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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一男子醉驾酿事故 竟让侄子来顶替

近日,在宜春袁州区天屿花城路段,一名男子酒后驾车回家,途中引发交通事故,他迅速逃离现场,并叫来侄子顶替,男子的伎俩很快被交警识破,落入法网。

事发2020年1月3日22时30分许,在袁州区天屿花城路段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车与另两辆小车发生碰撞后逃逸,被撞车主报警。宜春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通过报警人提供的肇事车辆的车牌号,查询到逃逸司机信息,并电话通知逃逸司机配合交警部门调查。逃逸司机称自己已经把车停在湖田中心小学门口,将在此等候交警到来。于是办案民警通知另两名被撞司机将车开到湖田中心小学门口,等待交警处理事故。

民警到达湖田中心小学门口时,只见三辆小型轿车均受损严重。据其中一名被撞车辆驾驶员讲述,她驾驶车辆在天屿花城路段等绿灯时,被一辆白色小型轿车追尾,当她下车的时候,对方就倒车离开,倒车的时候又与后方一辆小车发生碰撞,之后肇事车辆离开现场。在肇事车辆旁边,还有一名青年,自称是该车的驾驶员。经过民警仔细盘问,该男子非常紧张,最后迫于心理压力,承认肇事司机其实是他叔叔,他是被叔叔叫来现场为其顶包。男子讲出实情后,当着民警的面,给叔叔打电话,让其速到交警部门处理事故。当晚,逃逸司机刘某来到二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对其肇事逃逸的行为供认不讳,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83.2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将其带往医院提取血样送司法鉴定机构检测。

据刘某交待,当晚其侄子乔迁新居,他去庆贺,吃饭时喝了一杯白酒,之后本打算在侄子家中休息,却因同来的孙子孙女吵着要回家,他只得驾车带着孙子孙女回家。刘某只有摩托车驾驶证,不具备驾驶小车资格,又在醉酒状态,结果在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事发后,刘某迅速逃离现场把车开到湖田中心小学门口,接到交警电话之后就叫他侄子过来顶替,后来他又接到侄子电话知道此事露馅了,于是主动到交警部门配合调查。

经调查,事故处理中队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刘某承担此事故全部责任。2020年1月10日,刘某因发生交通事故逃逸被交警部门依法处以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5日;因准驾不符的行为被交警部门依法处以罚款200元;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交警部门依法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据办案民警介绍,刘某的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刘薇 京芳宜)

供稿:宜春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