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明知他人无证仍雇佣 出车祸双双被判刑
明知黄某没有取得驾驶证,陈某仍雇佣他给自己当司机,没想到黄某半路上撞死人,结果陈某和黄某因交通肇事罪双双被判刑。泉港交警提醒,市民如果一定要将车子交给他人驾驶,要先查“车”、查“照”、查“人”,最好签订借车协议。
2018年10月26日上午7时许,黄某驾驶一辆轻型普通货车载着雇主陈某去做工。他们从泉港区涂岭镇前欧村出发,沿朝阳公路行驶至涂岭镇樟脚村供销社路段,黄某短暂停车再前行时遇到突发情况,他急忙避让,不料与江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江某当场死亡。
经调查,司机黄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陈某作为轻型普通货车的所有人及黄某的雇主,在明知黄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仍指使黄某驾驶轻型普通货车,而自己坐在副驾驶座。
经泉港交警认定,被告人黄某承担本事故全部责任,江某在本事故中无责任。
经法院认定,被告人黄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被告人陈某作为机动车辆所有人及雇主,明知被告人黄某无驾驶资格仍指使他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并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两名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交通肇事罪。
根据相关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第七条规定,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最终,泉港区法院做出如下判决:被告人黄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被告人陈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泉港交警提醒,市民如果一定要将车子交给他人驾驶,请先确定三件事:第一件事,查“车”:检查自己的车辆是否存在刹车、制动不灵、车灯不亮、胎压不均衡等影响安全行驶的故障,不要让爱车带病出工。如果你的车辆长时间未维护保养,存在安全隐患,也是不能出借的。第二件事,查“照”:查验交给驾驶车辆的人有没有合法驾照,驾照的准驾车型与车辆是否符合。第三件事,查“人”:查验借车人是否能够驾驶,有没有喝酒、有没有吸毒……此外,最好签订借车协议。(泉州晚报记者吴志明 通讯员陈斌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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