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安源发生特大交通事故?
几天前,很多萍乡市民从手机上看到一条爆炸性信息,声称近日“安源区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传播几天后,该市有关领导专门过问此事。然而,记者18日向安源交警大队求证时,该大队郑重回应,安源区境内近日没有发生特大交通事故。
读者反映
手机信息声称发生特大交通事故
一位收到信息的王姓公务员告诉记者,几天前,他的手机收到一条带有链接的信息,声称“安源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他点开该信息的链接,查阅内文才发现是虚惊一场――原来所谓的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在2012年11月27日,事故地点在该市萍高公路(萍乡至高坑)安源镇石板村路段,事故造成17人不同程度受伤。
经过询问有关人士,王先生认为,发布这种信息的人,无非是想通过吸引眼球的标题赚取手机用户的流量费。
记者求证
不少萍乡市民收到“事故信息”
18日上午,记者来到该市安源交警大队采访,该大队有关领导证实,近几日,确实有很多市民收到了这样的手机信息,他们当中既有普通市民,也有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就连萍乡市安监局、安源区安监局有关领导都专门打过电话核实情况,甚至还引起了当地有关市领导关切,因为有人质疑:“发生了特大交通事故,当地交警部门为何没有及时上报?”
并非特大事故 已过去近两个月
针对官方和民众对“特大事故”的关注,安源交警大队通过本报郑重回应:事故确实存在,但不是特大交通事故,信息发布者为了吸引民众关注可能有意扩大事实。
据该大队有关领导介绍,去年11月27日9时18分,该市萍高公路(萍乡至高坑)安源镇石板村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车因为超车撞上一辆迎面而来的大客车,造成17人不同程度受伤,没有人员死亡。
之后,该大队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关于该事故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的基本事实、原因和责任,以及17名伤者的真实姓名、住址全部一一在列。当时参与现场勘查的交警也表示,17名伤者中,大部分都是轻微伤,在医院做了相关检查后便自行离开了医院。
无人员死亡 该事故为一般事故
虽然事情已经澄清,但大家还有一个疑问:到底怎样才算特大交通事故?对此,安源交警大队有关领导介绍,特大事故通常是指死亡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重大事故通常是指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事故,一般事故通常是指没有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当然,根据情况不同,重伤人员的多少也是交通事故等级认定的依据。”
当地交警有关领导还称,不管按照哪个规定,都不能认定这起交通事故是特大交通事故,如果根据当地交警的事故等级认定标准,该事故的等级就是一般事故。
■记者李桂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