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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溪:交通事故四项规范调解助推事故快速处理

  中国江西网抚州讯 通讯员刘国荣、叶健康报道:2013年5月,金溪县政法委专门下发文件,在金溪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心建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聘请5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善做群众工作的退休政法干警,协助事故处理民警快速调解处理纠纷。为方便操作,该大队出台了《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纠纷调解及速裁操作规范》,交通事故发生后,调解工作室先行组织双方调解,调解不成的,引导受害人进行伤残鉴定,待鉴定结果形成后,即立案诉讼。在调解中,调解室工作人员坚持“四项规范”助推事故快速处理。

  规范引导

  对事故认定已生效,当事人共同提出申请进入调解程序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专门设计制作调解告知书,引导当事人前往人民调解工作室申请调解,当事人选择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室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的,交由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

  规范受理

  对主办民警移送的案件,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室的民警要在移送登记簿上签注姓名、日期,并做好台帐登记,主办民警要做好道路交通事故案情介绍工作。针对移送案件,制定了接处警对接规定,具体规定了对接时间、对接内容和监督检查,确保案件移送无缝对接。

  规范调解

  人民调解员及时主动联系事故各方,提前告知调解的时间、地点,以及需要准备的相关材料,事故当事方有保险公司的,同时通知保险公司代表参加调解,减少理赔时重新审核的环节。经人民调解员调解后,当事各方达成一致意见的,由人民调解工作室出具人民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签字,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专用章,调解协议书一份由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室存档,其它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由调解室出具调解终结书,现场协调交通事故速裁法庭立案,提起民事诉讼。对疑难、复杂、社会矛盾较大的交通事故,调解员需在调解前认真分析案情,制定调解方案,调解中相互协调、沟通,有效化解矛盾。对当事方矛盾较大,可能激化的,要按相关程序及时上报,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规范文书

  统一实行一案一档,案卷文书包括卷宗、目录、调解申请书、调解受理登记表、权利义务告知书、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书等内容。

  2017年8月17日,一名老妇怯生生地走进金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人民调解工作室”请求帮助。工作人员询问获知其是为前不久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案死者郑某的妻子陈某,因系续婚,她担心死者郑某的子女不会给予她经济赔偿份额。调解室工作人员当即分头深入到郑某子女家中做工作,并组织调解,使陈某获得了应得的份额。

  金溪县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室”自成立以来,共调解交通事故纠纷案件920起,占全县交通事故案件的95.87%。人民调解工作室的诉前调解、快速立案、现场受理、就地起诉等“一站式”服务,打造了交通事故处理的高速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