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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中案!乡村隧道小车深夜撞死人,牵出永春一起诈骗案……

夜晚九点,寂静的乡村隧道外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女子当场死亡,肇事驾驶员逃离现场。原以为只是一起交通事故逃逸案,没曾想背后却牵扯出了错综复杂的“案中案”。经过办案民警们夜以继日的侦查,最终肇事驾驶员落网,同时一并揭开了其他犯罪行为,下面,来看看这起交通事故牵出的“案中案”。

乡村隧道外的肇事逃逸

今年8月8日晚上21时左右,龙岩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新罗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称,铁山林邦隧道外路边躺着一名女子,疑似交通事故,经120急救中心确认,该女子已经当场死亡。新罗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对事故展开侦查。

民警发现现场除了倒地女子,周围还遗留了许多汽车碎片以及部分油污,并未见到车辆,民警初步认定这是一起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由于事发现场路段当晚电力故障,该路段没有路灯,也没有监控录像,无法直接查看事故发生的经过及逃逸车辆。民警只能一边走访周围群众,一边对周边的道路进行排查。

在调查中民警发觉距离案发地大约一公里的路边草丛里,似乎隐隐约约发出红色的灯光民警立即前往查看,发现草丛里竟然有一辆被遗弃的小车,车内空无一人。只见这辆车的车头引擎盖凹陷、挡风玻璃破裂,有明显的碰撞痕迹。通过对现场的碎片及车辆损坏痕迹进行比对,民警基本确认这辆被隐藏在草丛里面的汽车就是肇事车辆。

肇事车辆竟然暗藏玄机

民警很快通过肇事车辆的车牌查询到车主的信息,并与车主取得联系。民警得知,该车是租车行里的租赁车辆,车行老板已将该车租给了他的同行陈某,陈某从泉州永春开车到龙岩,肇事时间段是陈某的堂哥在开车。

在道路区间测速的过车记录中,民警发现确实有两名驾驶员曾驾驶过肇事车辆,一名是身着浅色衣服的男子,也就是陈某。另一名身着黑色衣服的男子,应该是陈某的堂哥,也就是肇事逃逸的驾驶员。为了尽快侦破案件,办案民警立刻驱车赶往永春寻找陈某和堂哥。

民警在永春陈某的老家并未找到本人,同时通过调查走访发现陈某确实有一个堂哥,但堂哥一家都在外地,这个时间段根本没有在福建,从时间、地点上可以排除堂哥的作案嫌疑。

案件一时陷入了僵局,要想案件侦破取得进展,就必须先找到陈某。民警积极联系陈某的家属开展劝投工作,通过强大的法律震慑,一直逃避警方的陈某主动来到龙岩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新罗大队投案自首。

抽丝剥茧真相水落石出

根据陈某的交代,事情的真相慢慢浮出了水面。原来陈某因手头拮据,竟将这辆租赁来的小车以低价卖给漳州人黄某。黄某就是陈某编造的“堂哥”。随着案件调查的深入,这起案件已不仅仅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还牵扯到诈骗犯罪。

因陈某与黄某交易时,黄某刻意对自己进行了伪装,导致对黄某的身份信息掌握有限,这给民警进一步调查带来了难度。为了尽快侦破案件,新罗交警大队立即将线索反映给了漳州警方。经过龙岩、漳州两地警方多部门多警种的配合协作,在漳州成功将黄某抓获。

审讯中,黄某对驾车碰撞行人肇事逃逸的行为供认不讳。另外,根据黄某交代,他受人雇佣于事发当天从漳州到龙岩进行车辆买卖,在完成交易后回来的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随后将车辆遗弃在路边草丛中。

由于参与了非法车辆交易,狡猾的黄某在驾驶车辆时刻意对样貌进行了遮挡,在事故发生后原以为能侥幸逃过法律的制裁,弃车逃逸,但终究还是被警方抓捕归案。

警方提示

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种社会危害性大、影响恶劣的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遇交通事故,司机应在第一时间向警方报案,积极主动抢救伤者。如存在侥幸心理逃逸,等待肇事者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法网恢恢

疏而不漏

消息来源丨清朗天空、龙岩新罗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