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3国道大余路段发生交通事故
更新时间: 2020-03-07 14:34 热度: 564°
原标题:乱超车挂了货车酿车祸
提醒:前后车应保持足以采取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4月14日中午,323国道大余路段发生一起因轿车违法超车,造成装运水泥的货车侧翻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造成轿车副驾驶座蓝某当场死亡。
事发当时,何某驾驶小车(搭乘蓝某等3人)沿323国道由西往东方向行驶,14时30分许,经大余县青龙镇赤江村路段时因超车与前方同方向由刘某驾驶的货车相挂,导致货车侧翻,车上的十几吨水泥压在小车上,轿车副驾驶座蓝某当场死亡。经交警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得出,轿车驾驶人何某违法超车、车速过快是本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交警提醒:同一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遇到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等情况时,不得超车,违法违规超车将被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扣6个月以下驾驶证,记3分;情形严重的,可以依法吊扣6个月以上12个月以下驾驶证,记6分。(廖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