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发指!抚州一91岁老人被撞后惨遭二次碾压身亡
11月13日清晨5时30分左右,南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县公安局指挥中心110警情,一热心群众报警称,其在城区交通路疾控中心路口路段经过时,发现一男子躺在道路中间,头部下方留有大量血迹,伤情不详,已拨打120,有可能是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致,请民警速到现场处置。
接警后,值班民警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民警到达现场时,天刚蒙蒙亮,伤者已被120急救车紧急送往南丰县人民医院救治。事发地面留有大量血迹,一根拐杖、一只棉鞋和一些玻璃碎片,现场周边无事故车辆,办案民警立即拍照固定现场证据,绘制事故现场略图。
民警抵达现场不足一小时后,医院传来伤者已死亡的消息。
案情重大,时间紧迫,为还死者及其家属一个公道,严厉打击肇事逃逸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和严肃性,办案民警兵分多路,一组警力负责调取事故发生前后2小时左右及事故现场范围的视频监控,在海量的视频监控资料中搜索可疑嫌疑车辆。经民警反复调看监控视频,逐一排查嫌疑车辆,最终锁定一辆无牌号三轮摩托车和一辆无牌号绿色三轮电动车,涉嫌与“11·13”交通肇事逃逸案有关。
监控视频还原了这起事故的真相,11月13日清晨5时16分左右,一辆无牌号三轮摩托车由桔都大道方向往三叉路口方向行驶,行驶至交通路疾控中心路口路段时,撞上前方横过道路的行人,事故发生后无牌号三轮车逃逸。5分钟后,被撞倒在地的行人又被一辆无牌号绿色三轮电动车碾压,后无牌号绿色三轮电动车随之驶离现场,伤者为一名91岁的男性,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当天,南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办案民警迅速出击,先后成功将两名肇事车主抓获,并依法将其带回南丰大队办案区进行审讯。经讯问,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男,68岁,南丰人)、危某某(男,51岁,南丰人)两人对自己11月13日清晨,发生在城区交通路道路上的交通肇事逃逸案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至此,“11·13”交通肇事逃逸案告破。
目前,
李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
被南丰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危某某因交通肇事逃逸
被依法治安拘留15天,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