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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特色亮点工作呈现

  

  2013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公安局党委正确领导下,立足泰和实际,着力打造精品、亮点工程,勇于进取、扎实创新,建立了科学、高效的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新模式和矛盾纠纷调处新机制,有效预防了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化解了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各种矛盾纠纷,促进了我县和谐稳定。

  一、应急联动“一条龙”。2011年12月,在县委、县政府和县政法委的高位推动下,我县建立了重特大事故现场及善后处理应急协调机制,县政府成立了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联动领导小组,由交警大队总牵头协调,并在交警大队设立了联动中心办公室,该机制成立近2年来,给我县交通事故调处工作带来了明显效果:一是交通事故调处成功率明显提升;二是因交通事故引发的涉稳问题明显减少;三是群众满意率明显提升。为进一步完善该项机制,今年,县委政法委再次组织各相关部门进行强调推动,对该项制度中联动单位职责、创设五大新平台和事故处理联动流程等方面予以明确和完善,实现事故处置“一条龙”服务。一是由原来的十三个联动单位增加至十八个联动单位,并对一些职责交叉和不明单位重新予以明确;二是创设五大新平台建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联动信息平台;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室;设立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速裁法庭;设立道路交通事故保险赔付工作站;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爱心救助基金。三是制定了联动机制运行示意图,对事故处理联动流程以图表的形式予以明确。

  二、三调联动“一座桥”。今年7月,在县委、县政府和县政法委的重视支持下,统筹协调司法、行政、社会等各方力量,确立了事故调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将化解矛盾纠纷的窗口前置,为群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调解架起了一座方便、快捷的桥梁。通过引入“三调联动”机制综合采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等多种手段,综合治理矛盾纠纷,一改以往传统的公安行政调解大包大揽的社会管理方式,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提供了绿色通道,人民调解员的代表性,行政、司法机关的参谋助手作用,有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恩怨。主要实现了“四个最大限度”: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降低诉讼成本,最大限度提高诉讼效率,最大限度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得到进一步增强。

  三、速裁法庭“一趟车”。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县政法委书记亲自调度召开政法各单位现场协调会,确定在交警大队建立“交通事故速裁法庭”,该举措保证了交通事故从立案到开庭审判“一趟车”服务,方便了交通事故当事人更好更快的处理交通事故。以往,交警大队现有事故处理中队民警7人,一年内辖区发生各类交通事故2500余起,全年要处理350起/人,民警经常是没有休息日、没有节假日,群众满意度不高。交通事故速裁法庭的建立,主要突出一个“快”字,即交通事故发生后按程序“及时立案、迅速调解,简化程序、快速结案”,对重大交通事故提前介入,了解当事人的真实想法及损害赔偿方面的差距,做到心中有数;对案情简单、交警部门调解未果的案件实行当场立案、及时裁判,将诉讼与非诉讼衔接,调解与判决结合,及时化解矛盾,让当事人双方少跑冤枉路,少花冤枉时间,快速、稳妥的处理好道路交通事故,极大地提高了交通事故处理效率。

  四、快速理赔“一站式”。 与保险公司合作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中心,规定凡在我县道路上发生的未造成人员伤亡、每车财产损失2000元以下的轻微交通事故,全部由保险公司负责事故的现场勘查、业务咨询、理赔,实现了“一站式”快速理赔服务,提高了事故处理效率,方便了人民群众。

  五、分控中心“一张网”。 随着我县机动车保有量和机动车出行频率的迅猛增长,城区交通压力日益增长 , 疏堵保畅任务也更加艰巨。2012年,县委政法委在交警大队设立了天网分控中心,该中心运行一年多来,实现了快速处警、及时处置交通事故、破获逃逸事故和疏导交通,防止重大交通拥堵的发生,为广大市民的出行创造了较好的交通环境,也有效缓解了我县交警警力严重不足的压力。天网分控中心是

  将天网系统与交通指挥系统进行无缝对接,实现24小时路面监控、数据共享,它的建设应用,转变了传统交通管理观念,增强了道路交通信息采集、处理、监控能力,提高了交通指挥、管理效率,切实为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增添了一张无形之网。(泰和县交警大队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