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郊区法院:怕上失信黑名单 主动来还款
更新时间: 2020-03-07 17:45 热度: 1023°
原标题:怕上“失信黑名单” 长途奔赴来还款
2018年5月22日,安徽淮南人张某某来到铜陵市郊区法院,交纳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的全部执行款28200元。
2015年2月19日,魏某驾驶张某某所有的小型客车,在铜陵长江大桥北段,违反禁止标线与谢某某、章某某分别驾驶的两辆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三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责任认定,魏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经法院审理认定,章某某所有的车辆损失为28200元,遂判决由魏某承担赔偿责任,张某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魏某及张某某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未能履行义务,章某某申请强制执行。郊区法院执行人员要求两被执行人按照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并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但两被执行人一直未能履行义务。
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郊区法院冻结了魏某、张某某银行账户,将两被执行人列入失信名单并限制高消费。张某某得知银行账户被冻结,也从网络、报纸上了解到安徽法院正在开展 “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为了不上“失信黑名单”,也为了自己的征信不受影响,5月22日,张某某驱车从淮南赶赴铜陵郊区法院,全部履行了自己应承担的法律义务。
来源:铜陵市郊区人民法院 袁军
编辑:sf_kew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