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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法院“云”执行到位金额100万余元

  疫情防控期间,为确保执行案件不受影响,石狮法院创新执行模式,通过执行沟通平台、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平台,利用“云”执行的方式,充分保障申请人的权益。

  自2月3日以来,社会公众通过石狮法院执行信息公开网累计查询6359件次,日均访问量4053人次。石狮法院法官线上答复留言18件次,线上结案5件,执行到位金额100万余元。

  快速结案

  三天到账60万元

  “太感谢了,有了这些钱工人的工资有着落了,买材料的钱也有了,接下来很快就能开工复产,为抗击疫情提供物资。”2月13日上午,申请执行人郑某到石狮法院办好案款领取手续后,对案件承办人感谢道。

  郑某经营一家生产宣传板、胸卡等办公用品的工厂。在疫情防控期间,工厂接到数批关于制作疫情防控宣传标语、胸卡等的订单。郑某紧急召集工人准备复工生产,但苦于经费紧张,工人工资及材料款一时无法筹措,他便想起了去年年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

  原来,在郑某与石狮某房地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石狮法院判决房地产公司返还郑某购房款60万元。郑某遂通过石狮法院执行沟通平台向法官留言,询问案件进展及执行款项到位情况。看到郑某的留言后,案件承办人林镇中积极与郑某互动,经查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反馈信息,发现近期执行到的该房地产公司在某银行的存款于2月11日转到法院的案款专用账户。

  考虑到申请人的实际困难,林镇中立刻联系法院财务人员网上确认到账情况,并与财务人员沟通,由财务人员在收到相关材料后,即刻通过网银一案一账户支付该案款。2月13日上午,石狮法院通知郑某前往办理领款手续,于是便出现了开头一幕,该案件也得以执结。

  线上结案

  当事人足不出户

  在被执行人蔡某与申请人吴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石狮法院判令蔡某赔偿吴某各项费用损失4.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因蔡某未主动履行,法院对其采取了失信、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执行措施,但案件仍然没有进展。

  今年2月,蔡某受限于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主动与吴某协商解决,一次性偿还了全部案款。但在疫情防控期间,吴某无法到法院办理结案手续,便通过石狮法院执行沟通平台给法官留言,申请按执行完毕结案,解除对蔡某的强制执行措施。

  看到留言后,承办法官鄞志练经确认后,随即联系被执行人蔡某通过石狮法院诉讼费用扫描支付平台在线缴交了案件受理费等。至此,当事人足不出户在网上即完成了结案申请和诉讼费缴交,该案执行完毕。(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洪彦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