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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永安保险完成“8·26”事故赔付

本报讯 10月23日,永安保险四川分公司“8·26”南广高速特大交通事故赔款支付仪式在南广高速交警大队举行。仪式上,该公司副总经理张航将112万元赔款银行转账支票交到事故处理小组负责人的手中。

8月26日13时30分左右,驾驶员王晓飞驾驶永安保险四川分公司承保标的车——达县捷顺物流有限公司川S39789东风货车行至在沪蓉高速公路四川省广安市境内时,前轮意外爆胎。在车辆停放应急车道待修过程中,发生面包车追尾碰撞标的车的特大交通事故,事故致三者车上12人死亡、标的车尾部受损、三者车全损。

接到报案后,永安保险四川分公司总经理室高度重视,立即启动重大案件应急处理程序,调度距离出险地最近的南充中心支公司理赔中心负责人带领查勘定损员赶赴现场查勘、协助处理现场善后事宜,并与被保险人达县捷顺物流有限公司取得联系,商量应急处理方案。同时,将案情第一时间上报保监局和总公司。

8月27日,永安保险四川分公司理赔部负责人带领相关人员赶赴出险地,认真了解案件情况,积极配合当地政府、交警部门和被保险人处理应急善后事宜。在了解案情具体情况后,永安保险四川分公司立即启动重大案件应急处理程序,在总公司大力支持下,该公司于8月28日将20万元预付赔款划至交警部门指定的账户,以解决事故处理的燃眉之急。

根据南广高速公路交警大队9月7日对此次事故的案情通报和9月15日出具的《关于“8·26”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建议书》,永安保险四川分公司承保标的车在此次事故中承担30%的次要责任,即承担1521642.60元的赔偿责任。

永安保险四川分公司在得悉上述案情进展后,立即报请总公司理赔部同意,特事特办,开通绿色理赔通道,并要求各级理赔人员从理赔资料收集、赔案的理算、核赔等环节均要主动、迅速,通过上门服务的形式收集齐全理赔资料,快速理算、快速核赔,于10月22日完成赔案的全部审核流程。(杨海 刘献)四川永安保险完成“8·26”事故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