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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首推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路长制”

  今年以来,界首市以推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制“路长制”为重点,采取“乡镇主责主抓,公安交警指导”的管理模式,在建立健全“人、车、路”各类基础管理台账、排查整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劝阻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保持了良好记录。

  今年上半年,界首市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占到全市交通事故总数的45%,致人死亡交通事故占总数的31%。面对严峻的交通安全形势,界首市借鉴“河长制”管理模式,积极探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路长制”,通过“一路一长”明晰责任、“一路一档”摸清底数、“一路一策”推动整治,进一步压实乡(镇)政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界首市先后下发了《关于推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路长制”的通知》和《界首市乡村道路“路长制”工作方案》,按照“建立管理机构、明确管理目标、落实管理责任、严格管理考核”的要求,通过乡(镇)、村两级主要负责人担任路长,建立起镇、村两级覆盖的乡村道路交通安全“路长制”管理网络,为全面抓好道路养护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措施的落实,建立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目前,该市初步建立了路长巡路制、路长督查制、路长举报投诉受理制、路长责任追究制、路长信息上报制,路长制工作考核验收方法,路长镇级工作方案等运行机制。

  针对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是界首市推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路长制”的一大亮点。该市紧盯“出入村口”突出重点时段地段的监控,每到逢集庙会、法定节日、重大活动、婚丧嫁娶等人员集中出行的特殊时段、重点时段,各级路长全部上路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工作,及时纠正劝阻发现的交通违法行为。

  此外,界首市还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安全生产大统筹,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细化乡(镇)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三个责任”,从而有效解决了长期影响、制约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的“重发展、轻安全”问题,切实解决了群众出行“第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安全问题,夯实了辖区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基础,有效降低和减少了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来源:阜阳日报