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工作职责
1、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定期掌握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动态,制定对策。
2、加强道路巡逻,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3、纠正交通违章,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4、加强交通事故的现场勘查和处理;加强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工作。
5、做好机动车(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的注册登记和驾驶员管理工作。
6、搞好交通特殊勤务和交通警卫。
7、维护重大节日、集会、游行、示威和体育活动的交通秩序,保证首长、外宾车辆行驶安全与畅通。
8、制止、协助破获在道路上的犯罪活动,堵截在逃犯罪分子。
一、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大队日常行政管理工作,负责上传下达、日常接待、会务、群众来信来访和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
2、负责拟写各种工作总结、工作报告及其他文字材料,做好文件收发、文书整理归档工作。
3、负责大队各项业务数据统计、上报、整理工作。
4、负责大队内务管理、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后勤保障。
5、做好大队内部各单位的工作协调。
6、及时向大队领导提供各类工作情况,当好大队党总支参谋,为大队工作献计献策。
7、完成大队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车管所工作职责
1、负责做好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注册登记业务。
2、负责驾驶员年度体检及驾驶证换领业务,并及时将档案归档管理。
3、机动车辆年检业务,并及时将档案归档管理。
4、对全市客运车辆、校车、危爆车辆进行户籍化管理,并且做好车辆户籍化管理台账。
5、做好交通安全联组管理工作。
6、做好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三、处罚股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道路交通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负责所有机动车在全市交通违法的处理和湘F牌车辆在全国各地的简易程序的处理。
3、负责摩托查扣之后的处罚和报废工作.。
4、负责全市交通违法的纠违、撤销、车辆套牌及一般程序的处理和台账管理。
5、负责自助服务平台的票据打印、入账工作。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四、监控设施股工作职责
1、负责市区交通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2、负责交通设施建设的指导工作;
3、制定交通设施的预算和上报,协调落实资金、项目,协商有关部门组织施工、验收工作;
4、负责车辆违法信息录入;
5、完成大队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法宣股工作职责
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加强执勤执法队伍的培训教育。负责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活动。组织对违法行为和违法案件的查处。
六、行财股工作职责
大队经费预算、决算、报表编制执行;对队属各单位财务管理进行监督;固定资产管理。
七、各中队工作职责
(一)秩序管理
1、负责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的管理工作。
2、负责全市范围内道路交通的日常巡逻纠违,疏导交通,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无牌无证、乱停乱放、无检验合格标志和保险标志、报废车辆上路行驶、超速超载、违规载客及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交通事故。
3、负责全市范围内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规范管理工作。
4、负责全市范围各类道路交通警保卫工作。
5、内务整洁有序、案卷整齐规范。
(二)事故处理
1、负责依法依规处理辖区的道路交通事故,包括交通事故受理、立案、现场处置、调查取证、事故认定、责任人的处罚、损害赔偿调解等工作。
2、负责辖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调研,认真排查事故多发路段,分析原因,提出治理方案,预防交通事故。
3、负责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的打击处理,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4、协助做好交通事故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工作,化解交通事故引起的各类矛盾、纠纷,认真细致地做好事故当事人的工作,避免当事人上访、堵路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5、提出事故预防和处理工作合理化建议,协助做好预防交通事故的宣传工作,定期提供事故处理方面的有关工作数据。
(三)各中队管辖范围
1、城区中队交通秩序管理和交通事故受理范围
归义镇行政区域范围(含原城关镇、城郊乡区域)
●国省道及公路主干道交通事故管辖受理起止点:
①S308线东起市看守所大门口,西至城西路燎家山广场南由宽变窄处;
②沿江大道东起上马村东风路口,西至沿江大道西延线与汨营北线(S307线)连接处;
③城西路北至G240线(原S201线)汨罗江大桥桥面南;
④汨营南线西至该路由宽变窄处;
⑤十古公路(S307线)北至红花大桥北端(含桥面);
⑥大众南路南抵该路由宽变窄处;
⑦劳动南路南起原汨罗镀锌钢管厂前的该路上坡口。
2、新市中队交通秩序管理和交通事故受理范围
新市镇、罗江镇行政区域范围(含原新市镇、红花乡、黄市乡、天井乡区域)
●国省道及公路主干道交通事故管辖受理起止点:
①G107线南起新市镇团螺村铜板桥(1554公里),北至罗江镇(原黄市乡)十堰村国道西侧十磊线叉口;
②G308线东起汨罗与平江交界湄公河桥中心点,西至市看守所大门口处;
③沿江大道西至上马村东风路口;
④S307线(十古公路)东起罗江镇(原天井乡)与长乐镇交界处(即长乐情大道西起第一根路灯杆),西至红花大桥桥面北头。
3、弼时中队交通秩序管理和交通事故受理范围
弼时镇(玉池片区除外)、神鼎山镇行政区域范围(含原弼时镇、黄柏镇、李家塅镇、沙溪镇区域)
●国省道及公路主干道交通事故管辖受理起止点:
①G107线南起汨罗与长沙交界处,北至神鼎山镇新龙村与新市镇团螺村交界处的铜马桥(1554公里);
②湘慧线东起汨罗与长沙交界处,西至神鼎山镇团山村团玉公路丁字路口。
4、范家园中队交通秩序管理和交通事故受理范围
屈子祠镇、桃林寺镇、白塘镇行政区域范围(含原屈子祠镇、范家园镇、桃林寺镇、火天乡、白塘乡、新塘乡、磊石乡及桃林林场区域)
●国省道及公路主干道交通事故管辖受理起止点:
G240线(原201线)南起汨罗江大桥(含整个桥面),北至汨罗与岳阳县交界处。
5、白水中队交通秩序管理和交通事故受理范围
白水镇、川山坪镇行政区域及弼时镇所辖的原玉池乡部分区域范围(含原白水镇、原种场、川山坪镇、高家坊镇、玉池乡,以及玉池林场、白水苗圃等林业部门二级机构所辖范围)
●国省道及公路主干道交通事故管辖受理起止点:
①湘慧线东起神鼎山镇团山村团玉公路路口,西至汨罗与湘阴交界处;
②S201南线南起汨罗与望城交界处,北至古培镇敬老院(敬老院标牌处)。
6、长乐中队交通秩序管理和交通事故受理范围
长乐镇、大荆镇、三江镇行政区域范围(含原长乐镇、大荆镇、智峰乡、古仑乡、三江镇、八景乡区域)
●国省道及公路主干道交通事故管辖受理起止点:
①G107线南起罗江镇(原黄市乡)十堰村国道西侧十磊线入口处,北至汨罗与岳阳县交界处;
②S307线(十古公路)东起汨罗与岳阳县交界处,西至长乐镇与罗江镇(原天井乡)交界处(长乐情大道西起第一根路灯杆)。
7、秩序中队交通秩序管理范围
汨罗镇、古培镇行政区域范围(对全市农村中队交通秩序管理进行业务指导)。
8、事故处理中队交通事故受理范围
负责对全市范围内致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的管辖受理,负责对汨罗镇、古培镇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事故管辖受理。
●国省道及公路主干道交通事故管辖受理起止点:
①S308线东起城西路由宽变窄处,西至汨罗与湘阴交界处;
②S307线(汨营北路)东起城西路弹药库入口,西至汨罗与屈原管理区交界处;
③汨营南线东起该路燎家山由宽变窄处,西至汨罗与屈原管理区交界处;
④S201南线南至古培镇敬老院(敬老院标牌处),北至S308线连接处。
⑤城界线南起古培镇与白水镇交界外,北至劳动南路原汨罗镀锌钢管厂前的上坡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