
夏季来临,因缺乏安全意识,许多摩托车、电动车车主在骑行过程中均不会配戴安全头盔,一旦发生事故,头部将受到不同程度的损伤。7月11日晚,中山路北端就发生这样一起交通事故,电动车上两名骑乘人员因未戴头盔导致下巴、嘴部等多处受伤。
当晚8时许,市民丁先生骑车路过中山路,当其行驶至该路北端出入口时,发现前面一地狼籍,地上倒着一辆摩托车和一辆电动车,一男一女蹲在地上,下巴和嘴角血迹斑斑。据了解,摩托车车主王某从毓秀大道拐向中山路,当其行驶至新余农商银行新大楼门前时,与逆行而来的一辆电动车相撞,两车三人相继摔倒在地。因未戴头盔,电动车上的一男一女手脚、头部等多处部位受伤,摩托车车主王某并无大碍。数分钟后,受伤较重的女子被送往医院治疗。
而在4天前的7月7日,北湖西路与长林路交叉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涉嫌违章闯红灯的摩托车被一辆行驶在路口的小汽车撞倒,摩托车车主受轻伤。据摩托车车主称,当天他因有急事在身,看到红灯亮起,想侥幸冲过路口,没想到就发生了交通事故。
多半两轮车车主骑车不戴头盔
由于少数电动车、摩托车车主长期以来不良驾驶行为的惯性使然,在新余市城区一些主干道上,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行为现象仍然存在,这些违法行为具体表现在:摩托车、电动车不分道行驶,驶入机动车道在机动车之间来回穿插;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超载、逆行;在电动车上加装太阳伞、遮雨蓬;肆意闯红灯等。市交警部门称,这些交通违法行为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危害相当大。
7月17日,记者前往长青路、劳动路、仙来大道采访,对摩托车、电动车等二轮车不戴头盔现象进行调查。经过粗略统计,有超过一半的摩托车、电动车车主未戴安全头盔,有些车主在摩托车、电动车上挂有安全头盔,但骑行过程中却并不配戴。对此,有的车主认为,夏天天气炎热,戴上头盔比较热,所以不想配戴安全头盔;有的车主心存侥幸,他们普遍认为,自己骑车比较谨慎,很少发生交通事故,因此选择不戴安全头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