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交警强化“大调解”工作体制建设
【字体:大 中 小】 新法制报 2017-12-08 09:42:48 来源:中国江西网-新法制报 编辑:王世强 |
今年以来,赣州市信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预防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体制机制建设方面,着力完善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机制,下力气、出新招,既大力开展好“三调联动”,也扎实推进“一站式”保险理赔,在建设“平安法治和谐信丰”目标过程中,充分发挥机制和制度的保障作用。
强化“大调解”工作体制建设
信丰县年内共计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900余起,其中极大部分事故都是按照“三调联动”和简易程序进行处理,并通过“一站式”保险理赔方式有效保障受害者的应有权益。
工作中大队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切实解决好公平执法与依法治国、行政调解和精准服务之间关系,明确大队分管领导及中队主要领导在行政调解的第一责任和直接责任,并按照敬畏岗位、敬畏职权、敬畏法律和敬畏人民四大要素,确定和落实各自责任,对整体目标实施分级落实、人人担责、共同保障,由此有效架构起事故调解的工作桥梁。
完善“一站式”保险理赔服务
按照县委政法委对行政调解及保险理赔工作提出的组织、人员、场所、责任及经费“五落实”工作要求,信丰公安交管大队重点加大对事故处理行政调解及保险理赔“一站式”服务,公平合理对待和有效保障交通事故受害方的权益。
据统计,今年以来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和农村基层中队通过“三调联动”即已成功调处1900余起简易交通事故,并成功处理1735余起保险理赔工作,在辖区交通形态、安全系数变化十分复杂的新形势下,大队事故民警积极进取,勇于担当,过细做好事故双方调解和“一站式”理赔工作引导,从道路交通安全层面,为全县和谐法治建设奠定良好工作基础。
一年来,在事故处理方面,未出现群体事件,未出现非法上访事件,未出现民警违纪违法现象,也未出现有效的行政诉讼案例,广大交通参与者的获得感明显上升。
加大工作研讨和业务培训
结合辖区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调解的特点规律,信丰公安交管大队努力做好道路交通事故行政调解工作研讨和业务培训,每月月底定期举办月度行政调解案例分析和问题研讨,每季度举办事故处理民警和中队执法民警“三调联动”培训班,让他们熟悉掌握行政调解的含义、特点、原则以及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关系,全面履行好案情申请、受理、调处、回访、登记统计、立案归档和信息报送等程序,精细掌握好行政调解工作流程、制度衔接、案件设立和考核考评规范化知识,由此不断推动“三调联动”及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工作质量提高。
今年以来,大队充分利用民事调解及“一站式”理赔服务所处理的简易事故占事故总数比例的78.4%,由此受到了人民群众的高度点赞。
落实年度绩效奖惩
据了解,信丰公安交管大队将赋有行政调解职能的事故处理民警和基层中队民警的行政调解工作绩效,列入到全年道路交通管理综合治理年终考核考评的重要内容,对行政调解工作进展慢、效果差、管理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对应该开展而未开展行政调解工作的单位,要求其限期整改并给予排名通报和“黄牌警告”。
该大队还利用年底县委政法委开展的行政调解现场检查验收和目标考核契机,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不足,组织开展问题清零行动,以积极推动行政调解工作上水平上台阶,为建设“宜居、宜学、生态文明美丽信丰”和实现信丰再入全市第一方阵,开创振兴发展新辉煌而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文/吴英平 何显银 记者刘尊爱 刘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