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城区中队事故快速处理中心今起运行
本报讯(记者陈江涛)今日起,南安市交警大队城区中队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快处中心”)正式运行,新设的受理点位于城区交警中队(南安溪美新华南路400号,电话:18905060122)。其“前身”是位于南安美林柳美北路(盈众汽车城)的快处中心。
据悉,快处中心受理范围为溪美、柳城、美林、南安市经济开发区(扶茂岭)。快处中心将为符合快处条件的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损害赔偿调解和保险查勘、定损、理赔“一站式”服务,工作时间为每天8时至20时,节假日不休。
工作时间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失,未造成人员伤亡,对责任无异议,机动车能够移动且双方均有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双方当事人在1个小时内到快处中心接受处理的,可以适用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程序进行办理。
发生事故后,驾驶人要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迅速用手机等照相设备拍下对方证件(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卡)和事故现场;远距离全景照2至3张,尽可能包含路面状况、交通标线、路口标志和车辆碰撞情况等;碰撞处细节照2至3张,方便警方处理认定。
对符合快速处理条件、应当撤离现场的交通事故当事人,经引导后仍然不撤离,造成交通阻塞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对其处罚200元,并对其存在的其他违法行为一并处罚。
快处中心虽然便捷,但不是所有交通事故都能适用快速处理程序处理的。其中,涉及人员伤亡的;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运载易燃、易爆或危险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品车辆发生事故的;肇事逃逸的;事故车辆无牌号、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驾驶人未随身携带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机动车辆未保险或在福建省外地方投保等情况,不适用快速处理程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