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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安交警“四加强”民警执勤执法安全防护工作

当前,靖安县正值雨季汛期,雨雾恶劣天气频繁,道路湿滑,安全隐患突出,极易发生交通事故,民警在处理事故的过程中因天气等原因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为进一步加强民警执勤执法安全防护,提高民警安全防护意识,规范民警执勤执法程序,保障民警执勤执法安全,靖安大队多措并举,全力做好民警执勤执法安全防护工作。

加强安全教育。靖安大队利用近期各地发生的民警在执勤执法中因公伤亡的典型实例,对一线民警和协管员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以血的教训,提高民警在执勤执法中安全防护意识。通过学习《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和《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安全防护规定》等相关规定,规范民警执勤执法程序。在学习教育的过程中,对日常实际执勤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并提出了相对应的整改办法。

加强执法保障。大队装财部门对各部门执勤执法安全防护装备进行了一次集中检查。重点检查民警反光背心、警用雨衣、执法记录仪、肩灯等单警装备的配备情况,巡逻执法、事故勘察等执勤车辆警灯报警器、反光锥筒、提示警告标志等设备设施的配备情况。对发现装备遗失、失效、损坏的,由大队统一进行采购、更新、维修,确保一线执法民警防护装备齐全有效。

加强现场防护。一是重点防范二次事故。大队要求事故处理民警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设置安全警戒区域,特别是对于事故现场附近有弯道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的,做到“四个必须”:即事故现场在来车方向下坡路段的,事故勘查车必须停放在下坡前的坡顶;事故现场在来车方向上坡路段的,事故勘查车必须停放在上坡前的起点;事故现场在来车方向弯道路段的,事故勘查车必须停放在弯道的前端;并必须分别确定专人负责安全警戒,及时发现险情并预警。二是重点防范查纠交通违法时车辆冲撞伤害。大队要求路面执勤执法民警要严格落实部局提出的“六个到位”。对于违法驾驶人拒绝停车接受检查并强行冲卡的,应当通知前方执勤站点组织拦截,不得站在车辆前方强行拦截,或攀扒车辆强行责令停车。

加强督导检查。大队成立督导小组,定期对一线执法部门和民警安全防护工作进行明察暗访。一是检查部门负责人是否认真履行日常检查和监督职责。二是检查民警在执行勤务、赶赴事故现场前,是否按要求带齐必需的安全防护装备。三是检查民警在执勤执法、处理事故中是否按要求使用安全防护装备。四是对民警执法记录仪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夜间事故处理民警安全防护装备使用情况。(魏骅 张明)

供稿:靖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