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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网上救助心上暖

正义网南宁3月5日电(通讯员卢芳萍 陈铭迩)“在特殊时期还想着照顾我们的情况,对于我们家来说真是及时雨,感谢你们。”远在江苏的司法救助申请人程某在屏幕的另一端说。

远程视频接访。

2020年3月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建波和南宁市江南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玉明建在南宁市检察院远程视频接访江苏省海门市的司法救助申请人程某,给千里之外的程某一家送去了融融的检察温情。

2017年10月29日20时40分,被害人张某海沿国道322线由吴圩镇往苏圩镇方向步行,梁某驾驶无号牌二轮电动车同方向行驶,双方行至南宁市吴圩镇国道322线843KM+450M处时,梁某的车与被害人张某海发生碰撞,造成被害人张某海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梁某受伤及电动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法院判决,梁某应当赔偿经济损失共计70.0716万元。判决生效后,因被执行人梁某无可执行财产,被害人近亲属程某未获得实际赔偿。为此,被害人的近亲属程某向南宁市检察机关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

检方认为,被害人近亲属依靠被害人收入为全部生活来源,且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导致生活困难,属于国家司法救助对象的范围,决定对被害人近亲属进行救助。在接访中,黄建波向被害人近亲属程某释法说理,并鼓励他们早日走出阴影,振奋精神,好好生活。程某表示,该院的救助犹如及时雨,使其重燃生活的希望和信心。

此次司法救助也是该院在疫情期间完成的首例跨省司法救助。疫情阻隔了距离,但却阻隔不了司法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