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因为
方便、快捷、停车容易
越来越受到大伙儿的青睐~~~
但是与此同时
由于电动车使用不当
引发的交通事故
也是不容小觑!
小编常常提醒大家行车注意安全,
特别是骑电动车,
但是车祸依然时有发生。
就在4月28日早7点左右,
杨埠镇发生一起车祸,
一女子骑行电动车横穿余黄公路遭货车碾压!
(车祸现场图片)
女子骑电动车横穿公路被碾压
据了解,事发时,
在余黄公路杨埠段石化加油站处
突然有一名带着安全帽的女子
骑行“超标电动车”横穿余黄公路
货车避让不及
导致女子连人带车被“顶”数米远
女子腿部遭到碾压
身体多处受伤,血流不止
事发后,路人及时报警求助
受伤女子被紧急送往医院
女子在未取得驾驶资格情况下
驾驶“超标电动车”穿越双黄线,未按交通信号标线通行
是造成该事故原因之一
关于摩托车的定义,新标准有做明确修改:
“无论采取何种驱动方式,其最大设计车速大于50km/h,或如使用内燃机,其排量大于50ml,或如使用电驱动,其电机额定功率总和大于4kw的摩托车,包括两轮普通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正三轮摩托车”
另,轻便摩托车是指:“无论采取何种驱动方式,其最大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的摩托车,且如使用内燃机,其排量不大于50ml;如使用电驱动,其电机额定功率总和不大于4kw。”
(肇事货车)
货车驾驶员超速、超载行驶、注意不集中
未专心驾驶对道路情况观察不够、疏忽大意
是造成该事故的主要原因
警示!!!
骑行非机动停车必知
目前,随着电动自行车的普及,但由于骑行电动车的车主道路交通法规安全意识不强,加之现在的电动车速度相对较快、稳定性和刹车性能相对较差等,特别的驾驶超标电动车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就像是这起事故中的女子骑行超标电动车应当在取得合格驾驶资质后,按照道路标线行驶。
(肇事车辆行车记录仪画面)
余干交警提醒广大非机动车主:
在未取得合格驾驶资质前不应驾驶超标电动车
骑行电动车应当仔细按照道路标线行驶,严禁随意穿越,掉头。
并且最好应不上国道行驶。切勿以身试车!!!
请让更多的人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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