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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调解“一站式”化解矛盾

【字体:大 中 小】 新法制报  2018-06-25 08:12:14  来源:中国江西网-新法制报  编辑:兆明  作者:周浔

    本报讯 彭纪辉 吴国峰 记者周浔报道:今年以来,九江瑞昌市公安局交管大队积极构建“以和谐为主线、以民生为重点、以调解为手段”的交管事故调处新机制,有效化解矛盾,服务群众。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173起全部成功调处,无一起上访事件,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认可。

    “三级”调解让矛盾“一站式”解决

    3月20日,一河南籍机动车驾驶人郭某驾驶货车在瑞昌市与一小轿车发生碰撞,考虑到路途遥远,来往不方便,郭某抱着试试看的态度,选择了到瑞昌市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办公室申请调解。瑞昌市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办公室仅用不到3个小时的时间就一次性把该起事故调解完毕,当事人郭某说:“原来在外地发生交通事故,至少半个月以上时间来调解,没想到在瑞昌半天时间不到就解决好了,瑞昌公安交警的办事效率真高!”

    据悉,瑞昌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先后成立了瑞昌市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办公室和农村乡镇交通事故调解服务中心“三级”组织机构;将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引入事故处理“一站式”服务内容,事故当事人可自由选择事故调处方式,实现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良好衔接。

    雷勉力是瑞昌市人民法院的一名退休法官,有着丰富的调解工作经验,退休后,他积极主动加入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2018年1至6月份,雷勉力共接受群众咨询1100余起,成功调解交通事故353起。

    与此同时,该大队还强化交通事故人民调解综合保障力度。在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受理室、案件分析室、专家咨询室、调解室,从法官、擅长调解工作的司法行政干警、热心公益事业的社区干部中择优选聘人民调解员4人,为群众提供集约化服务。

    重大疑难交通事故“1+3”网络联调

    此外,该大队还创新重大疑难交通事故联调模式,对重大疑难交通事故实行“1+3”网络联调模式:“1”即公安机关的交警部门和派出所,“3”即市级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乡镇交通事故调解办公室和村组综治负责人。公安机关负责事故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和责任认定,乡镇交通事故调解办公室负责赔偿纠纷化解和社会维稳,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事故赔偿具体调解工作。

    2018年1月19日,该大队辖区303省道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赣州市信丰县李某驾驶一辆重型货车与一辆二轮电动车乘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车驾驶人死亡、乘车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因死者、伤者为爷孙两人,受害方家属起初情绪不太稳定,不同意接受调解。后来,瑞昌市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受害方所在乡镇交通事故调解办公室和村组综治负责人及时介入,在3天之内圆满调解终结,及时化解了一起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社会矛盾。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大队利用此创新模式共成功调处6起重大、疑难交通事故,全部一次性调解成功,无一起闹事、无一起走司法程序、无一起上访投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