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一驾驶人酒后驾驶酿事故 取保候审再醉驾
亳州一驾驶人酒后驾驶酿事故 取保候审再醉驾
2019年03月01日 10:57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人参与 评论
原标题:酒后驾驶酿事故 取保候审再醉驾近日,一驾驶人因无证酒驾在取保候审期间,该驾驶人再次无证醉酒驾驶引发了事故。2月24日晚上九点多,市交警二大队接到110指令称,在谯城区赵桥乡境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原标题:酒后驾驶酿事故 取保候审再醉驾
近日,一驾驶人因无证酒驾在取保候审期间,该驾驶人再次无证醉酒驾驶引发了事故。
2月24日晚上九点多,市交警二大队接到110指令称,在谯城区赵桥乡境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出警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是两辆轿车和一辆电动三轮车发生的三车事故。
事发时,贾某驾驶白色轿车自南向北行驶,违规超车,撞上了另外两辆车。“贾某超车时撞上了对面来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后,贾某向右猛打方向盘,又撞上了另一辆车。” 市交警二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孙志刚说。
三轮车驾驶人以及另一辆轿车的乘车人受伤。面对交警的询问,贾某只能出示一张车辆的行驶证,却拿不出自己的驾驶证。
在询问过程中,交警发现贾某满身酒气,涉嫌酒后驾驶。随后将贾某带到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结果显示,贾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14.80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驾驶。
孙志刚介绍,因为贾某是无证驾驶机动车,事故当晚,交警部门对贾某采取了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交警进一步调查发现,贾某已经不是第一次无证醉驾引发事故了。2018年12月21日,贾某无证而且醉酒驾驶该辆白色轿车,撞上了一名行人,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还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到三个月,悲剧再次上演。
“无证驾驶,同时又醉酒,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发生事故,肯定会从重处罚。”孙志刚提醒广大驾驶员,千万不要心存侥幸,违反相关交通法规。 (来源:亳州新闻网)
- 好文
- 钦佩
- 喜欢
- 泪奔
- 可爱
- 思考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人参与 评论
网罗天下
-
安徽庐江:千亩绿梅香 复工采收忙
-
合肥:致敬!一线疫情防护监督员
-
合肥市庐阳区:爱心义剪 助力疫情防控
-
安徽五河: 全力保障复工复产企业特种设备安全
-
安徽枞阳:防控复工“两手抓”
-
黄山歙县:农家门前闹春耕
- “消毒通道”亮相合肥小区
- 安庆战“疫”|疫情在前 警察不退
- 铜陵战“疫”|青年志愿者在行动
- 安徽五河:党员志愿者助农采收忙
- 黄山歙县:春耕防疫 确保茶农好收成
- 黄山战“疫” | 小剪纸助战“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