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G36宁洛高速蚌埠段“2016.3.1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
更新时间: 2020-03-07 17:45 热度: 810°
县、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G36宁洛高速蚌埠段“2016.3.1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皖安办明电〔2016〕2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通报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的组织领导和安全管控,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防范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继续保持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态势。
铜陵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2016年3月18日
皖安办明电〔2016〕2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